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爷每天刚开张的时候都缺零钱,给他一百的就跟要了他的命似的,‘跟你们说了好多次了嘛,我哪有那么多零钱找嘛,要不然你就干脆烤五十串嘛……’”
文潇岚被逗乐了,伸手掏出钱包,然后一拍脑袋:“哎呀,我也没零钱了,都给猴子了。”
“猴子?什么猴子?”
“今天早上去文化广场那边买东西,路上见到一个耍猴卖艺的。那只猴子虽然丑了点,但演得特别好……”
“丑?是不是身上斑秃、脸上有一个红色的瘤子?”冯斯打断了她。
文潇岚一愣:“是啊,你怎么知道?你以前见过吗?”
“不只是见过……”冯斯沉吟着,“猴子的主人是什么人?你见到了吗?”
“见到了,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长得挺可爱的。”
“小女孩?那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壮实的男人?”
“周围的观众里好像有个高个子壮汉,但我没注意,给过钱就走了。”文潇岚说。
“你去替宁哥买串儿吧,他不喜欢肉串,喜欢肉筋和板筋,再加一串肥腰。”冯斯说着,转身向门口走去。
“你是想要去找那只猴子吗?”文潇岚反应很快。
“不是我想要找那只猴子,是猴子想要找我。”
冯斯骑上自行车,把附近几个可能街头卖艺的地点都逛了一遍,却并没有发现那只猴子。不过,他在文化广场从几个跳舞的大妈嘴里打听到了白天发生的那场打斗。
“那个大个子好厉害,就跟电视里的特工一样,一下子就把那两个小流氓给整晕了。”大妈兴奋地描述着,“那帮浑小子就是不学好,成天捣蛋,这回有人能治他们了……”
冯斯耐心地听完大妈的聒噪,再一次确认了广场跳舞大妈是超越人类认知的神一样的存在。以眼前这位大妈为例,当旁人见到寻衅滋事的地痞时唯恐避之不及,她却以看谍战电视剧的心态围观了整个过程,并且牢牢记住了小女孩和大个子的长相特征。
可惜的是,大妈毕竟不是职业间谍,没有跟踪到两人一猴的去向,但冯斯倒也不着急了。很明显,这两个人的任务就是死跟着他,那么他们迟早还会再现身。他只是隐约记得在地下室打倒自己的那个人似乎不算特别高,但也可能是当时看花眼了,无论如何,猴子是肯定没错的。
“谢谢您,下次你们表演的时候,我一定来捧场。”冯斯对大妈说。
大妈满面红光:“多叫点同学来。你们年轻人就该多听点儿‘红歌’受受教育……”
第二天一早,冯斯坐上了去往沈阳的动车,然后换长途客车到达小城。他按照审讯记录上的地址去找,发现原址果然已经拆迁了,现在那里是一片商用楼。他又找到当地派出所,以他招牌式的亲切笑容和三寸不烂之舌,与极不耐烦的户籍民警磨了半天,总算磨得对方嘟嘟囔囔地帮他翻找拆迁资料。
“算啦算啦,大学生放着假期不玩出来做社会调研也不容易。”他从一个文件柜里搬出一摞布满尘土的卷宗,“都在这儿了,你自己找找看吧。快点儿啊,要下班了。”
冯斯匆匆忙忙地翻阅着资料,终于找到了那个叫翟建国的人的去向。他所在的小区居民已经整体迁移到了另一处新建的高层住宅。当然,这个所谓“新建”,也已经是十来年前的事情了。
从派出所出来打上车,花了15分钟才坐到翟建国所在的新小区,这个距离对于这座小城而言已经算远了。眼前的高层建筑外面看起来光鲜气派,走进去却看到墙皮到处都在脱落,某些墙体可以见到隐约的裂缝,甚至连电梯都坏了,建筑质量可见一斑。
这又是一个穷人住的地方,冯斯得出了结论。
他脚步轻捷地爬上十一楼,来到翟建国家,敲了敲门,但等了一分钟,门里没有任何反应。难道翟建国不在家?
他很不甘心,又继续敲了十多下,屋内终于有了响动。一阵拖沓的脚步声后,门慢慢打开了,开门出来的是一个白发稀疏的老人。他弓腰驼背,脸就像一张风干的橘皮,浑浊的眼球里充满了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