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说,不同于观测者那帮伪神,上帝是这个世界的创造者(真神)?’
——如你所想。
‘你怎么确定上帝必然存在且不是那些观测者中的一员?’
——很容易就能证明祂的存在,简单的逻辑推理即可得出结论。
——先来三个定义:(1)若G(x)或一个对象x是类上帝的,当且仅当x具备所有的肯定性质:对于任一性质A,如果P(A)那么A(x)。
(2)性质A是一个对象x的本质,那么任何具有性质A的对象必然也具有x的一切其他性质,x的任何两个本质都必然等价。
(3)E(x)当且仅当对于x的每一个本质A,必然存在具有性质A的某一对象。
根据以下公理:任意多肯定性质的合取是一个肯定性质;一个性质是肯定的当且仅当它的否定不是肯定的;如果一个性质是肯(否)定的,那它必然是肯(否)定的;P(E)。必然存在这一性质是一个肯定性质;如果A是一种肯定的性质,且对于所有x,A(x)必然蕴涵B(x),那么B也是一种肯定的性质;
我们可以假设存在G(x),x具有一切肯定性质,若B(x)那么必然有P(B)。则根据定义有G(y)蕴涵[P(B)蕴涵B(y)],因此必然有P(B)蕴涵[G(y)蕴涵B(y)]。根据模态逻辑,如果必然有P(B),那么必然对于所有y,G(y)蕴涵B(y)。若B(x)那么必然地对于所有y,G(y)蕴涵B(y)。由此可见,如果x是类上帝的,那么类上帝这一性质是x的本质。
如果“可能存在某个类上帝的对象”,那么所有肯定性质的系统是相容的,而这根据公理可以判断为真,则“可能存在某个类上帝对象”这句话必然成立。根据公理E是一个肯定性质,由于G(x)是x的一个性质。由此可得,若G(x)则有E(x),G是x的一个本质,根据定义则必然存在某个对象y具有性质G,使得G(y)。根据模态逻辑的规则(1。若p蕴含q,p是可能的那么q也是可能的2。若p是必然的这一点是可能的,那么P是必然的),若存在某一x使得G(x),那么可能必然地存在某个对象y使得G(y),因此,如果“可能存在某个类上帝的对象”,那么“必然存在某个类上帝的对象”,这就证明了祂的存在,且不同于只能观测世界的伪神,上帝具备所有的肯定性质,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全”。上帝的任一共相都是绝对的、最终的存在,能作为一切事物的基础从自身产生出整个世界。
‘这种论证方式选择性忽略了一些因素。’
‘你是否有想过上帝是不证自明或超越了逻辑的?用逻辑推理去证明上帝的存在,这真的有意义吗?也许我们对于祂的任何理解都是错的。’
——你说的没错,尽管那会陷入“不可知论”的漩涡,也是不争的事实。
——和自己争论是无意义的,重点不在这里。
‘你多次提到了有无意义,看来拥有情感的我一直在追寻意义?”
那个自己罕见的沉默了。
‘你被[追求意义]的枷锁束缚着举步维艰,所以才会托付过去那个舍弃了情感的自己……不,说是回溯更为接近才对,毕竟我们本来就是一个人,我说的没错吧?我。’
‘是什么让你放不下情感?’
短暂的静默之后,鼓掌声响起。
——不愧是我自己。
‘你想让我怎么做?’
——去挑战上帝吧,我。
——在这个没有无限的世界里,只有身为无限者的你(我)才能做到。
‘无限者就是你提到的“那【階】”?如果不是这两者之间又有什么关系?’
——你会知道的,不过不是现在。
‘我又为什么非得挑战上帝不可?’
——在这个不存在无限的世界里,无限者就相当于世界的bug,上帝不会放任另一个无限者的存在,你和上帝之间必有一战。
…
“你在说谎。”洛峰断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