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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3页)

“象传”说:处逆境时,追随比自己地位高的人有利,自己行动不会成功。

这一爻,解说应当知足,不可逞强争胜,隐忍自励,才是上策。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即”是就的意思。“命”是天命,亦即正理。“渝”是改变。

“九四”虽然阳刚,但在上卦的最下位,不得中;阳爻阴位,又不正,地位弱,争讼不会得胜。不过,正因为柔,能够回头去就正道,改变初衷,顺其自然,安于正理,就不会有过失,终于吉祥。

这一爻,强调顺其自然,安于正理,则心安理得。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九五”在至尊的位置,阳刚又至中至正,象征公平、公正、合理的裁判诉讼,因而吉祥。

这一爻,说明裁判诉讼,应以至中至正为根本。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锡”与赐同。“鞶带”是古时依身份颁赐的腰带。“褫”是剥夺的意思。

这一爻辞,由“六三”的“或从王事”延伸而来。“上九”阳刚已达极点,可以逞强赢得诉讼;但也不会持久。或者会赏赐“鞶带”,但在一天之间,就被剥夺了三次。“象传”说:以争讼得到赏赐的服饰,也不足以使人尊敬。

这一爻,告诫以争讼达到目的,也不足以持久,而且不会受人尊敬,虽胜亦可耻。

讼卦,阐释在事业的进行中,难免发生争执,引起争讼,但告诫不可争讼。争讼多半因为内心险恶,行动过于刚强,会使信实蒙羞,招来忧伤,必须警惕。不可自以为得理而逞强,难以达到目的,反而使自己陷入泥淖。应当深自反省,戒慎恐惧,把握中庸的原则,避免争讼。

争讼不会有结果,宜于化解,不可拖延过久,以致不可收拾。应当退让,自我反省;于争讼之前就应当谨慎,不可轻启争端,惹祸上身。知足常乐,应当隐忍自励,韬光养晦,不可逞强争胜。隐忍顺其自然,安于正理,必然心安理得,裁判争讼,以至中至正为根本。总之,即或以争讼获胜,也不能持久,而且不会受人尊敬,徒然使信实蒙羞。

卦七·师

师贞,丈人,吉无咎。

“师”指军队。下卦“坎”,是险与水;上卦“坤”,是顺与地。古代兵农合一,平时耕田,农闲训练,战时就应召参战。兵的性质凶险,象水一般不安定;农民的性格柔顺,象地一般不动。这一卦的形象,是在顺与地的下面,有险与水;意味着在农民中间,隐藏着兵。

这一卦,只有“九二”是阳爻,在下卦的中央;被上下五个阴爻围护;所以“九二”是统帅,五个阴爻是士兵。“九二”刚强,在下层,握有实权;“六五”柔和,高高在上;象征君王任命统帅,以扩张军势。所以,这一卦命名为“师”。

“丈人”指老成持重的人物。军队的运用原则,必须“贞”,以坚持正义为条件。亦即,必须听从天命,符合众望,讨伐邪恶,伸张正义。所以,必须以正义、中庸、老成持重的人物为统帅,才会吉祥,没有过失与灾祸;“孙子兵法”说:“武力是凶恶的工具。战争为不得已的手段,关系着人民的生命,国家的存亡。”如果以小人为统帅,一味贪功好战,纵然战胜,也将带来灾祸。

彖曰: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矣。刚中而应,行险而顺,以此毒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以”与用同,运用随心的意思。“师”原义是在山丘上聚集得到的人,成为群众、军队的意思。“贞”即“正”。这一卦,有一个阳爻“九二”,在下卦的中央,五个阴爻,都听命于他,能够随心所欲,运用群众,以伸张正义,这种人物,就可以成为君王了!

“九二”是刚爻,在下卦得中,又与上卦的“六五”阴阳相应,象征君王将统帅权完全委托给统帅。武力,本来是非常危险的手段,但冒险而能没有阻碍;战争,不可避免的将造成灾害,但人民却愿意追随;能够这样,当然吉祥,那里会有灾祸呢?

象曰:地中有水,师;君子以容民畜众。

师卦的形象

,是在地下有水,水不流出地外。同样地,士兵也在农民中间,不可分离;因而,这一卦象征“师”,亦即军队。君子应当效法这一精神,包容人民,在人民当中蓄积群众的力量。

初六:师出以律,否臧凶。

象曰:师出以律,失律凶也。

“律”指军律。“否”是恶,“臧”是善,“否臧”即善恶得失。

“初六”是师卦的第一爻,象征军队出发作战的阶段。战争以开始的阶段最重要,必须以严格的军律统制;否则,不论胜败都是凶,告诫开始应特别慎重。

这一爻,强调严格军律的重要性。

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

象曰:在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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