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打脸总是会来的特别的快。
顾天泽承认,他对霍修最大的误解就是——文、弱、钢、琴、家。
拳击输了也就认了,毕竟这是他接触不多,比较生疏的运动,没什么技巧纯靠力量,结果被霍修四两拨千斤压制地死死的。
但游戏会输他是怎么也没想到。
懊恼的撞墙的心都有!
怎么会,这明明就是他最擅长的?!
顾天泽不服,便要扭着霍修继续打,可屡战屡败……再不服也得认输了。
他把手柄往地上狠狠一丢,表情极度痛苦对霍修道:“行,我输了,你就直接说你的条件是什么,老子照做!”
霍修修长圆润的指腹摩擦着手柄按钮,漫不经心道:“以后不许讨厌我,想要什么就跟我讲,爸给你买。”??????
“造孽啊,这孽缘是斩不断了!!”顾天泽朝着天花板怒喝,说完开始猛烈的咳嗽,大有一种要咳血的架势。
他没想到霍修会提出这样的条件,不算难,但就是膈应。
出乎顾天泽预料的是,在不久后,他就会发现这份膈应会彻底消失,甚至还能由心地对霍修感到敬佩。
而现在……
听见咳嗽声过来的许清风正端着托盘,托盘里还装着水和水果,他放下东西后走向前拍了拍对方的后背,帮助顺气。
等顾天泽稍微恢复正常之后,他才对霍修挑眉道:“搞定了?”
霍修用叉子叉了颗提子喂进许清风嘴里,薄唇一勾,淡笑道:“算是吧。”
他有些能理解为什么之前许清风这么喜欢捉弄顾天泽了。
顾天泽受不了这对新婚燕尔的浓情蜜意,强行插入一脚道:“喂,霍修,我想要一个月的假期,出国陪安颜去。”
霍修侧目看向他,“不能用钱买到的事,我决定不了。”
说完又给真正有决定权的男人喂了颗草莓。
顾天泽:草了,还是有些讨厌,这家是没老子的容身之处了!
正文完。
第74章
我是许清风,今年37岁,一个生活在九零年代单身至今,事业有成的老光棍。
却怎么也想不到,在苦了前半生开始风光的紧要关头,却一切归零,穿越到对于我来说过于先进,一本小说中的世界里。
许多新奇的地方都会让我感到吃惊,花了好长时间才完全适应新的挑战,并且还会感到有趣。
可我时不时还是会怀恋过去那从出生成长到成熟,待了三十多年的世界。
跟原来的许清风一样,我也是从大山里走出的孩子。
家里的瓦房每到下雨天就会漏雨,等搁个盆接着才行,可却没有多余的闲钱补新瓦。
父母生了六个兄弟姐妹,而我作为大哥,便需要处处包容退让着他们,任性幼稚这样的词语,从来不曾出现在我身上。
终于……当父亲不愿意供我高中,而是想把学费留给其他兄弟吃喝的时候,我就知道该离开家了。
因为这个家已经没有留给我任何东西,而我也没有任何还能拱手让人的东西。
孤身一人去沿海城市寻找机遇,找份工作,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小的挑战,但我却乐于接受。
因为敏锐的直觉在提醒,风险与回报是成正比的,如果这时候不去拼,那等待的将会是在大山里放一辈子牛。
90年代,正是挖金的最佳机遇。
有很多人情况相似,从农村中走出,都来沿海城市想寻找机遇。
可跟我一样,都没有学历,除了空有一身力气也就没别的了。
哦对,稍微有些不同的大概是自己这张与寻常人比起来更俊俏的脸庞,受到了不少小姑娘的青睐,只是当时的我满脑子都想着挖金,没心思浪费在情情爱爱上。
工地仿佛成为他们这群十几岁年轻人的最佳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