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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孙子眼珠子一动不动盯着坐在阳光中心的人,他穿着金红色的绸子功夫袍,头上扎着两个丸子,腰上绑着鼓。阳光将他的脸照得惨白,好似一张没有染色的纸。他的功夫袍被浸透,那些深色的液体好像是血。

孙子后退,哆嗦得牙齿打颤。

王丽芬剥完豆角,喊他半天他都不答应,骂着过来逮人,“我怎么摊上你这么个狗屎玩意儿,你爸……”

骂声戛然而止,几秒种后,楼里锅碗瓢盆和电视机的噪音被王丽芬的尖叫覆盖。

“死——死人了!”

第2章双师(02)

斜阳路在夏榕市是个很尴尬的存在。

北城区把它左边圈起来搞文化长廊,而它右边紧靠中城区商业集群,高楼林立。斜阳路却哪个区的福利都没沾到,满街满巷都是上世纪的老房子。

重案队的车停在斜阳路外面,开不进去了,路口三轮车、板车叠罗汉似的,早前到达的分局警车怕倒不出去,停得更远。

车门打开,安巡和席晚提着勘查箱就跑——他俩是法医和痕检师,出勘现场时跑得最快。季沉蛟紧接着从车里下来,却没急着往人群中挤,环视一番周围的环境。斜阳路就像钢筋水泥中一个难看的疮,房屋老旧,路上只要有空当,就有做小买卖的板车。

斜五巷的案子早上就传开了,前面正口若悬河,宛如亲临现场的炸豆干小贩看见警察,连忙住了嘴,黝黑的脸上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

季沉蛟也冲他笑了笑,拐过板车,朝里走去。身后,小贩又讲开了,“死的是个外地人,穿的是旗袍,叉开到了这儿,里面啥都看得到!结果你们猜怎么的?是个男人!再一查,嚯,是个两面人……”

死者并不是什么两面人,但一桩凶杀案会转移到重案队手上,横竖有特别的地方。

今天早上,北城区分局接到报案,报案人王丽芬说住在他隔壁的人死在家中,小孙孙吓得魂出了窍。

分局刑侦中队立即赶到,封锁现场。案发地是一栋八层高的老式楼房,中空之字形楼梯,一层四家人,每一户客厅的窗户都有一扇窗户朝向走廊。

据王丽芬说,4-2的门没锁,孙子一碰就开,开了就看见里面的死人。那人是去年底才住进来了,是个年轻男人,没正经工作,神出鬼没,还喜欢吓唬小孩子。

刑警问她为什么知道对方没正经工作,她反问:“我家儿子媳妇每天七点就出门上班,他中午才出门,哪个有工作的像他这样?”

死者穿的是女款功夫袍,戴着假发,这些都是死后被换上去的,凶手在杀害他之后,还特意给他换上女装,这很不寻常。但真正让分局警惕起来的还是死因。他被拧断了脖子,并且除了胸口和手臂的轻微按压伤,没有其他挣扎痕迹。

这就说明,凶手是在非常短的时间里制服并让他毙命,堪称职业杀手的手笔。

凶手是个熟手。这就不是分局可以自行侦查的案子了。

重案队在出发前,季沉蛟看过分局发来的现场照片,死者起初坐在地上,背靠折叠桌的桌腿,脑袋歪向右侧。分局同事赶到后,将他平放在地,假发因此掉落。

季沉蛟觉得坐着的死者有些眼熟,但摘掉假发后,整张脸露出,是个稍微秃顶的中年男人,那种熟悉感又消退了。

季沉蛟经过贴得满满当当的牛皮癣广告,来到4-2,亲眼见到死者的一刻,突然明白眼熟感是怎么回事了——半个月前,席晚请客吃饭那天,腰鼓队里有个男人正是这般打扮!

男人那抬头看来的眼神忽地变得清晰,季沉蛟怔了一瞬,是他?不,照片上不像同一个人。

早一步赶到的席晚也发现了,喊道:“头儿,你记不记得那个打鼓的帅哥?”

季沉蛟戴好手套鞋套,蹲在尸体边,仔细端详尸体面部和身体,摇头,“衣服差不多,但不是同一个人。”

“是不像,那帅哥也就二十多岁,肯定不到三十。”席晚纳闷,“这身衣服是有什么说道吗?非给人换上?”

安巡和分局的法医正在交流尸检看法,安巡同意分局法医的判断,死者颈椎折断得很利落,不是重物击打或者反复掰折,而死者胸膛和手臂的伤痕是凶手从后面束缚住死者所致。

“门内外有明显拖拽痕迹,在走廊、楼梯也发现了死者的足迹,屋里有三组足迹,分别与鞋架上的鞋纹能对上,是这里住户的足迹。但c组足迹出现在拖曳痕迹之后,很可能就是凶手的足迹。”席晚和季沉蛟一同走到门口,上手演示。

“结合安巡他们推断的死亡时间,凶手是今天(四月六号)凌晨零点到两点动的手,凶手就站在门里,走廊的灯坏了,时间又晚,屋里不开灯的话,经过的人注意不到门开着。”席晚左手扣季沉蛟双手,没扣住,右手更是因为身高差了一大截,不能像凶手那样勾住季沉蛟锁骨。

她撒开手,“没事长这么高,就意会一下吧。”

就算席晚不演示,季沉蛟也想象得出当时的场面,一边打量屋里的陈设一边说:“三种足迹都属于住户,凶手就是住在这里的人?”

“但报案人王丽芬说死者才是这里的住户。我们都觉得不对。”分局刑警说:“她说住在这里的是个年轻人,长得好看,但是个混混,这人起码四十了。我们请她认尸,她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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