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原以为要花很多力气说服她,反而有些不上不下的,预备好的话到喉咙,改成说:“好。”
好什么好,真是傻子。
沈乔睨他一眼说:“换一句。”
郑重从善如流道:“饿了吗?”
一天好像就操心她三顿饭。
沈乔好笑道:“怎么感觉你问过我好几次。”
从早到晚都是这一句。
郑重回想一下,说:“好像是。”
但这是他最朴素的想法,人最重要的毕竟就是这点事。
沈乔有时候跟他说话,也常常觉得话头就断在一半,这事要搁在别的男人身上,她一准没有聊下去的欲望,可这个人是他,她就想着这样能让自己随心所欲想从哪里起头就从哪里,这会说:“我想吃肉。”
不是鸡鸭那种的,对大多数人来说,单用这个字的时候都是指猪。
郑重比她来县城的次数更多,说:“吃封肉吧。”
是用五花肉做成的本地的特色,家家逢年过节会做的大菜,国营饭店的厨子以做这道菜出名。
沈乔光听名字就咽口水,说:“走走走。”
样子就很迫不及待,恨不得抬脚就能到。
郑重也馋肉,毕竟他仍然是这时代的大多数人,他说:“那多吃点。”
甭管是一份两份,只要不撑坏就行。
沈乔忙不迭点头说:“肯定的。”
虽然她脸上已经是乐开花,但郑重犹嫌不够。
在他的设想里,今天是应该给她买新衣服、给她带好吃的,现在差一样多少差点意思。
他心里想着还是应该再给她买点什么,就是可惜钱已经花得差不多。
下次进城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公社的东西他又觉得不够好,真是叫人为难。
沈乔哪里知道他的心思,一门心思就是惦记着肉,她老远就闻到味道,兴冲冲道:“国营饭店。”
其实连招牌都还没看到。
郑重倒是认得路,说:“再拐过去就到。”
两个人隔着段距离走路,中间有个人过去都行,这也是这会的常态。
即使是老夫老妻,都不会在大街上太亲密。
沈乔侧过头看他,忽然往前跳一步。
郑重只顾着看她,这会才发现地上被哪个孩子用粉笔划着格子。
他说:“沪市也有这个?”
对大队的人来说,沪市首都这样的地方总是有许多神秘色彩,想象中加上写离奇古怪的成分。
沈乔笑道:“都有。”
又想起个笑话来,说:“我刚来大队的时候,军叔还问我‘沪市人是不是顿顿大米饭’。”
倒不是嘲笑的意思,但多少有点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