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云海码了一万五千字,堪称变态。
神剑则码了一万两千字,也是极为的存在。
速度上不用说云海以领先第二名足足三千字获得了第一名。
而当大家开始阅读云海和神剑这次码的一万多字时,大家惊叹地发现,哪怕速度如此之快,云海的错误却是几乎没有,而且行文流畅,文字优美,简直堪称质量文。
最为恐怖的一点是,云海在一个小时内,完美将题目设定的情节写完。
至于神剑,在内容上只能说是流畅,跟云海无法相比。
所以,这一次的拼字,云海无可争议获得了胜利。
神剑表示输得心服口服,不过他还会继续努力,期望有一天能够达成云海一万五千的速度,到时候再向云海发起挑战。
……
面对大家的赞誉,云海表现很淡然,其实以他的能力,胜利是必然的,这没什么了不起的,反而对神剑他很钦佩,这是一个普通人中的触手怪。
见云海获得胜利,虞赢心和云燕都鼓起掌,而云朵则发出了欢呼:“耶,赢了,我爸爸最棒,我爸爸最棒。”
在云朵欢呼的时候,孙大圣骑着摩托车来到院外。
摩托的轰鸣声让云海走出了院落,之前他已经跟三个大小女生说好要跟大圣去照鱼。
田间地头的小路适合摩托车,而汽车是根本开不了的,云海便直接坐上了孙大圣的摩托。
“爸爸,多抓点回来呦,朵朵要吃黄鳝和泥鳅。”
在云朵的期盼中,孙大圣加了油门,摩托呼啸而去。
凉风习习,夏日骑摩托行走在田间地头,还真是一种很惬意的享受。
近处各种鱼儿已经绝迹,孙大圣去的是乡镇旮旯那些鱼儿尚未灭绝的田间。
普通人而一般很难找到这些地方,但孙大圣是什么人,他就靠这些吃饭,所以那些地方有鱼,丝毫瞒不过他。
到了这次照鱼的地头,孙大圣便将摩托停在路边,然后拿出了照鱼的工具,强光手电、鱼剪和网兜。
这边的小水路和小溪以及水塘特别多,就连田里的陇中也到处是水。
云海和孙大圣每人拿着一个手电和鱼剪,开始了照鱼的工作。
以云海的万物生真力,很容易便探知这里各种黄鳝、泥鳅、黑鱼都有很多,甚至就连鳖也有不少。
野生黄鳝和鳖的价格极高,也难怪孙大圣能够靠这个发家致富,不过这其实也是技术活,照鱼也远非表面上那么简单。
就拿云海来说,哪怕他拥有万物生真力,能够提前发现鱼儿的存在,但依然还是没有孙大圣眼疾手快,在这方面,他天生拥有特长。(未完待续。)
第一七六章 五斤土鳖,六斤黑鱼
萤火虫在田间飞舞,就像夜晚的一盏盏明灯。
而田间青蛙的呱呱鸣叫,虽然有些呱噪,但却让人有一种回归自然的放松。
田后坑的水里黄鳝和泥鳅极多,云海手中的强光手电照射下去,便能够捕捉到它们的身影。
强光让一条大黄鳝陷入短暂的呆滞,云海手中鱼剪这时悄悄靠近水面,然后快速出击,瞬间夹住黄鳝的颈部,将它带出水面,放入早已准备好的袋子当中。
一击命中的感觉很有些意思,让云海的记忆仿佛回到了儿时。
一旁的孙大圣看到云海眼疾手快,丝毫不亚于他这样的老手,忍不住惊叹道:“阿海,没想到你夹黄鳝这么厉害,恐怕以前也没少照鱼吧?”
云海轻笑道:“那是,小时候我可是经常跟姥爷一起照鱼的,那时候黄鳝和泥鳅比现在多多了,随处可见,现在却是比较难找,也就你这样有经验的人才能找到这种照鱼宝地了。”
对于这点,孙大圣深有感触,点头叹道:“的确这几年黄鳝泥鳅之类的可是越来越难找了,这块地方或许也是咱们镇里唯一还比较适合它们生存的地方,所以我一般也是隔一段时间才会来一次,好让它们能够有足够的时间繁殖生长。”
云海称赞道:“你的做法是对的。不过我看你应该还知道不少好地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