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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部分(第2页)

后来在还现一个,别人叫他“厂长”,一问,还真是厂长。是生产烟花爆竹的厂子,那天技术员在仓库配药,突然一声巨响,爆炸了!本来仓库里就技术员一个人,谁知那天巧了,仓库挨着院墙,院墙外面正巧走过两个学生,结果,全完了。死亡三人,按照《刑法》,这是重大责任事故罪,法人代表就进来了。判决一下来,两年。两年里狱友都不知道他叫什么,反正别人都叫他“厂长”。出来几年了,再见面时那哥们儿还说,我一听见“厂长”这俩字儿就腻歪。

也有不冤的,两个“飞车党”,大白天作案,看准一挎包女士骑着摩托车就冲过去,很快得手,那女士就喊,大白天啊,街上人多,很多人都喊“抓贼啊”——,俩人有些紧张,特别是开摩托车的那位,不停的向后张望,一拐弯——谁知道路边停着一辆大货车啊,那度得有8o吧,撞上了。骑摩托车当时没撑多大一会儿就不行了,后面的那个也是重伤,出院之后直接就抓进来了,抢夺罪,还得判。这个有点跑题了,咱接着说下一章吧,题目叫做《监狱里的人最怕什么》

进看守所了还真得有心理准备。先,看守所也是一个和外界沟通的世界,只是沟通的方式有很多限制。至于是不是黑暗,说实在的也是有一点,毕竟文明的历史展到如今,几千年来就没有真正平等过,但相比较来说,比前几年要好很多,在押人员的权利确实能得到保障。需要注意的是监室内部的秩序,毕竟民警不可能24小时在你身边保护你,怎么生存的更好,的确需要不停的思考。里面也有小商店,小医务室等等,但是价格比市场稍高,根据我们这的消费水平,一个月3oo块基本能够维持。当然你一分钱不花也可以,只是生活质量就不好了。根据我到其他县市交流参观的经验,几乎所有的看守所都不提供衣服、被子,毕竟看守所不是养老院,所以生活必须用品还是要带的。需要提醒的是:牙膏、牙刷、洗衣粉、香皂、洗液等日常用品一般不允许带,因为牙刷柄可以磨制成凶器;香皂上能写字,有些犯人利用这个串供;洗衣粉和被子里的棉花裹在一起在水泥地上磨一会儿,利用摩擦起热的原理就能点燃起火,里面很多犯人利用这个方法点烟抽,当然别有用心的人还能干一些后果更严重的事情,送的衣服被子是要被严格检查的,以前现很多缝在衣服被子里面的现金、纸条等违禁品。皮鞋里都有钢板,必须抽调,那个很容易磨成钢刀;还有很多注意事项,进去了民警会提醒你,号里的老大也会教你,当然方式差别很大;这些东西看守所里的小商店都有,不过很多是替代品或者专门采购一些确定没有危险的品种。里面每天三顿饭,伙食一般,不一定能够能吃饱,并不是看守所没钱,我去北京的东城区看守所参观过,那个看守所投资几个亿,里面有空调、洗手间等等,很豪华,外事参观一般指定到那里,但是里面的伙食也不好,也是不够吃。为什么?因为刑法规定,刑事拘留是刑罚措施,刑罚是惩罚性的,让你每天吃的好、穿得好、玩得好,那还不争着去那里度假啊。所以,每月让家人送几个钱也是很有必要的。最后一个问题,几个人一间房?一般都是十几个。一个监室收押多少名在押人员最合适?这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涉及到压力、领地范围、群体心理等研究范围,我们在实践中也会现,监室过于拥挤,在押人员会因争铺位等原因打架,监室人数过少,监室显得沉闷,变得死气沉沉的。根据我的观察,我感觉每个2o平方米的监室收押8…12名最为适宜。

21岁和18岁,应该是人生中的豆蔻年华季节,可他们――陈兵、蔡某二人,因搞同性恋,前者现关押在璧山县的看守所,后者已被前者杀害。

在看守所的审讯室里,陈兵较详细的交待了他短暂的一生,以及搞同性恋杀死蔡某的犯罪事实。

陈兵,男,1974年6月19日出生,高中文化,家住重庆市璧山县城,系该县某汽车运输公司汽车修理工。

被恋对方,蔡某,男,18岁,家住重庆市璧山县梅江乡,系该县某汽车运输公司学习汽车修理的临时工,1995年8月24日深夜被陈兵杀害。

陈与蔡是怎样搞上同性恋的,陈兵为什么要杀害对方?这,还应从陈兵的心理变态说起。

陈兵有一个条件较好的家庭,父母均在陈兵所在的运输公司工作,三姐弟中他是幺儿。陈家对这幺儿的教育,从小就十分严格,陈兵小时了算争气,小学阶段,成绩、品行在班上都属尖子。小学毕业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该县的重点中学。在初中阶段,初一时的成绩在班上属前列,初二开始下降,初三末期以总分4oo多分,平均每科6o多分的较差成绩初中毕业。由于成绩太差,他失去了报考高中的资格,通过一年的补习后,陈兵考进了重庆市的某技工学校,学汽车修理。

