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川越来越爱干净,一尘不染。
天川越来越厉害,少年英雄。
我离天川也越来越远。
雨宫到灵山只要一天的时间,可我一年只会去那里一次。一天去一天返,剩下一年的日子就是为那一天做准备。
他是天才,我就努力。
他爱穿白衣,我也穿。
可是。
脂粉抹尽不及他质朴无华,
万千新衣不及他覆雪白衣,
闻鸡起舞不及他天资卓然。
三年后,我就要嫁给他了。
那一针一线缝制的十二件白衣也可以亲手交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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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头子每次走都会留下一些钱。不多也不少。
每次我都会存一点。
我很想给老头子买些东西,可想来想去除了书,我不知道他喜欢什么。
识字之后,每次我读书,老头子都会很高兴。
于是,我就一本一本的看,没日没夜的看。
有时候他兴致上来,还会跟我讲我正在看的书。
讲到精彩处,他眉飞色舞就像个孩子一样。
我喜欢看他高兴的样子,我喜欢看书。
十七岁,老头子第一次离开草庐的那天,我没有说话,只是抱着一本书。
他说,我走之后,你多下山走走看看,总有一天你还是要一个人生活的。
俗世很美,五彩缤纷;俗世又很险恶,危机四伏。
他说,总有一天你要出嫁,到时候我就把草庐烧了,然后送你一份大大的嫁妆。
那天他说了很多话。
第一次下山,我吃到了很多美味的东西。
第一次下山,我买了很多东西,可买来买去最多的还是书。
第一次下山,我知道了这个世界上还有戏剧这种东西。而看的第一幕剧就是关于王路的。
饱食之后,我一个人落寞的走在街头,华灯如昼。那一年帝国流行木华昆仑奴的面具。我也买了一个,没有戴而是拿在手中。
街上行人每个人都戴着面具,或面目狰狞,或憨态可掬。文华寺门口,圆月和灯,白衣的男子褪去面具。
如果那面具之下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