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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词中之龙(第1页)

但凡宋朝能有大唐的武功,让四夷臣服,都不至于此。

武则天:“裹小脚是何意?”

上官婉儿:“似着袜一般,将脚包裹起来?”

武则天想到另一种更可怕的可能,直言道:“他们果然是把脑子裹起来了!”

李白:“女版李白!”若有机会,倒真想与这后生女子畅饮。

君王城上竖降旗,妾在深宫那得知。十四万人齐卸甲,更无一个是男儿。

花蕊夫人作此诗,写的是后蜀,题为《述国亡诗》。

赵匡胤当然看过,却不想在这种情景下,再读一遍。

自唐后,五代十国的乱象,抑武是必然。但不想往后的大宋连兵将、皇帝的脊梁骨都抽了。

项羽不肯过江东,可大宋的皇帝却在江东仓惶逃窜,思量议和投降。

臣构,果真是够了!

苏轼哈哈大笑:“不协音律,忒没谱儿!”李格非生了一个好女儿,不仅是文才,亦是胸怀与气节。

同僚们原本只知李格非有个会写诗作词的才女女儿,万不想是这般有才。

李格非现在只想一件事,言与司合,安上已脱,芝芙草拔。词女之夫,未来抛弃妻子,弃城而逃,怀疑他是不是被“不肯过江东”骂死的。

这门婚事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糊糊:“插一句,南宋虽然偏安一隅,但文化依然鼎盛,有不少词作大家。比如和李清照合称‘济南二安’,和苏轼并称‘苏辛’的词中之龙,辛弃疾。

只看和他相比的前辈,就知道辛弃疾的成就有多高。号称文人里最能打的,武将里最有文化的。当然他本人也许不大喜欢的这个称号,因为他或许只想与武将比拼武功,征战沙场。

辛弃疾二十一岁时,参加起义军,亲率五十名敢死队冲进五万人的金兵大营,生擒叛徒,连夜千里奔行,将叛徒押回南宋并处决。

向朝廷建议北伐收复中原,着有《美芹十论》、《九议》等北伐策略。

但由于‘归正人’的身份,他在南宋只能作守臣,屯田守观。什么是归正人,南宋对沦于外邦而返回本朝,投归正统之人,这是一种蔑称。

南宋朝廷规定,归正官员,只允许添差某官职,而不厘务差遣,即只给一个闲散的官职而并无实权。

辛弃疾出生时,北方就已沦陷于金人之手十余年。因为祖父对西汉名将霍去病的崇拜,遂给他取名‘弃疾’。所以辛弃疾生于金土,长于金土,在南宋朝廷看来,是个不折不扣的归正人,不值得信任。

于是辛弃疾只能宦海沉浮,鉴于南宋内部也不太平,也曾一月之内平定荆南茶商军起事,又力排众议,创制飞虎军,以稳定湖湘地区。但真正的北伐,早已成空中楼阁。

一生壮志难酬,只能退而写词。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

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只能说,南宋文风鼎盛啊!把沙场之龙变作词中之龙。

开禧北伐失利,朝廷终于想起他,再次启用。但此时辛弃疾已病重卧床不起,临终之前,忽然睁开眼睛,大喊,杀贼,杀贼,杀贼啊!之后猝然而逝。”

吐鲁番的葡萄熟了:跟着霍去病取名,果然没错。

银河系系花:霍去病的名字是汉武帝取的。

迷雾麋鹿迷了路:辛弃疾冲进敌营生擒叛徒这事,我一直以为是野史,结果是真的。正史比野史还野!

天涯赤子心:应该说稼轩居士比课本上说的还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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