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个穿着制服的人拥了上来。
他们反剪着我的手臂,用膝盖压着我的头,还有人用手揪着我的头发。
我知道我逃不了了,所以没反抗。
他们还是不放心,我感觉有人踩住了我的脚,整个人站在我脚踝上。
“我女人死在旅馆了。。。。。。”
没人搭理我,我被押上了车。
是旅店老板报的警。。。。。。
问案的人,不关心美发店里的皮肉生意。
更不关心阿珍是不是被骗或者被胁迫干这个的。
他们只追究我砍人的事情。
我在看守所待了20天左右,案子就判了。
我3年。
红毛扛下了所有事,判了15年。
长毛6个月,阿火拘留5天就出来了。
我被送到了朋城监狱。
进来的新人都是在入监队,住在入监监区,要在这学习两个月。
主要是学习内务,叠被子啥的。
还有就是背诵一些规则,五章38条什么的。
我学习本来好,学习能力强,背这些东西很容易,学习内务也很顺畅。
入监队训练极为严格,看管等级也很高,被一些人称为最像监狱的监区,所以在这几乎不会有人闹事。
我就这么过了一个月,算是慢慢习惯下来了,也没挨打。
这时候到了允许探视的阶段。
姑姑来看我了。
见面后,我们良久没说话,看上去姑姑是操碎了心。
她告诉了我一件具有戏剧性的事情。
“你姑父减刑了,现在在出监队,过段时间就出来了。”
快出去的人,会被安排到出监队,住在出监监区。
那里可以看电视啥的,便于提早熟悉外面的环境,出去后好适应社会,是看管等级比较松的地方。
我进来,他出去。
这还真是巧。
我问姑姑,阿火有没有为难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