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真的忘了爱尔莎,当她的痛那么真切的时候,爱尔莎的笑容早就失踪,像跟不上节奏的风,如昙花一现的美梦,快乐轻松,在痛面前太过轻浮,敌不过霸占他整个童年的赫赫战功。那么鲜亮浅淡的颜色,敌不过血的重彩浓墨,轻而易举被浸透。
他和女人的病房谁都进不去,爱尔莎知道这不是他的冲动,是习惯性的条件反射,只要条件成立就会发作,她幸福的基础是另一个女人的快乐,他对她的爱像是她的施舍,她不要他,他才会做出次级选择。
爱尔莎知道他累了,瘦了,隔空看着。
女人醒了,为他再活一次,他一直都知道只要有人守着 罂粟是不会走的。
女人要他叫自己天娇,除了父亲他是第一个,如今成了唯一一个。
他说帮她葬了父亲,她第一次笑得流出泪,说谢谢。
天娇再也不让他走,她顾不了那么多,这个世界里唯一真切完整的就只剩下他了。她死死抓着他的手,是她活着唯一的理由。他不让她走,就只有把自己当成她的出口,他踏平路让她走。她瞪着眼睛告诉他死活就他一句话,反正她除了他什么都没有,她眼里的汹涌遮天蔽日,他一惊再惊。
她拿命逼他,他和爱尔莎分手。
人死过一次后要么极端无私,要么极端自私,要看她死的时候有什么,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再生的依然是宿命。
然而她毕竟醒了,他无论如何都是高兴的。
她要彻底占有他,不想再像从前那样零碎,她的死是一个顿点,她要把命洗心革面,她抹去一切只剩下长长的鲜红的指甲,这一次她要狠狠地剐,剐走所有的幸福美好,再死时才不会那么难熬。
他闻不到多余的血腥,她望着天花板不眨眼睛,要他决定。
他贴着地面爬行,像蛇一样避开各种袭击,还是躲不过一层一层蜕皮的命运。血风干后,还是那么不可挽留,他天真得不可救药,以为给过的不会丛生贪婪,忘记的还会留恋,她死得很简单,没有杂念,生的又太肤浅,没想过明天。
爱尔莎终于明白,爱着他,他对另一个女人放不下,谁都不会有明天。
她又开始一个人练瑜伽,难度加大,不为表演,只为安眠。
爱尔莎说她的男人只能容下她自己一个,心不会太庞大。
他就守着女人,一步也没走,女人终于不那么随便让死脱口而出。
爱尔莎一个人顶着孤单,把头发拉直在弄卷,化了浓妆再变浅,喝饱水再把眼泪哭干,指甲的颜色从纯情到野艳,过了白天忍黑夜,把天看蓝,把云吹淡,衬衫很白,转身仍有笑脸,眼红过还会漂白,心中不忍,心底有树有兰。
他张不开口,爱尔莎给他的日子亮过所有春天,他痛得忘了她,但他还爱她,本能会被现实阻拦但永远都在,像痛过之后仍要喝水吃饭,简单到可以被忘记,但总会被记起。
痛刻骨铭心,像毒瘾一样让人着迷,现实却经不起。
女人用刀狠狠剁了自己的左手,把墙染成殷红一片,他一个人坐在房间,欣赏这幅人血壁画,花很妖冶,败得彻彻底底,腐烂的肉质裹着墙皮有另一番情趣,一层温软一层冷硬,贪婪地想霸占整个墙体,触角四处蔓延,细胞拼命分裂,靠着最后的氧气,耗尽最后的ATP,连肉连筋,他要仰头才能看清,红里透黑的秉性,血的进化体。他终于伸出手,抖着贴近眼前的血域,从指间到掌心,凉意袭心,他稍稍用力,按下自己的掌印,很精致匹配,除了血红樱格外分明。
他握紧左手,血在手中干涸。
爱尔莎提出分手,他不配做她的男友,他不配她所付出的一切,她应该有更好的男人,他一语不发,听她讲自己的种种不是,他还没把自己理干净,还没把自己看清,关于过去和未来他分不清,这样的他担不起她的感情。她放他走,最后说那女人是颗专吸人血的毒瘤,要他自己小心,别陪她一起腐朽。他想抱抱她,她说不必了,分手的痛只有她自己去承受,而他无非是想在给她最后的一个拥抱之后让自己的良心更好过,她不恨他,但不等于不恨他的选择,分了就是分了,不用表面的麻醉去止痛,失效后结果仍只有自己受,那些都是虚伪的。
