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乐窈下巴搁在他肩膀上,指尖往他后背的肌肉上轻轻抓了下,“去洗澡,你蹭我一身的汗。”
赫连煜愉悦地往她颈侧亲了口,一把将人抱起身来,“走。”
这一觉睡得好,第二日秦乐窈是被香味馋醒的。
她满头青丝披在肩上,身上就套了件轻薄的寝衣,靠在帘幔的床栏边上,撑着脑袋瞧着他端上桌的寿面,调侃道:“真是有幸瞧见,赫连大将军也有这么宜室宜家的一面。”
赫连煜隔着一道床幔,轻咬着笑,“能听着夫人这样一句调笑,我可真是等了太久,算是苦尽甘来了?”
“比打仗还苦?”秦乐窈扬着眉轻佻反问。
“那不一样。”赫连煜状态松弛地环臂瞧着她,“一面是大梁的将军,一面是作为你的男人。”
两碗面被吃得干净,昨晚上他回来之后便一直缠着她,秦乐窈到此时方才有时间有精力问他道:“北边的战事算是彻底结束了?楼兰人被赶回大漠去了?”
“嗯,大部队是退兵了,但还有一部分散兵当时与军队分道而行,现在被堵在境内藏进了山野之地,要尽快普查围剿,绝了后患。”赫连煜捏了把她的脸颊,接着道:“而且据探子回报,那个奚梧玥,应该也在其中。”
秦乐窈神情未变,淡声哼笑道:“我猜也是,此番被这么一搅和,他的身份就被废掉了,即便是一起回到楼兰也没了倚仗,只能夹着尾巴做人。”
“不止夹着尾巴做人,命都难保。”赫连煜唇角勾着笑,知道她会很感兴趣,接着道:“我们的探子还盯到了一个消息,奚梧玥是从牢里跑的,他本身有一半是汉人,在楼兰的威信也并不高,带不出人来,和之前被截断在境内的楼兰军队其实并非一拨人,活脱脱的一条丧家犬。”
秦乐窈心念一动,原本没做什么指望的念想又冒了出来,她意有所指问道:“那陛下应该也不会放过这么个大隐患还活在世间吧?”
“这是自然。”赫连煜揉捻着她的耳垂,“但这兔崽子很能藏,海捕通缉令下了这么长时间,也没起到什么很大作用。”
“你觉得他会藏一辈子吗。”秦乐窈的眼神有些闪烁的微芒,目光灼灼看着他:“你觉得,他逃出来之后,最有可能去哪里。”
赫连煜没吭声,秦乐窈接着道:“奚梧玥是个睚眦必报的人,我太了解他,他一定会来报复我,只要我给机会,他就会现身。”
“没有这个机会,我不会给他机会靠近你,这太危险了。”赫连煜一口否决。
秦乐窈抓住他放在自己耳侧的手,轻声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有谁是一辈子防贼的,还得一劳永逸。”
冬至之后没多久便是小年了,在这种合家团圆的时节,街上的行人都比之前的少。
上京城的城防太严,连带着皇城周围的一圈壁垒都是固若金汤,奚梧玥手上没有通关文牒,他没法混进去,只能一直守在相对松散的涯城中,隐姓埋名,静待时机。
奚梧玥年幼时候的十数年都是在街头巷尾盗窃抢劫度日,即便是后来被姜槐序找到,也是整日躲躲藏藏地逃命,除了去楼兰战场带兵,他从没干过什么能养活自己的正经营生。
这种平淡如水的日子让他生不如死,像一刀刀的钝口拉在身上,对秦乐窈的憎恶也到达了顶峰。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女人,如果不是因为她,现在他该是在那九五至尊的宝座上,坐拥天下。
只差一步,明明都已经只差一步了。
奚梧玥没法再回到楼兰去,他现在唯一的念想,就是将自己这些所有的痛苦,千百倍地还给秦乐窈。
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机会来得如此之快,骁骑将军的夫人在上京城选不到合适满意的粮食种子,要在涯城和孟州等地寻找供货的商家,整个涯城的商贩都能参选。
奚梧玥得到消息的那一整晚都没有睡着觉,在脑子里反反复复地预演计划,直至天明。
来自上京城的马车抵达涯城的这一日,街角的缝隙里,阴森憎恶的目光像一条藏在水沟中的毒蛇,盯着前面从马车里出来的那个裹着紫色披风的女人。
是秦乐窈没错,而且她只带了两个护卫一个车夫。
她将涯城的商贩聚成了市集,开设摊位,仔细甄选着,并且将最终能看得上眼的用布袋包了样品,带去下一个城市作对比。
从涯城到孟州中间隔着一段不近不远的山路,官道都比别处修得迂回狭窄。
马车沿着山脚行进着,车里的秦乐窈半撩着车帘,她也在一直注意着外面的动静,奚梧玥如果真想报复她,必定要选在离上京城近,并且消息不算闭塞的地方,像涯城、孟州、淮水城这几个地方都是不错的选择,但若说是挨家挨户的盘查,势必会打草惊蛇,让他缩回偏僻处捉不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