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兴致勃勃,有人念自己原创的诗歌,有的就翻出文学杂志念那些作家写的,轮到赵雪柔了,她拍着胸脯,道:“我之前做了一首小诗,请大家品鉴一下!”
说着,她翻出个小本本,高声念了起来:
“知识青年下乡来,攀高峰,做奉献,胸中自有书万卷!聚才华,做贡献,宏图壮志得施展!”
“这诗歌,写得挺好,能发表了。”
“至少也是《今天》的水准!”大家齐齐鼓掌叫好。
《今天》是燕京赵振凯、芒克等人搞得一个地下诗刊,在78年下半年,在燕京文学圈刮了一股诗歌旋风,深受读者喜爱。
大家评价很高,林正军却感觉一言难尽。
这诗歌假模假式的,全是空话套话,还不如自己后世看到的中学生写的,这不就是打油诗吗?
见林正军不鼓掌,赵雪柔顿时不满意了:“林正军,你什么意思?不服气啊,要不你也作诗一首吧!”
林正军摆了摆手,微笑道:“服气,服气,你写的挺好,我会做麻糖,可不会写诗哦!”
赵雪柔嗔道:“哼!你就是看不上我写的诗,不行,你必须得现场写一首,不然,罚酒一杯!”
“正军也上过两年高中啊,文化人!”
“对对对,写一首惊世骇俗的,让赵雪柔知道知道你的厉害!”其他知青也纷纷起哄。
其实不少男知青都挺喜欢唐晓芙的,只不过没有追求的勇气。
一则唐晓芙刚开始还挺高冷疏离的,怕被拒绝,二则不愿意承担政策风险,担心受到牵连。
可看到林正军抱得美人归,这帮人心里又不平衡了,恰起了柠檬。
“怎么的,你们想让我们家正军出丑啊!”
唐晓芙却一脸骄傲地笑道:“我告诉你们,没门!林正军文采可好了,出口成章!”
这么一说,众人起哄架秧子更加热闹了。
林正军笑道:“既然如此,我就献丑了啊!”
肖文华趴在桌子上傻笑道:“献丑本是谦辞,别念出来真成献丑了!”
啪!
唐晓芙朝他脑袋拍了一下:“你个丧良心的,你喝的酒吃的肉可都是正军买的!”
“这首诗叫《一代人》。”
林正军清了清嗓子道:“是首小诗,很短,只有一句——黑夜给我黑色的眼睛,而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唰!
全场一片鸦雀无声。
笑声嬉闹声戛然而止,众人俱都目瞪口呆,被这首诗给彻底镇住了。
“太好了,这首诗写的太好了!”
肖文华猛地坐直了身躯,一双眼睛神采奕奕,顿时就不困了。
“好!写的真好!”
赵雪柔瞬间热泪盈眶:“这首诗概括出了一代人的心理历程,表达出对黑暗的否定、对光明的向往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