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虽说不用整日执行那些刀尖舔血的任务,可是书音似乎是天生的杀戮机器。
在宋府值班的日子,她虽然刻苦练习,不敢让自己的本事倒退,但有的时候,也会感觉心里空落落的。
以前的日子都被任务填满,有好几个晚上,她看着落在鼻尖上的萤火虫,思绪就不自觉的放空,等她回过神来,已经惊出了冷汗。
如果这是在出任务,估计已经死了千百回了。
她从来没这样过,书音把这一切归结为值班任务太过简单导致的。
洛清越的话让她重新认识了这个这个“主子”,她似乎和尚怜华萧长风不一样,和那些自己执行任务时见过的富家贵女也不太一样。
她突然决定换一种方式保护洛清越,不是听命行事,而是照顾好她。
“书音?”洛清越唤回她的思绪,书音这才发现,自己好像又走神了。
“小姐有何吩咐。”
“就是想和你说,遇到什么事,别再抱着拼命的心态。”其实洛清越能感觉到,书音的行事方式和其他人不一样。
比如无风,他做事一向是为了达到目标,就是用最快最短的时间去做完这件事,无论用什么方式。
书音不一样,书音是带着一种势如破竹的态度。
如果把他们比作落入虎口的羔羊,无风的第一反应是逃出去;而书音,大概会选择干掉老虎以绝后患来保证自己的安全。
这样的行事作风更让洛清越感觉,她是个很辛苦很不容易的姑娘,谁家的好姑娘会被逼成这个样子?
呜呜呜她的书音,她要好好养着她!
“好。”书音应着,两个人回到了萧长风的营帐那边,书音给她倒好了茶,摆好了吃食,说是去去就回。
围猎场附近有一小片野生的白梅林,未经修剪,也好看得禁。书音想送点什么给洛清越,她又什么都不缺。
但是白梅应该很衬她今日鹅黄色的对襟小袄。
身后有动静。。。。。。书音稍稍放慢脚步,确定了是有人跟踪自己,大概五六个,身手都不错。
是找自己的?还是针对尚怜华或者洛清越的?
梅林附近枯木掩映,书音闪进林子,屏息凝气,就听见纷乱的脚步声。
“都怪你,让你跟紧点,人丢了吧?”一个男子低声埋怨。
“是你说跟的太紧了,她会发现的。”
“那也没人让你们把她跟丢了呀。。。。。。”
书音的身上有随身携带的几种暗器,还有致命的,她尽量悄无声息的靠近,手心的银针瞬间飞出。
银针撞击的声音和男人的惊吓声瞬间响起,为首的男子貌似武功高强,手腕上的铁甲护腕,击飞了向同行人飞来的银针。
只有两根,擦过同伴的手臂,瞬间就划破了衣裳。
“娘娘没说错,你果然厉害。”
“你们是洛长歌的人?还是太子的人?”书音暗自打量他们,几个人都是一身侍卫打扮,在围猎场不起眼,不过身手却不是普通侍卫该有的。
“一个姑娘家,不好好在家里学女红珠算,安心嫁人,反倒出来抛头露面,过这样刀口舔血的日子。”为首的男人笑道。
几个人所答非所问,书音看着他们,手心的暗器瞬间击发,几乎在同一时间,一团粉末迎面飞来,书音急忙避让,下意识屏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