手里摘了一朵傲然绽放的牡丹,艳丽的红色散发着不可抵挡的生命的气息,花期拿在手上把玩,好不闲情。
她喜欢牡丹,院子里这大片的牡丹也是随着她的喜欢来的。
牡丹象征荣华,象征富贵,但她喜的是牡丹所带的古朴,配着老宅倒是勃勃生机,富有生气。
五月天的空气,带着白日的余热,暖暖的,有些潮湿。
但就是有人看不得她好,她还没享受完,就被一个细软却不喜的声音打断:
“我们家的牡丹一直都开的很好,表姐还真喜欢红色,不过,人总要艳丽点。”
话听上去像是在夸人,可话里的意味却是多了几分曲折,不讨人喜。
说是艳丽,分明是在说她俗艳,风尘。
疏松的眉头紧了紧,花期转过头看向身后一脸鄙夷的花雅,脸上噙着一个轻巧的笑意,慢条斯理地嗅了嗅手中的花,映衬面色俏丽,:“是么,这身是从默默从夜姨那里借来的,这艳也是从夜姨那里借来的艳,夜姨说红色不像粉色洋气,倒是颇有韵味,我也这么觉得。”
目光落在花雅那身温婉的粉嫩粉色洋装身上,在一片艳红里,黑幕中,如此的花雅在花期面前显得如此弱小无力。
话是说的淡雅脱俗,别看花期性子活跃,但并不代表她不细腻,你要拽文,拽礼节,她也可以信手拈来对付。
你说我俗艳,我就说你崇洋媚外。软柿子可不是那么好捏的。
也是,或许只有在夜默城面前,她才会有属于女孩子的柔弱。
花家的家宴要穿正装,花期这时候刚巧回来没有,还是借来的衣服。
那种被俯视的感觉总会让花雅内心深处歇斯底里地想要毁掉她的一切。
闻言是夜姨的礼服,花雅的脸色微变,看向礼服的神色带了嫉妒,手下,抓着裙摆的手紧了紧。
花雅喜欢夜默城,众多周知,但夜姨更喜欢活泼好动的花期,更是人尽皆知。
她想要夜默城,从段姨身上入手,根本就拼不过花期。
这也是她一直心怀芥蒂的。
“夜姨的眼光一向不错,人要衣装,佛要金装,说的不假。”
这不是直说花期长得丑吗?
放屁。
“是啊,但金装穿在人身上也要看人啊,有些人啊,做婊子还立贞节牌坊呢——表里不一。”花期讨厌虚伪的女人了。
每次她问那些女人说,你们喜欢夜默城什么?
那些人就会回答:“全喜欢。”
靠,酸不酸啊,是不是连夜默城的五脏六腑都喜欢啊?或许,也就海蓝才会喜欢吧,不,那丫头不管是谁的五脏六腑,她都喜欢。
闻言,花雅笑了,那张脸芙蓉春水柳如眉,沉静锐利,涂着指甲油的手摸上一朵牡丹,自然地说道:“呵,表姐说的是,人家做婊—子的还懂得遮羞,不像有些人,就是一颗老鼠屎坏了整锅粥。”
花期知道她说的是什么,前三个月离家出走,就为了一个没有任何关联的男人,即便是寻常人家,也会说三道四,更何况对象是堂堂a市第一红色家族花家。
倒追男人,这件事,虽然具体的事情没有多少人知道,但是军区里的人已经传的沸沸扬扬。
花家的女儿倒追男人的事情也有,本来不算什么,就像当初五姑就是倒追五姑丈的,但关键点在于,花期追的是什么人,被追的人是何悠扬,就显得不一样了。
像这种大家族,表面上风平浪静,但涉及到面子上的问题就不一样了。
花期没有反驳,知道花雅心里有怒。
花家且不管内部怎么样,但一向是一致对外的,这次事情弄成这样,作为花家的一员,花雅有气,也不是没有道理。
但花期不反驳并不代表别人不会。
见花期没有反驳,花雅终于开口道:“表姐,你可不可以离默哥哥远点,总是粘着他,就不怕害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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