来到技工学校,陈兵试图通过自己艰苦努力,学好本领,将来当一个技术过硬,人们信赖的汽车修理工。技校的第一年,他勤奋好学,成绩较为理想。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引诱,陈兵的思想深处,开始生变化了。花花世界的吸引,黄色书籍、录相的渲染,使陈兵对性产生了极大的好奇。在技校的第二年,17岁的他,开始谈“恋爱”了。与“恋爱”中的女同学如胶似漆的交往,不久他们便生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大约持续了一年的时间,陈兵对这种关系的兴趣逐渐减弱,逐渐产生了一种厌烦的情绪。第二年,技校生要到企业去实习一年,方能分配工作。于是陈兵回到了父母所在的运输公司(他捕前的工作单位),同“恋爱”女同学的那种关系,也就不告而吹,相互再也没有往来。

回到璧山,陈兵很快又与一个姑娘“恋”上了。陈兵说:他们“恋”上后,不久便生了那种性关系,但几个月后,双方又觉得索然无味,分手断交。从此,陈兵对异性产生了一种反感、排斥、抵触的情绪,他不愿再与异**往了。

从那以后,陈兵情绪低落,有时出现神情恍惚,夜里经常失眠,对生活也失去了些许信心。

就在陈兵情绪陷入低落的时候,1994年1o月的某天,当时只有17岁的农村小伙子蔡某,来到了陈兵所在的汽车运输公司,自费学习汽车修理。蔡某身高1、6米,身材娇小,陈兵说他白白净净,秀里秀气,长得象姑娘。蔡某被安排在陈兵所住的单身宿舍楼里。

蔡某的到来,使陈兵在心灵的感悟上,看到了希望,精神上也有了很大的寄托。

陈兵说:我的男同学、男朋友这么多,但任何一个都找不出我同蔡某在一起的那种心情舒服的感觉。

上班时间他们形影不离;下班时间陈兵邀蔡某看录相、电影,下舞厅……他们双双作伴;搓麻将、逛大街……二人双双陪同。俩人关系已经展到如胶似漆的地步。

为了使二人玩得都开心,在星期天、节假日,陈兵经常背上像机,带着蔡某到郊外游玩。陈兵学着像馆橱窗中女模特照片上的不同姿势,让蔡某穿着不同的服装,也做着不同的动作,照片拍了一张又一张。然后又是二人亲亲昵昵的合影照。陈兵说:每当我看到这些照片,心里就是一种满足,就有一种快感。

1994年11月的某天晚上,住在单位宿舍二楼的蔡某,又来到三楼的陈兵宿舍。陈兵宿舍里有5、6张床,因离家很近,同寝室的工友们都是回家吃住,只有陈兵,经常住在这间宿舍里。这天晚上,俩人在宿舍里神侃鬼吹,不知不觉玩到了第二天凌晨的一、二点钟,陈兵提出要蔡某一起睡觉的想法,蔡欣然同意。于是,二人共睡一床。睡在床上的陈兵,难以入眠,前两次谈对象作爱的情景,又在他脑海里晃来晃去。一股按捺不住的熊熊**在他心中燃起,他已经把睡在身边的蔡某当作了女性化的偶像了。陈兵开始轻轻的抚摸“她”,拥抱“她”,亲吻“她”。此时的蔡某似睡非睡,在朦朦胧胧中,“她”也进行着悄悄的配合。就这样,这些接二连三的动作使二人不知不觉度过了“难忘”的夜晚。陈兵说,这天晚上我们没有搞“那个”(**),搞“那个”是在第二天晚上进行的。

第二天晚上,他二人又在陈兵宿舍神侃,又是侃到凌晨一、二点钟,仍然是同床共枕,开始搞起了同性恋最实质的行为了。

陈、蔡二人同性恋的闸门一经打开,就一不可收拾,一次、二次、三次……一对人类情感上的崎形儿,就这样苟合在一起。

俩人虽然亲密,但终归寝室不是安排在一起的,二人常在一起住,看似有些名不正言不顺。要公开住在一起的机会来了。那是在以后不久的一天晚上,陈、蔡在街上看了录像,回到宿舍已是11点多,蔡在二楼自己寝室里用电炒锅烧水,插插头后又跑到三楼与陈兵神侃。神侃中忘掉了一切,时间稍久,电炒锅短路将桌子引燃。眼看一场大的火灾就要生,同寝室的工人将蔡某及时喊回,一起扑救,因扑救及时,才未造成大的损失。早就看不惯蔡某的同寝室的青工,要将蔡某赶出寝室,蔡某趁势卷起行李,堂堂正正的搬进了陈兵的宿舍。从此,二人正式做起了暗中的同性恋的“夫妻”。

他们的关系更加紧密了。在以后的日子里,陈兵常把蔡某带回他家里,同家人一起吃饭,玩耍;蔡也常把陈兵带回梅江农村的老家。在外人眼里,他二人比亲兄弟还亲;在双方的父母眼里,认为各自的儿子交上了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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