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古一离开卡玛泰姬之后,林肯就兴冲冲地来到了藏宝室,阿戈摩托之眼就那么大咧咧的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甚至都没有人看管!
林肯将阿戈摩托之眼戴在自己脖子上,但又发了难,他不会时间魔法啊。除非他把阿戈摩托之眼破坏掉,直接抠出里面的时间宝石,不然只能老老实实地学习时间魔法。
没错,阿戈摩托这个大魔法师,参悟时间宝石而发明了许多时间魔法,但都需要宝石才能进行施法。所以林肯想使用阿戈摩托之眼,首先得系统地学习卡玛泰姬的时间魔法。
图书馆里,林肯翻开时间魔法书地第一页,开始从头学习魔法知识。面对书籍,林肯学渣属性暴露无遗,看的是头昏脑涨。
书本上的字,分开看他都看得懂,但是连在一起,就和天书一样,意思根本就不理解。
但林肯的记忆力不错,先死记硬背再说。这个时候他不得不佩服奇异博士的天赋,阿戈摩托之眼戴上之后,时间魔法那是信手拈来。
要不然人家能成为至尊法师呢?
好在林肯曾经有二十年学习魔法的经历,因此三天之后,他的时间魔法就入门了。
林肯施法催动时间宝石,对着桌子上的一颗苹果,随着他的施法,苹果本身的时间快速地流逝,上面出现了被人吃掉地痕迹。
而随着林肯倒流苹果核的时间,苹果又恢复成了原来的样子。
林肯现在心里有一个感觉:你已经学会了十以内的加减法,请开始证明哥德巴赫猜想吧!
但是林肯没有学会那么高深的魔法,只能望而兴叹。这个时候,他打算制作一本自己的魔法书了,同时也该改良一下自己的魔法。
林肯的连锁闪电:制造一发闪电链在多个敌人之间弹跳,每弹跳一次伤害递减。
对比与博萨特之雷的狂暴和惊人的魔法消耗,林肯自己的连锁闪电就有非常不错的清图能力。消耗低,而且面对数量众多实力不强的敌人,能够做到快速杀掉他们。
能连锁的敌人数量根据输出地魔法值成正比,虽然后面威力越来越小,但胜在快速。
不过这招对于林肯也是用处不大,除非是面对丧尸机器人这样的敌人,否则一般来说林肯可以直接使用霸王色。
林肯来到练习场,里面满满当当摆放了三十多个木头人。林肯从掌心激发雷霆神力,一道连锁闪电在木头人之间跳跃,几秒钟就将三十多个木头人全部击碎。
在旁边观摩的魔法师们纷纷鼓掌,林肯说道:“这是我改良的魔法,施法步骤,施法口令都写在书里了。想学的都可以自行领悟,比起博萨特之雷,我觉得这个更适合初学者。”
老王发出了灵魂疑问:“至尊法师,释放这个魔法的时候,一定要大声喊出魔法的名字吗?”
“听我的,这是施法的一部分,喊名字可以增加魔法的杀伤力。”
老王摸着自己的寸头:“林肯,我读书少,你不要骗我!”
林肯心里偷笑,没有解释,而是直接用时间回溯魔法把木头人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林肯再次施法:“林肯的电子涡流!”
林肯甩出去一条闪电组成的绳索,拉扯住一个木头人。
莫度说道:“很帅,但是这不是赛托拉克的猩红锁链吗?”
“你们可以用我的方法,走博萨特的路线使用这个魔法。赛托拉克虽然力量强大,但还是少接触为妙。”
林肯再次施法,不过这一次输出的神力非常多,于是他手中仿佛撒出去一张蛛网,将眼前的木头人全部锁住,并且往自己这边拖拽:“看到了吧,这招的战略意图其实是聚拢和大范围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