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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1页)

林芳生气地说:水水!你刚才答应过芳姐的,怎么说话不算数呢?芳姐已经把祖传宝物拿给你看了,你应该兑现承诺。

说完,她的眼眶里盈满了泪水,又说:你难道忘记了自己是江南剑客金一鸣的儿子,难道想做个背信弃义的人?

经她这么提醒,我顿时为自己的言而无信感到羞愧,急忙说:芳姐,我错了,我马上去学校上课。

林芳抬手擦了一下眼睛,露出欣喜的笑容,说:这才像江南剑客的儿子嘛。

然后亲自把我送到学校,直到我走进校门,她才放心离开。

然而,想到同学们对我的冷落,我就觉得学校是我最不喜欢的地方。

我刚走进教室,除了李艳,其他同学都用怪怪的目光盯着我,使我感到浑身很不舒服。

李艳一直对我很要好。下课时,同学们都不愿意亲近我,只有李艳来到我身边,悄悄说些鼓励的话。

李艳是个美人胚子,每天放学后,老街的男同学都想和她结伴而行,可她不理他们,偏偏和我走在一起。

这年暑假,我瞒着林芳在镇上到处找工作。可我还是少年,加上长得瘦瘦削削的,根本没有谁愿意要我,甚至有人怀疑我找工作的目的是白混饭吃,对我不屑一顾。

这天是我的生日,我还在大街上晃悠,林芳已经汗津津的在厨房忙碌着,裸露的胳膊泛着迷人的光泽。

林芳正忙着,派出所所长刘敬宗来了,他站在热气腾腾的林芳身旁,斜睨着林芳鼓鼓的胸脯,禁不住发出一阵朗朗的笑声。

正笑着,我回来了。刘敬宗见我走进厨房,两眼泪汪汪的盯着他。他沉思半晌,说:生水,你芳姐炒的菜满屋飘香,没有好酒不行啊,你马上去冉老六的商铺帮我弄瓶好酒来。

刘敬宗掏出一百块钱递给我。我不接,林芳就说:水水,去吧,刘所长是咱们的靠山呢。

我内心充满痛苦,不情愿地接过那百块钱,从家里流着泪跑出来。

我并没有去冉老六的商铺,而是在大街上一边晃悠,一边低头盯着陪伴我一起晃悠的斜斜的影子。

突然,李艳出现在我面前,问我要去哪里。我摇了摇头,泪水顿时汹涌而出。

李艳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我不回答,撒开脚丫子拼命奔跑,奔跑,一直跑到渡口才停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盯着夕阳飘浮在水面上的影子,呜呜痛哭。

就在我哭得天昏地暗时,李艳气喘吁吁的来到我身边。

得知我为什么痛哭之后,李艳既为我感到难过,又劝我要面对现实。然后掏出一张手帕,想要帮我擦掉脸上的泪水。

我推开李艳的手,站起来,愣愣地望着江面的颜色随着夕阳西下变幻莫测,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将目光移到半山腰的莲花寺后,我说:李艳,你爸你妈开饭馆,我知道你有钱,你能不能借些钱给我。

李艳睁大眼睛问:你借钱干吗?

我说:李艳,你也听说芳姐和刘敬宗的事了,我不想让刘敬宗欺负芳姐,不想用刘敬宗给芳姐的钱来送我念书了。

水水,你想借多少?

你能借给我多少?

经过多年来的节省,现在我只有五百块钱。水水,你是知道的,没有正当理由,我爸我妈不会给我钱的。

那你先借给我那五百块吧,我会尽快还给你的。

水水,咱俩是好朋友不是?谁要你还了。走,我回家去把那五百块钱拿给你。

李艳说着,拉起我就走。

这天是1993年7月29日。李艳领着我来到她家,把她多年积攒下来的五百块钱拿给我后,一定要我和她去她父母开的饭馆吃晚饭。

李艳她父母开的饭馆在集市中心,饭馆的名字是用她母亲的名字取的。她母亲叫赵雅秀,饭馆就叫雅秀饭馆。

我和李艳来到雅秀饭馆时,正好碰见潜龙镇几代人都以参军为荣的杨家大儿子杨俊和潜龙镇批发商宋德文走进饭馆。

穿着笔挺军装的杨俊发现李艳后,也许是他见李艳年纪不大,却出落得水灵灵的,他忍不住多看了李艳几眼。

原来,杨俊他父亲杨志明生前是部队里的团长,杨俊大学毕业时,杨志明刚好病故。杨俊很崇拜他父亲,就到他父亲生前的部队去参军。这时,杨俊已经是部队里的连长了。

批发商宋德文是杨俊的中学同学,宋德文得知杨俊从部队请假回来探亲,为了加深同学感情,宋德文这天傍晚在雅秀饭馆宴请杨俊。

他们走进雅秀饭馆时,我和李艳也来到了雅秀饭馆,然后我做出了一件令人们刮目相看的事……

第七章 问题少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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