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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页)

似德首罡叩拇省?br>

爸爸,你们老叫我干啥呢?

狗蛋的儿子突然从里屋出来了,手里握着铅笔,一脸的愕然,相貌跟当初的狗蛋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哦,这是我儿子,小名叫唾沫。狗蛋一脸欣慰的笑,这下轮到我们愕然了。

恰同学少年

九八年我在街上卖鸡蛋。黄祥可不像我这么没出息。我跟黄祥从幼儿园就同班同学,可从小到大黄祥却一直是我的偶像。因为在我见到亲戚长辈还会脸红的九岁时,黄祥已经可以在父母不在家的情况下让到他家走亲戚的客人满嘴流油四仰八叉地回去。这是佳话,在我们那儿这比对跳水捞人行为的赞扬度可高多了。每每父母要训我,开场白总是,你看看人家黄祥,跟你同学吧?

初中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能跟黄祥拜把子。真的,有时做梦我都在跟黄祥撮土为香,醒来发现手里攥断了心爱的钢笔。可在黄祥的话里,他不是跟村长的公子称兄道弟就是跟主任的千金义结金兰了。我便把奢望藏到了心底,再不敢多想一下。

九八年我和黄祥一道从省城的中专毕业,我们俩就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了。我父亲愁白了头发削尖了脑袋只想把我挤进哪个公家单位的门里去。黄祥则说了,非公检法不去。于是我跟黄祥有了次小小的殊途同归。迫于无奈,我帮父亲侍弄家里那一千多只鸡,形式是养殖专业户,内容是卖鸡蛋。正是夏天,我戴顶草帽,用父亲结婚时买的永久二八自行车带着鸡蛋上街叫卖。在我还为怎么吆喝出第一声而面红耳赤地努力呢,黄祥已经开了第一家五金店。说它第一家是因为黄祥的雄心和实力大伙都知道,黄祥就是把五金店开遍各镇开到县里开进省城大伙都不会感到奇怪的。就说这第一家吧,黄祥就填补了我们镇上五金行业的空白。

可从此我再不敢从黄祥的店门口经过,因为我觉得这一步远比我战胜羞怯开口吆喝要难得多。好在这年夏天我终于找着了那么一点自信,我发现我竟还有那么点天赋。在出摊卖鸡蛋的第二十二天,我的鸡蛋卖遍了方圆二十多里地的村子。再往后,我都不用上街摆摊了,量大的我送货上门,量小的人家上我家的门。父亲笑得满脸是牙,跟村人炫耀说这都供不应求了,真想让小鸡一天下俩蛋。

我真的闹不明白这是这么回事,也许是我嘴拙腿勤,也许是我家的鸡蛋个大颜色好,反正我不用上街熬太阳了。只要坐在家里对来人笑脸相迎,我家的鸡蛋就不愁卖。

这天,来的人却让我受宠若惊得笑不出来了——黄祥来了,新配的眼镜,腋下夹个皮包,肚腩微凸——黄祥已经很有老板相了。摩托车突突的没熄火,黄祥显然没准备久坐。但我一样要泡茶,茶叶是当初为找工作给人送礼时买的碧螺春,我家那一千多只鸡集体努力一天下出的蛋也买不了一罐。黄祥摆了摆手,顺带理了理被头盔压乱了的头发,说,别忙了,咱老同学了谁跟谁呀。我那店开第三个分店了,资金周转不太灵,你借我点钱,算你入股也行。

我有些愣,这可是要当老板呀,我能有这么好的命吗?但我第二反应就翻起了抽屉,那是我们家的银行。只找着了五百块钱,那是最近一段时间那一千多只鸡产出的利润。黄祥嫌少,但还是接了,扭身走时,他重复了一下,算我借的还是算你入股?

