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麻子是当地一个地皮无赖,横行乡里,神憎鬼厌。
时值干旱,农民颗粒无收,大多数人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王麻子平时游手好闲,没有什么积蓄,面对这种灾难只好饿着肚子。
正所谓穷长奸计。
王麻子干脆招集几个合得来的地皮无赖,一同落草为寇。
白天是地皮无赖,晚上是拦路劫财的山贼。
王二麻子凭借着打家劫舍的勾当,倒也攒下不少浮财。
不过,王二麻子刚开始并不杀人。
毕竟只是普通的地痞无赖,再加上迷信,一般只是劫财为主,甚至还会留一点路费。
后来事情慢慢变质了,一伙人真正变成了强盗,劫财劫色,杀人抛尸。
不过,商人和过路人也不是傻子,知道这里有危险,当然不往这边走了。
过路人少了,王麻子等人的日子不好过,只能吃以前的老本。
这伙人产生了争执。
有人觉得攒的钱够了,可以金盆洗手,过衣食无忧的日子。
还有的人认为多干几票再走,毕竟这点钱也潇洒不了时间。
地痞流氓多多少少都沾一点赌博,这点家财还不够他们输一个月。
最后众人一致决定,听天由命。
干完最后一票。
不管收入多少,干完最后一票散伙。
众人商量好之后,不一会儿过路人就来了。
过路人一共有三人,两个孔武有力的汉子中间夹着一个矮瘦的老头。
中间的老头一身贵气,穿着崭新的衣裳,背着一个大包裹。
月色明朗,众人通过月光看到包裹里有一丝丝金光。
看到这副场景,众人的眼睛顿时绿了。
这是金元宝!
整整一包裹,加起来可能有几百两。
一两黄金可以兑换十几两白银,也就是说这个包裹起码有几千两白银。
干完这一票,这辈子基本衣食无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