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里,动起手来别怪我无情报警。”
由于易中海的存在,何雨柱和许大茂暂时没有过多言论,两人各自后退一步。
勉强保持了一段相对平静的时间。
不久,刘怀忠登场,开始用权威的姿态陈述事情,说出看似公正的话语。
站在远处的顾飞看得很清楚,院子里仿佛正在召开一场“公开审判”
。
这个场景让顾飞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再加上他们的交谈主题围绕着“鸡”
,突然他心中闪过一个念头:莫非这就是电视剧最初的开场戏——棒梗鸡的桥段!整个事件的过程他了如指掌:首先是何雨柱私自挪用厂里物资,随后是棒梗被冤枉偷鸡,这一切就像及时的馅饼一样出现两起违规事件。
幸亏易中海提到了报警,这不仅是为了那丰厚的奖金,更要让违法之事受到法律制裁。
于是,毫不犹豫地,顾飞向警局全速奔去。
举报这种事情,证据必须扎实且明确。
他知道这一点。
此刻,他并非临时兴起才来到警局,因为他手中已有确凿的事实。
于是他告诉警官:“警察同志,我举报一件案件。”
简要报告了自己的姓名与地址后,他继续说明:“第一件事,是西直门95号的何雨柱私拿了国有的物品。”
"其次,是我们院子的邻居棒梗偷偷抓了许大茂家的一只鸡。"
那位年轻的警官听到这两桩案子,马上产生了兴趣。
他一边做记录一边询问道:
"不急,我们一步步来说。"
"首先,请描述一下这个人,何雨柱,他到底拿走了什么公共财物?"
"又是在何时拿走的,用于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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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飞明白,警察为了确定告发者的诚实,确实需要明确的信息。
所以他回答道:"何雨柱偷走的是轧钢厂一半的鸡肉。"
"具体何时拿的我并不清楚,大约是在今天上午。"
"其用途很简单,就是食用。"
而在高速发展现代社会,偷偷拿走半只鸡这样的事情几乎可以被视为微不足道,甚至可以当做没发生过而略过不谈。
但在一九六五年,物资极其匮乏的年代,
那个时候,很多地区的人连温饱都还没解决,
这只半只鸡的事,无疑是一件非常重大事件。
这件事不只是反映了他的道德水平问题,急需深刻的批评与教育;
还关乎私人谋取公物,触及到集体的利益纠纷。
因此,做记录的警察表情变得十分严峻。
如果这一切是真的话,
他肯定需要给予严正处理,也算是有功绩的。
但他不会仅凭借举报就轻易给嫌疑人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