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彻底填平!天长日久,那东海之神便受不了了,跳出来,大声骂道,‘呔,你这傻鸟。每天吃的鱼,喝的水,全来自这海。你还妄想填平了他,到底还有没有良心?’”
有关精卫填海的原文,王洵也曾经读过。但山海经中的文字简短干涩,远不像史朝义发挥出来的这般生动。听对方说得有趣,便给自己倒了盏酒,举在嘴边上细细品味。根本没注意到坐在自己旁边的颜季明脸色已然发青。
“他今天到底是怎么了,还是我以前一直看错了他?”同样举着一盏酒,颜季明舌头上泛起的却是一阵苦涩。精卫填海,精卫填海,史朝义将自己比作精卫鸟的话,他所恨的,不正是大唐么?
“我本是好好的一个人身!”不管别人怎么看自己,史朝义突然憋细了嗓子,学着女人的声音说道,“却被你变成了一只扁毛畜生!难道我不填平了你,还感谢你提供的臭鱼烂虾不成?”
说罢,他哈哈大笑,举起面前酒盏一干而尽。有股冰冷的感觉却像蛇一般爬上了王洵的脊背,大热天的,他居然忍不住想去关窗子。山海经中的记载,可不像史朝义说得这般祥尽。并且几乎每个字,每句话,都充满了怨毒。
“史大哥喝醉了。明允千万别跟他计较!”正惶恐间,又听见颜季明笑呵呵的解释。
王洵笑着摇摇头,将不舒服的感觉甩出身体。“咱们今天的确喝得有些急了。吃这种油腻大的东西,最忌讳酒喝得太急!”
“喝醉了,喝醉了,但喝得真叫痛快!”史朝义好像坐都坐不稳了,却犹自在不断给自己斟酒,“明允,我今天跟你一见如故。便说几句大实话。你虽然也是勋贵之后,但在京师这丢一块石头能砸到三名国公的地方,恐怕很难混出头。不如跟我去塞上。那边咱们都是些直心肠兄弟,可以天天在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安大帅又素来重视英雄,凭你的本领,三年之内,哥哥保你能做到将军,独领一卫兵马!”
王洵现在是实授的昭武校尉,等级为正六品上。而独立领兵的将军,即便最低的明威将军,也是从四品下。比王洵目前的职位整整要高出五级。并且按照大唐军中惯例,越往上,升迁越为艰难。很多人在军中摸爬滚打一辈子,到老时不过是个正五品郎将,最后一道坎儿死活就是攀不过去。
但将军这个头衔,对王洵的诱惑力却远不及别人期望得那样大。一则他年纪青,初入仕途便混到了校尉,对其中艰难感触不深,升官的愿望便不太迫切。二来他自幼遗传了父辈那种懒散的性子,这辈子最大的奢求不过是平平安安混吃等死,根本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
见王洵始终举着酒盏不接自己的茬,史朝义未免有些失望。皱了皱眉头,低声抱怨,“怎么?难道明允还信不过史某么?你我相交时间虽然短,史某却真的拿你当做朋友。所以才恨不得将心窝子掏出来给你看!”
“怎么会呢?史大哥言重了!”王洵摇了摇头,笑着将举盏举到眼前,“史兄待我这份情谊,兄弟心领了。但兄弟我自幼生活在京师,从没去过离长安超出五十里的地方。乍闻史兄之邀,未免有些犹豫。说实话,兄弟在家里还有长辈,自己其实做不了自己的主!”
