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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第2页)

不过一切都会好的!!人定胜天!!

希望各位大大都平平安安,大大们所有的亲朋好友也都平安!!!!

某竹做不了什么,尽力写出个好故事,让大家看了喜欢,开开心心!!

200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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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珠终于逃出来了,他哥哥也算是给他报了仇了……

这一章名字变了很多次,“宁心”……溢之……谭盈……阿珠……韩珍,视当时情况而定。^_^

有几位大大在讨论阿珠是否NP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太大意见。如果大家都觉得NP 比较好,那就这样好了。

下个周末我要搬家,不能更文了,请各位大大谅解。最迟六月份继续更新。

祝大家平安幸福!!

08。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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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后面加了一段,算是对水湄大大最后一个问题的回答吧。不管事情真相如何,不管他的家人最后是否知道实情,至少阿珠的名誉没有因为在暗宫的经历受到影响。

64

64、番外之肖卓篇 …

我叫肖卓,是个杀手,而且是天下最有名的杀手组织……暗宫中排名第二的杀手。

排名第一的是暗宫宫主……陈桥。虽然自从他作了暗宫宫主之后,就不再接受委托,但是他当年在道上闯下的名头太响,江湖上一说起杀手来,大家最先想到的还是他。

我是个孤儿,从小被暗宫收养,否则一般人家的小孩,但凡有别的路可走,就不会干这一行。

我隐约记得自己是个农户家的小儿子,爹娘兄姐在水灾中死了一半,又在随后疫症流行的时候死掉另一半,剩了我一个,那时大概四五岁。

陈桥当时不过二十出头就已经闯出了名号,那天他正好路过,看见我,就把我拣了。

我饿得两眼发花,他递给我一块窝头,在我眼里他就跟天神一样。

在以后很多年内,我一直这么认为。

到了暗宫,我有吃有穿,开始学功夫。到了十六岁,我开始接任务,为暗宫赚钱。

不过,我对自己的职业没有什么不满,商人们卖米卖布卖木材,我们不过是卖命而已。以自己的命作本钱,卖掉别人的命,从本质上来说和别的商人没有不同。

暗宫中有很多像我这样的小孩子,大家也都这么认为。

等到我二十五岁,我已经成了道上有名的杀手,而陈桥早就成了暗宫的宫主。

作了近十年的杀手,我已经有了职业病,别人的性命在我眼中不过就是目标或者潜在的目标。只有极少数人不算别人,比如陈桥,比如我娘子。

有一天,陈桥给了我一个特别的任务。说它特别,不是目标年纪太小,十一岁而已,而是陈桥的要求特别。他要我带他回暗宫,而不是杀掉他。

对于这个孩子,我可能是极少数的知情人。他是陈桥当年到京城执行任务的意外产物,几年后他才知道朱家小姐未婚产子,但是他当时不太想把孩子接会来。至于原因,他说,一方面是,他对那个朱小姐没什么感情,另一方面,他不想惹他夫人生气。我猜,也许还有一层原因,他想让那个孩子作个普通人。

可是现在,宫主夫人已经去世两年了,那个朱小姐也病死了,似乎陈桥接到消息,朱家人对那孩子不好。

所以,我到了京城。

我很快查到朱家,可是那孩子不走运,已经在一个月前被赶走了。

我有点郁闷,从小学得就是怎么杀人,我不知道怎么去找人,还是找一个从来没见过的小孩子。

暂时没有想到办法,但是饭还是要吃的。我去了一家新开的饭庄,大概叫什么醉八仙,很古怪的名字,不过菜色很不错。到底是京城的饭庄,和别处不一样。

我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边吃边欣赏街景。

街角有几个少年引起了我的注意。看身形,两个大的大约十五六岁,不大不小的大概十岁,最小的那个穿了件大红的衣裳,十分抢眼,看上去五六岁吧。四个人衣饰考究,显然出身不错,只是没有下人跟着,有点奇怪。

红衣小孩似乎不常出门,可怜一个小乞丐,不光给了他烧饼,还给了钱。不过,另个小乞丐大概瞄上这只小肥羊,借着讨要东西的机会把他袖笼里的钱都摸走了。其中一个少年也注意到了,却在小乞丐走远后才调侃那红衣小孩。

哼,有钱人家的少爷。

没想到那四个人随后也进了这家饭庄,而且就做在我旁边的桌子。

两个大的见到我一身武人打扮也不希奇,不大不小的那个看了两眼,就去研究菜谱了。最小的那个红衣小孩一点儿也不掩饰他的好奇,总是偷眼打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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