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家门,陆明臣先看到请的家政无所事事坐在他家沙发上。
正是工作时间,家政一见雇主回来,紧张得立马站起来,手足无措地解释。陆明臣看了一眼亮着灯的厨房,把外衣挂在衣架上,让家政先回去了。
他拉开厨房门,宋书华系着围裙,正低头切菜。这时间看见自己丈夫有点诧异:“今天回这么早啊,饭还要等一会儿,你先去休息。”
“别做饭了,我在餐厅订了位置。”
宋书华看了一眼准备得七七八八的料理台,嘟囔一句:“很快就好了。”
“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男人低下头,像是做错了事:“没忘。”
陆明臣扫了一眼料理台,比平时的菜式丰盛了不少,也都是他喜欢吃的,心里突然软了软。
这些年来,他虽从未在男人身上感受过和情人之间的那种激情和热恋,但除此之外,对方也把所有都给了他。或许有的人生性如此,温吞冷淡,没有那种如火般的热情。
纵然他是所谓的“成功人士”,也不是所有事情都能办到,更没法让两种互相抵触的特质共存在一个人身上。他挑不出丈夫的错处,唯一错的也许是自己的不满足。人怎么可能什么想要的都得到呢,到了这岁数也该想明白这些。
既然现在正好和外面那些断了干净,他也不打算再找了。想来自己也冷落、亏欠了丈夫不少,未来的日子还是不要再折腾了。
他瞬间做出了这个决定,连看待男人的眼神都温柔了几分。他揽了一把男人的腰:“洗洗手,去换身衣服,我们有时间没一起在外边吃饭了。”
“可是这些菜……”
“扔了也没几个钱。”陆明臣有点不耐烦,想到自己才下的决心,语气又软了软,“我来收拾,放冰箱明天吃也行。”
许是看他快要发火,宋书华赶紧洗干净手,去换衣服。
很快,宋书华换了衣服出来。
黑色贴身的高领羊绒衫配深蓝的牛仔裤,外面是一件驼色的羊毛大衣和一双棕色软皮低帮靴。头发用发胶往后随意抓了抓,别到耳朵后,自然微卷的发尾堆在肩上,衬出他修长的脖子和雪白的皮肤。
大衣下的男人高挑、内敛,低眉蹙目间,都散发着一种温柔清淡的气质。这种时候,他脸上的三颗小痣又会变得格外显眼,是一种俏皮而挑逗的情调。
尽管陆明臣很了解自己丈夫这一面,又一次看到,他还是不免有些惊艳。或许没有人能理解他拥有一个这样的伴侣还会出轨,连他自己都不理解。
“明臣,走吧。”
“等我洗个澡。”
他身上的衣服穿了一整天,已经皱了。会议室进进出出的,沾染了各种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