“男子汉大丈夫当志在四方。怎么都这么大了还要事事由长辈定夺?”史朝义一摆手,非常不客气地说道。
“父母在,不远游,自古以来便是中原人的规矩。”见王洵婉言拒绝了史朝义的邀请,颜季明心中暗松了一口气,连忙笑着替对方打圆场。今天的情况不对劲,非常地不对劲。不光今天,这趟到京师公干,史朝义的表现就有些古怪。拜访了很多没必要拜访的人,花了很多没必要花的钱,该张扬时,突然低声下气。该收敛时,又特别地张扬。
这不是他早就认识的那个史朝义。以前他认识的那个史朝义,书读得虽然不多,却不至于胡搅蛮缠。更不可能将山海经中一个小小的故事,能说得如此清晰,如此生动。“难道他们?”突然想起一个流言,颜季明忍不住打了个冷战。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平生最忌讳的人便是当朝宰相李林甫。曾经亲口跟属下说过,自己不怕见当朝天子,但每每跟李相交谈,过后都会汗流浃背。而随着几个月前京兆尹王鉷的倒台,李林甫在朝廷中的权威已经大不如前。杨国忠一系隐隐已经呈后来居上的态势,随时都可能将李林甫拉于马下。
“如果那样……”颜季明不敢再想。以他所处的地位,当然知道父亲和自己的顶头上司安禄山的实力有多强悍。且不说范阳、平卢、河东三镇的总兵马加起来已经超过了京畿卫戍力量。就是双方人数相当,京畿兵马也远不是范阳军的对手。前者三十年未闻兵戈之声,战靴上都开始绣各种花鸟。而后者,日日与契丹、奚、室韦诸部厮杀,早已被锤炼得像方下磨刀石的利刃一样。
“若是日后得到机会,自然会前往塞上找史兄喝酒。但现在么?呵呵呵呵……”王洵虽然性子直爽,却并非胸无沟壑。听颜季明替自己说话,立刻顺着台阶往下溜。
史朝义无可奈何,看了眼从小跟在自己屁股后玩到大的好友颜季明,又看了眼满脸英气的王洵,摇头而笑,“既然如此,我也就不勉强了。你们中原的规矩,和我们胡人总是不大一样。很难说谁好谁坏。但日后明允要是有事情需要帮忙,尽管给我送封信便是。只要能做得到,史某决不推三阻四!”
“多谢史兄。王某也是如此,他日史兄有用得着的地方,尽管说话。只要能做得到,决不推辞!”王洵再度举起刚刚斟满的酒盏,笑着提议,“来,再干一盏。”
“干!”史朝义大笑,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
接下来,在颜季明的刻意努力下,双方都没再说任何出格的话。在一种亲切而又生疏的氛围中,宾主尽欢而散。
暮色中的长安城,比起白天,有着一种不一样的繁华。街道两边挂起了一串串五颜六色的灯笼,远远看去,就像一条天河,一眼根本望不到边。肉香、茶香、酒香和各种各样的饭菜香味游荡于天河两岸,不断往人的鼻孔里边钻。劳累了一天的男人们拎着壶小酒,哼着不成调的曲子往各自的家中走。无忧无虑的顽童则骑着竹竿,大呼小叫地互相追逐。
行在灯笼下的人们,有的衣衫华贵,有的肩膀上打着补丁。但每个人脸上都带着笑,带着一股子从容与平静。这是久不闻兵戈之地才特有的安宁,在塞上很难见到。虽然这种安宁氛围很容易让人浑身发懒,不知不觉便想沉沉睡去。
望着眼前阑珊灯火,颜季明心里突然涌起了一股冲动,他不想这份安宁被打破,尽管他也觉得长安城的人活得太颓废了,颓废得有些令人厌恶。策马与史朝义贴的更近了些,他笑着问道:“史大哥今天那个精卫填海的故事是从哪听来的?怎么以前从没听你说过?”
“我信口胡诌的!”史朝义肩膀微微一颤,脸上却依旧带着大咧咧的笑容,“怎么,我说得不好听么?”
“不能说好听,也不能说难听!”颜季明将对方所有动作都看在了眼里,心中愈发觉得一阵阵你发沉。他们父子都隶属于安禄山的管辖,如果节度使安禄山和兵马使史思明两个起了异心,他们父子很难置身事外。但在事发之前,偏偏他们又无法向任何人示警。第一,安禄山对他们父子一向礼敬有加,没有更确凿的证据情况下,随便给人家扣上一个灭门的罪名,实在有愧于心。第二,以朝廷对安、史二人的信任,自己和父亲即便上本揭发,也不会有任何效果。朝中诸公忙着争权,根本顾不上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并且,也没人愿意轻易招惹两个手握重兵的悍将。
“好听,难听,我都已经说了!”史朝义又看了颜季明一眼,似笑非笑,“说出去的话,永远无法收回来。倒是你,小颜,我从小看着你长大。日后我如果有事需要你帮忙,你肯不肯给我打下手?”
这已经是非常明显的暗示了,颜季明心中凛然生寒。他不希望与好朋友决裂,但更不想成为对方的爪牙。犹豫了片刻,抬起头,正色说道:“那要看史大哥需要我做什么事了。有些事情,我当然愿意效劳。有些事情,恐怕不能!”
“说说!”史朝义在马上伸出大手,尽力去拍了下对方的肩膀。颜季明很瘦,但衣服下却长了幅坚硬的骨架,拍起来很咯手。
“利国利民,则愿意效劳!”颜季明伸手,将史朝义的胳膊从自己肩膀上支开,笑着回应,脸上的表情却非常认真,“反之,兄弟必会挡在大哥马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