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李秉又哪里知道,喜欢吃小布丁自打进游戏以来,就一直都是一群人环绕保护着她;娇生惯养的她,只有她欺负别人的份,又何曾受过别人的欺负?那次被欺负了不说,连带着她哥——“夏”。也被李秉和虎啸山庄给欺负了;这样的“深仇大恨”,你说,喜欢吃小布丁这样一个“小鸡肚肠”的美女,怎么放得下?
“什么!?你叫我什么!?——大姐!!!?”喜欢吃小布丁尖锐的叫声响起,“老娘这么年轻的一个青春美少女,你居然叫我大姐!?你竟然叫我大姐!!??你瞎了你的24K钛合金狗眼$%@&#*#*&¥#%……”喜欢吃小布丁此时的神经已经有些混乱了,又是“老娘”又是“大姐”的;不过李秉还是努力听懂了她想要表达一个什么意思——不管是哪个女人。都不自己被“叫大”。
“好男不跟女斗!”李秉非常“阿Q精神”地把眼睛一闭,不想去理会喜欢吃小布丁的狂轰滥炸。
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李秉虽然把眼睛一闭认输了,但喜欢吃小布丁却仍不肯罢休,继续唧唧喳喳地嚷个不停。
“老婆大人,老婆大人!”血剑上前劝起来。“你骂他也无济于事,我们还是直入主题吧!”原先冷酷无比的血剑,在喜欢吃小布丁出现之后,气质瞬间从“枭雄”变成了“奴仆”。
“哼!”喜欢吃小布丁哼道,“看在我老公为你求情的份上,今天就放你一马!”喜欢吃小布丁的言下之意是,如果不是血剑。她还要继续狂骂李秉。
“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古人诚不欺我啊!”见识到喜欢吃小布丁的“晴雨无常”,李秉暗暗感叹。当然,这些话李秉也就在心里想想罢了,可不敢说出来,否则指不定被骂成什么样呢!
李秉虽然也“贱”,但行事向来奉行一个原则,那就是——不与女人斗嘴。毕竟。一个男人,要是和女人斗嘴的话,有损形象也就罢了,问题是,斗不过啊!
男女斗嘴,女人的胜率显然高得多。既然胜率不高,李秉当然果断地选择怂掉了。
“老公。你说我们怎么处理他才好?”喜欢吃小布丁问道,“好不容易才抓到的,可不能便宜了他!”
“一切听老婆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只要老婆你高兴就行!”血剑献媚道,“不过动作一定要快,一会捆仙绳的作用时间过去了,这小子可就要跑了!”
喜欢吃小布丁这才发现,去拿摩丝正在那里苦苦地操控着捆仙绳。
“怎么处理好呢……”喜欢吃小布丁犯愁了。
记者,就是一个打不死的“铁疙瘩”;在场的九人,没有一个是超过43级的,自然没法杀死李秉。况且,他们筹划了好久,好不容易才找到机会把李秉抓住的;如果只是这样随随便便杀一次,未免也太便宜李秉了。
“老酒,要不,你把他关你的酒葫芦里去?”喜欢吃小布丁忽然提议道。
我靠,最毒妇人心啊!——李秉一听这话,顿时就瞪大了眼睛;关酒葫芦里去?这怎么可以!酒葫芦的臭味,李秉可是见识过的;只是分身进去,李秉就被熏个半死了,要是本体被吸进去了,还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布丁,我的酒葫芦刚刚用过一次了,冷却时间还长着呢……”嗜酒成性的这句话,让李秉悬着的心顿时放下来不少。
“要不,偷他几次?”喜欢吃小布丁暗想道。随即,这个想法就被她否决掉了;她可不敢再乱偷李秉身上的东西了,不然,李秉再给她来一下“身败名裂”,那可就惨了。
“额,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怎么办呢?”喜欢吃小布丁郁闷得很——“仇人”就在眼前,喜欢吃小布丁却想不到报仇的办法,这让她如何不郁闷?
这一刻,喜欢吃小布丁感觉,高等级的记者,简直就像一只刺猬。
第四百一十九章、妻管严
喜欢吃小布丁非常生气。
玩《拔刀》这么长时间来,喜欢吃小布丁在游戏里只被欺负过一次,也就是当初在太虚城外中了“身败名裂”技能的那一次。
所以,喜欢吃小布丁一直把那一次吃亏死死地记在心里,甚至央求她哥“夏”出手帮他报仇;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在游戏里向来所向披靡、无往不利的“夏”,竟在李秉手下频频吃亏。
连实力最强的“夏”,都在李秉的手下吃亏,喜欢吃小布丁一时间还真想不到什么报仇的好办法。毕竟,喜欢吃小布丁也是顾全大局的人,不想因为自己的一点点“私事”,就引起自己身后的势力和虎啸山庄大战——虽然喜欢吃小布丁知道,自己身后的势力一旦出动,碾压虎啸山庄其实是轻轻松松的事情;但喜欢吃小布丁也很清楚,自己身后的势力非常隐秘,不出动则以,一出动,则势必要把整个《拔刀》搅得天翻地覆。
喜欢吃小布丁就感觉,自己手里明明有一把“枪”在,但却不敢把枪掏出来使用;这让喜欢吃小布丁感觉相当地憋屈。而被李秉欺负一事,也一直让喜欢吃小布丁如鲠在喉;当然,这个仇,喜欢吃小布丁从未放下,只是暂时压在了心底,静静地等待着报仇的机会。
终于,这个机会让喜欢吃小布丁给等到了——李秉来华夏王城了!
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喜欢吃小布丁就笑了——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华夏王城,不正是老娘的地盘吗?于是,喜欢吃小布丁立马让她老公“血剑”帮她关注李秉的行踪,并想办法帮她报仇。
对于老婆大人的命令,血剑自然是无条件100%执行;他的七名死党也都在华夏王城,而且这七人也各有手段,于是。血剑就动了“活捉李秉”的心思。而血剑的设局也成功得很,初来王城的李秉,果然被他给活捉住了。
不过现在,血剑却是后悔不已——早知道就不该活捉李秉的啊!
为什么?
要说喜欢吃小布丁生气了,在场的九个男人里,谁最颤颤发抖、惶惶不可终日?——无疑,肯定是血剑。
如果血剑没有活捉住李秉。那喜欢吃小布丁现在也就不用在这里愁眉苦脸地考虑怎么收拾李秉,自然也就不会郁闷生气。可当时血剑一心只想着先把李秉捉住再说,能捉住李秉他就满足了,又哪里会去考虑捉住以后怎么办。
可现在,真的捉到李秉了,血剑面临的问题反而更多了——要是不帮老婆大人想个对付李秉的办法出来。那今晚恐怕就要睡沙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