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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部分(第1页)

高尚问道:“那狗贼跟主君是怎么说的?”

安禄山道:“他说他知道我心怀不轨,素有反志。他已经掌握了些许证据,奈何陛下太过宠信我必不肯信。”

高尚眼睛睁大了一圈,心说那狗贼想得倒很明白,可是怎地安禄山最后被他唬成那个样子呢?

安禄山有些惶恐道:“所以他跟我说只要我安分守己,赶紧收手,为大唐守好东北边疆,他就不再与我为难;

他说如果我继续执迷不悟,他就跑去对陛下说,只要陛下将我和史思明杀了,他就想办法让陛下再延寿一个甲子!

他这话我不敢不信,他号称神仙弟子,不管他是否真有这个手段,我想陛下肯定会相信,他追求长生都快要疯了。陛下虽然万分宠信于我,但相比六十年的寿命来,我这条命又算得上什么呢?是以我这两日都忧虑不已,犹豫不决。”

第七十一章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萧去病这句话不但让高尚愣住了,同样也让从飞龙禁军训练场上回来的张献诚、严庄和孙晓哲一下愣住了。

安禄山向严庄问道:“先生以为他此言如何?这次我见陛下,确实发现他比之前年轻了许多岁,许是他真有这个本事?”

“我认为事情的关键不在于萧去病是否真有这个本事,而在于萧去病这样做的目的。我认为他的目的大约只有一个,就是缓兵之计。

这两日我们和张统领都去飞龙禁军训练场看他是如何练兵的,张统领还到长安去了,据蛇牙探子和刘骆谷所讲,他还在筹备什么四海商社。所作所为无不是在积蓄力量,恐怕等他实力壮大之后,就会对付我们。”

严庄眉头皱起,心说这萧去病还真是不世出的文武全才,至少比起只会打仗的王忠嗣强多了,这番谋划,当真不可小觑。

张献诚道:“确实如此,那萧去病带人抄了王鉷的家产,总共获得财物七百多万缗。还有王鉷和斧头帮的几十处产业也被他据为所有。他依靠这些钱财,大肆发展自己的势力。

除了联合以王元宝为首的十几家富商成立四海商社,准备组建商队四处经商贩卖货物之外。他还招揽了差不多整个关内的身手高强之人,有联系了五家镖局做商队的护卫。看样子是想有一番大的作为,不出几年,只怕其势力将遍布整个大唐。

而他同时还在练兵,虽然龙武禁军和羽林军没有什么起色,但飞龙禁军已经被他训练成一支劲旅。我想他经营四海商社大量赚取财货,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练兵和养兵。只怕真如严先生说的那样,最终还是要针对我们。”

安禄山心里一急,头上冷汗又冒出来了:“那我们怎么办?”

严庄眉头皱得更紧了,一副绞尽脑汁的样子,安禄山心道严先生果然尽心尽力。他却不知道严庄心里想的其实是,萧去病这么厉害,我可不能在你安禄山一棵树上吊死。

可得想个好办法,若能将萧去病一下害死当然好不好,若是不能,自己可不能太过得罪萧去病,正所谓做人留一线,日后好想见。

不等严庄说话,跪坐在一旁侍候的高尚连忙用手巾为安禄山擦汗,急切道:“我们绝不能等他羽翼丰满再来剪除我们,必须趁他羽翼未满的时候将他除掉,否则我们都将死无葬身之地。”

孙晓哲急切地问道:“那要如何做呢,你可有办法?”

高尚咬牙切齿道:“主君不放假装听从他的话,让他以为我们已经认输和改过,对我们少些防备。然后我们伺机找寻他的弱点,等待时机,用尽一切办法将他除去。”

安禄山望望严庄和张献诚,严庄点头道:“此计甚妙,目前只能这样了,先轻慢其心,再慢慢谋划。”

高尚眼睛里面放着绿油油的光:“那萧狗贼如此出类拔萃,殊不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左仆射李相一向嫉贤妒能,一个王忠嗣尚不能容,这狗贼胜过王忠嗣十倍,比起王忠嗣更是深得陛下宠信,李相又岂能容得下他。

那杨国忠幸进小人一个,虽然与那狗贼合作扳倒了王鉷,但我听说因为查抄王鉷家产是那狗贼太过包揽把持,杨国忠本是贪财又专权的小人,已经心怀怨恨。

昨天杨国忠还遣人来看过主君,我们可以引为助力,还有那吉温也早是我们的人。现在朝廷中不是李相的人,就是杨国忠的人,或者是我们的人。

那狗贼看似风光,实则孤立无援,除了圣眷和手上一支飞龙禁军别无可恃。他自视甚高,手上掌握着这么多利益,却不让其他官员分得一点好处,他事情做得越大,到时候获得的怨恨和仇视就会越多。

要知道众口铄金,积毁销骨,那狗贼如此行事,只怕要不了多久就会被群起而攻之,到时候就算陛下和娘娘再宠信他,也不得不将他贬谪,等他失了势,要杀他还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

倒是主君你要早些把身体养好,多进宫陪在陛下和娘娘身边,圣心最重要!而我们则为主君在私下串联,引导所有对那狗贼不满的人,到时候一齐发力,不怕他不死!”

高尚以己度人,倒是一下把大多数人的心态看得一清二楚。很多时候怨恨根本不需要什么理由,也不是因为损害了他们利益,仅妒嫉和眼红一条就已经足够了。

安禄山的眼睛一下亮起来,病情好像瞬间好了一大半,众人也无不点头称赞,言说这个主意好。只有严庄一边点头称是一边想,这还真是个好办法,如战国之吴起,如前汉之贾谊,古往今来多少一时之人杰不是都毁在这个上面么。

不知道萧去病这个所谓的“仙家弟子”,能不能躲得过众人群起而攻之。若是连这个最厉害的杀招也不能动摇他分毫,自己就要下定决心,早些谋划投靠了。

被人算计的萧去病在平康坊突然感觉背后阴风阵阵,微微加快气血运行,瞬间全身暖洋洋的,一脸笑意地接过三舅王玉书递过来的两个玻璃样品。

是一个玻璃杯子和一匹玻璃马,萧去病拿在手上仔细看,倒也晶莹明亮,透明度也非常好。就是颜色差了点,是绿色的,拿起来对着外面的光线一看,里面还有些许很小的气泡,用手敲一敲,声音也略微有些闷,显然质地不够紧密,如果用来装热水,一下就会炸开。

不过即使这样,看到三舅和陈大有的兴奋的表情就能知道,这些玻璃已经比西域胡商售卖的玻璃制品要好上很多。所以自己不能用后世的标准去评价,要夸奖他们,但也要让他们知道,还有巨大的改进空间。

萧去病笑着赞赏道:“三舅,陈师傅,你们真是太厉害了,才用了两天就将玻璃做出来了。我不是很懂,我们这些玻璃比起西域胡商的如何?”

王玉书得意道:“这么说吧,我们生产出来的第一批玻璃就比西域胡商手里那些上品玻璃还要好,比起一般的货色,简直要好几倍。辅臣你是不知道,就这只玻璃杯现在拿到西市上去,立刻就能卖一千贯。”

萧去病笑笑,他知道物以稀为贵,这几年黑衣大食和石国、黄姓突骑施堵塞丝绸之路,西边商品的流通渠道不是很顺畅,因此玻璃制品,西域葡萄酒、三勒浆都卖的比较贵。

可是,即使自己不造玻璃,等过两年玻璃的价钱也会大幅度降低。不过现在自己就是要趁价钱还处于高位的时候,先狠狠赚一笔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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