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走的人都走了,该来的人也来了——李伯仲在石榴树旁下马,在马屁股上拍拍,马儿听话地顺着小道下山去了。
穿过栀子花圃,越过清冽小溪,李伯仲伸腿跨进草亭,白卿倚在亭柱侧,递给他一块湿巾,擦手用的——他手上总是沾着血腥气。
李伯仲接过湿巾,问:“都走了?”
“都走了。”
“东西收下了?”
白卿指了指草亭外的温泉,“都收到那儿了。”
李伯仲看一眼温泉,只是笑笑,“为什么非要见她不可?”白卿难得能写信给他,信里的内容却很让他失望,只是为了见那个吴子召,本来她还打算亲自去河下,可是他没让,于是就让阿邦把吴子召接到了这里。
“欠的债,始终都要还回去,你杀了她的父亲,占了她的家园,我则赔了个儿子。”之所以见吴子召,只是想知道她是否良善,现在看过了,知道她是个敢爱敢恨的女子,才放心。
“阿邦?跟他什么关系?”李伯仲把湿巾还给白卿。
“他喜欢那丫头。”说罢看他的表情。
李伯仲并没什么表情,只是微微顿一下,然后弯身坐下,问道:“有饭吗?”
“有。”白卿笑笑,清楚了他对这件事不在意,于是不再提起,伸手打开桌上的食盒,里面的菜还冒着热气。
“怎么知道我今天回来?”
“闻出来的。”在他身边坐下。
两人的膝头相触,相伴一起吃饭——
伴侣是什么呢?
是那个陪你做最傻、最简单、最无聊事的人吧?
***
夜晚,星辰满天,雪色清亮,很适合散步。
白卿本不喜欢散步,因为他喜欢,所以她也形成了习惯,实际上他也不怎么喜欢,只是因为张千说她需要强壮身体,所以每次来,总是会带她出来转一圈。时间久了,他们到从中找到了乐趣,因为她总会在走不动时,拖着他的手。那种亲昵,是两人都依恋的东西。
“这回能待几天?”白卿问。
“你想我待几天?”李伯仲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