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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奇遇造恶人(第2页)

就这么一个人,某天他运气到了,便也赶上了一回“主角待遇”。

那日,洪威接了个活儿,帮人跑腿,为了省些路费,他离开大路抄了条近道,结果就失足摔落了山崖。

没想到,他不但没摔死,还在山谷底下找着一个曾有高人居住过的山洞——武功秘笈,有;天材地宝,也有。

洪威在那谷底住了五年,练了五年的绝世武功,吃了五年的天材地宝,临走之前还不忘把此地毁了个干净,防止将来会有别人也得了这奇遇。

洪威出山的时候,刚好是永泰十八年的秋天,也就是洛阳的少年英雄会前后。

刚出江湖时,他的胆子也不大,虽然他自己感觉自己的武功应该挺高的,但毕竟在这之前他从未跟人交过手,心中终归是有些畏惧和不安。

因此,那段时间他也没敢做什么特别出格的事,只是偶尔和一些江湖杂鱼起个冲突什么的。

但后来……随着他和别人交手次数的增多,他对自己的实力定位越来越清楚了,于是,他的胆量也是水涨船高。

很多以前他想都不敢想的事,现在他可以去做,而且做完了还不怕被人找麻烦。

当一个凡人得到了力量后,你觉得他会怎样?

他会继续当一个凡人,并用他的力量去服务这个社会?

是的,我正在拿彼得·帕克举例……以及,仔细想想,能做出那种选择的人,其实就不能叫凡人了,因为他在精神上也是个“英雄”。

真正的凡人、俗人……得到力量后想到的第一件事,必然是为自己谋私利——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这力量让自己过得更好。

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人姑且还能坚守底线,但还有些人会随着欲望的膨胀而迷失,逐渐丧失道德。

洪威,无疑属于后者。

起初,他还觉得自己是个侠客,专门去找些强盗山贼下手,在打击恶人的同时,顺带把恶人身上的银子抢来自己花。

这钱花得……倒也算踏实。

然,有句话说得好——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当洪威用抢来的钱过了一段大手大脚的日子后,你再让他过苦日子,可就难了;但这世上哪儿有那么多贼人可以供他抢掠啊?所以那段时间,洪威只要手头紧了,脾气就大……一个人脾气一大,便容易跟别人起争执,而能跟他叫板起争执的,多半也是江湖或者绿林中人,不是什么善茬儿……因此,洪威就把那些得罪他的人也当“恶人”给办了。

再后来,他干脆就说服自己,有钱的就是恶人,不是有句话叫“为富不仁”吗?那我抢他们,就是“劫富济贫”咯。

“财”的事儿上,他就这么说服自己了,那“色”这事儿,自也不远了。

在我们熟知的那些故事中,“主角”们的红颜知己多,通常都是有个先决条件的——无他,就是一个“帅”字。

什么叫“一见杨过误终身”啊?杨过长成古天乐那样,那个“误”就是耽误的意思,但如果杨过长成郭德纲那样儿,那个“误”就是个误会。

洪威呢,本身长得也不咋地,谈吐气质又比较粗俗,自打膨胀以来,他说话还多了不少戾气,可说是越发惹人厌恶。

像这样的人,就算有女人愿意接近他,通常也是怀着目的的:多半为财,或者想求他办事儿,不可能有人冲着他这人来。

洪威这人智力虽是不高,但他也不傻……退一步说,就算他真的傻,被骗过几次自然也能学聪明点的。所以,他对自己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这德行想找什么红颜是没戏了,要女人去青楼使些银子便是了。

但青楼去多了呢,他又腻了,觉着风尘女子没意思,想找那良家女子……

这个时候的洪威,手上的人命也不少了,好人坏人他都杀过,道德、名声之类的,对他来说也不是很重要了,于是,他就开始干起了那采花的勾当。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人们开始将他称为“红梅雀”。

所谓红梅,其实就是“洪威”这个名字的误念,且因为他开始活跃时是在冬天,而那“雀”字,自是在暗示他的轻功。

他本人呢,对这绰号还挺得意,他觉着好听啊,所以他后来干脆就去定制了一堆绣着红色梅花和麻雀的帕子,每次作案之后就在现场留一块。

到了这个时期,洪威也算是彻底堕落了。

什么世间的律法、道德,他都已视若无物,他的眼里便只剩下了酒色财气,别人怎样都与他无关,他只要自己快活就好。

当然,他会变成这样,也称不上是意外,甚至可以说很典型——一个人,一旦得到了超过自己心性和器量所能包容的能力,多半都会被慢慢腐蚀……

就这样,不到半年,洪威便在各省作案超过二十起,大部分受害人不是被他杀害就是后来自杀了,“红梅雀”造成的影响可说是极为恶劣,不但是官府发下了海捕文书,就连江湖和绿林两道也都想拿他。

但那年头拿人哪儿有那么容易?也没个相片儿啥的,画像这玩意儿的准确度又实在太低,参考意义有限,所以洪威仍是肆无忌惮地到处流窜作案。

终于……三月的某一天,他来到了这杭州地界。

其实他早就想来了,因为一直听说这江南的美女水灵嘛;不过,当洪威进了城后,他立刻又起了别的心思。

而他的目标也不是旁人,正是那杭州……孙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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