我没有思维,只会说,再说、再说。

有了卖鸡蛋这点小辉煌,我终于有了点信心可以想别的了——我决定扩大养殖的规模,把父亲的事业发扬光大。父亲虽担心,但也支持。就在我们父子俩雄心壮志要当农民企业家那一年,我们因为一批假冒的疫苗而赔了,赔得倾

家荡产。最后全家必须要讨回一些零碎的债才能生活。于

是全家列出了一个外债清单。思虑再三,我还是把黄祥写上了,但考虑到他生意上的周转,我把五百写成了三百。

村里的民风一向淳朴,所以陆续地人家都把钱还了。这是规矩,一家遭难百家帮,如果出不了钱也出不了力,那起码把欠债还了。连账上没有的邻居王婶都把二斤鸡蛋的钱还了,最后只剩下黄祥。我没办法战胜自己去找黄祥要债,我决定出去打工。在我打点好行囊的那天,母亲去黄祥的总店要钱去了,母亲说她是厚着脸皮去的。回来时母亲握着三百块钱,脸色很难看。

当然,打工这条路我也没发现自己有什么天赋,死了心回乡时,我唯一的成绩是带回挺着肚子的老婆。听老婆的话,我们在街上开了家童装店,把健康可爱的儿子当形象代言人,效果和生意都不错。

一日在街上竟碰见了黄祥,早听说黄祥结婚生子了,不过就剩下那间总店在守着。黄祥还骑着那辆旧摩托,一脸的灰色。虽然知道在一条街上迟早会碰面的,但我们还是有不少的尴尬。倒是两个抱着孩子的女人甚是投缘,凑到一起孩子、服装、化妆品地聊起来没完。我和黄祥只好蹲到路边,互相递了烟,喷着长长短短的烟雾,没话。

半晌,我突然惊诧地听到自己还是忌不住张嘴了。我是这么说的,黄祥,你还差我两百块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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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了

很小的时候我就喜欢攒钱。虽然不多,但我却非常努力逮住每一个称盐打酱油的机会,一分一分地积累。我有很多透明的小玻璃瓶,镍币纸币都往里塞。镍币进去了就叮啷一声,悦耳动听。纸币进去了之后色彩就会变得斑斓明艳。

可惜的是我保管钱的本事和攒钱相差太远。我从不愿意把我的玻璃瓶收起来,我觉得没有哪个地方会比我身上更安全。所以我的玻璃瓶就总装在身上,跑动起来叮当乱响。同学有点烦,总对我横眉冷对的。我却很自豪,这种自豪让我轻飘飘的,所以我总是会把瓶子弄丢。丢了,就难过很多天,这些天里谁搭理我我都不睬,谁见我我都是撅着嘴,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捡了我的瓶子不还给我。不过要不了多久我就会雨过天晴,换一个瓶子,重新攒钱。听那些清脆悦耳的叮啷乱响,看那些乍然就漂亮起来的纸币。一段时间后,瓶子满了,就又丢了。丢了我再难过一阵子,就再攒,满了又丢,循环往复。为此母亲对我的训斥总是相同的:你年纪轻轻的怎么就不长脑子呢?一个错误犯了无数次就是死不悔改。

在这些丢了又丢的间隙里,是有插曲的。那就是我瓶子里的钱从来都只进不出,所以面对一毛钱两个泡泡糖、一毛钱三根冰棍、一毛钱十个水果糖、一毛钱十二根玉米糖棒棒,我都可以咽咽唾沫一笑而过。实在馋了,就缠着哥哥姐姐给买一点。所以哥哥姐姐老逗我,小三子,你东西丢了。我马上翻遍口袋,见瓶子还在,便自顾自地乐了。哥哥姐姐便说,我们说的是你的影子和脚印丢了。

毫不夸张的童年就是在这些喜悦和遗憾的交替中度过的。我很怀念,它酸酸甜甜的,让人回味无穷。

幸运的是大了以后我好像在慢慢克服爱丢东西的毛病。属于我的第一名我不再让它旁落,属于我的机会,我也总紧紧地攥在手中。所以我一路坦途,从偏僻旮旯里的乡村一步一步迈进繁华陌生的城市。

渐渐摸清了城市的脉络,我觉得城市真好。它不仅给我新鲜感和征服欲,更重要的是到了城市之后,我不仅不再丢东西,有时我甚至还能把以前丢的给捡回来。

有一次在马路边上溜达,见一个孩子拿着一个钱包很焦急地张望着,显然,那不是他的。我便凑近了,孩子很欣喜的样子,满脸的真诚和期待很像二十年前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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