他的手心出了许多汗,很久未见过的可以看到水珠的汗。
他回到家,找出那包白粉,摆在鱼缸旁边,小鱼已经长成大鱼,又可以生小鱼了。
他撕开白粉,粉末随手指滑到鱼缸里,漂在水面上不肯沉底。
他斜着身子把白粉倒进鱼缸,一条纯白的轨迹水连天,白粉扎进水里,掀翻了平静,鱼疯狂地争食着冒着气泡的粉末,像一顿丰盛的美食。水从清到浊又到清,他放下手,看鱼的结局。白粉的香气让他也眩晕,鱼却越来越兴奋,上串下跳,你追我赶,他觉得甚是有趣,清醒了许多。渐渐地,鱼由兴奋变成癫狂,好像有敢死队在追击,追着同伴,疯狂袭击,像一团食人蚁撕下彼此的鳞片,尔后欢呼雀跃,感受不到流血的身体,没有痛,只有快乐。他被吓得一动不动,移不开眼睛,直到鱼都沉底,没了尾巴,没了鳍,没了眼睛,没了鳞的鱼都沉了底,鱼缸像一个炼尸炉,他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他终于看见鱼是怎样被鱼吃掉的。
他连同鱼缸都葬了,告诉她他和爱尔莎分手了,她眼里的兴奋让他想到那些被他毒死的鱼。
爱尔莎不再关注他和她的新闻,用很久的时间去煮咖啡,磨咖啡豆,常常会用去整个上午或下午,望着冒着气泡的棕色液体,一个一个把气泡打碎,眼圈仍会红,但绝对不哭,转身打开窗子做十个深呼吸,把他的痕迹当成废气吐出自己的身体。她会好好犒劳自己的努力,煮很多东西吃到吐出来,然后把家里的厨具从里到外,从大到小都换新。晚上她允许自己大哭半个小时,像纪念自己死去的至亲,抱着枕头睡去,但第二天一定要笑着醒来,对自己说你真了不起。喝自己煮的咖啡,吃自己煮的东西,收拾自己的情绪,自己还是自己。他擦不掉自己的过去,他和她的爱情只是时间的问题,她有时会窃喜,自己还年轻,和自己说没关系。
爱尔莎给他时间,让他和过去去抗争,这是不可逃避的过程,尽管血雨腥风。
他喊那个女人天娇,天娇就高兴得对他投怀送抱。
天娇被判了半年刑,要他每天给她写一封信,他点头答应,说她也要每天给他写一封。天娇美得像要上花轿一样跑去坐牢,因为他会很心疼地讲着她要承受的艰辛,那表情让她的心一下子被打通,从没有过的顺畅清新。他去看她时,她会把自己努力工作后弄伤的手指给他看,望着他隔着玻璃红了眼睛她兴奋得呼天抢地。坐牢让她尝到了从未有过的享受,尽管牢饭难吃,劳动辛苦,手会粗,可一想到外面的男人想到自己就会揪心地疼,她简直觉得监狱是天堂,自己是精灵。
他给她写信,让她好好配合,出来后和他过幸福的生活,而她真的让他感动,很努力,很坚强。每次见到她,她都瘦了,有时还受伤,但都会对他笑笑,像一个孩子,天真乖巧。看着他拿去的好吃的眼里发光。他答应自己过好日子,好那个女人很努力很努力地过好日子。他不知道那些吃的她从来都是直接丢进垃圾桶,她怕自己变胖,怕他以为自己很好。
她给他回信,讲自己交往过的男人,每一个细节,从认识到上床,再到那些男人被父亲打得落荒而逃。每一次*她都记得清清楚楚,她要都告诉他,每一滴血都会写出来,那些男人粗暴的手指,和畜生没什么区别的*,下流的表情,她一一道来。她知道他会很痛,很痛很痛,因为他和她一样。每寄出一封信,她都乐得大叫,发疯似地抢过狱友手中的活,卖命地把事情做完一遍一遍。
和天娇想得一样,他望着那些信,从不敢看第二遍,那些都是她的血,她的痛。而那些场景让他挥之不去,那些野兽围攻之下的她,应该和那夜没什么区别吧。她的绝望,她的笑,让他睡不着,还有那条被血浸透的*,一滴一滴滴着本该属于一个少女的美好,就这样一点一点流失掉。
他很痛,他用她的笑容痛,而她用他的痛练习笑容。
爱尔莎交了许多朋友,没了他她可以活,但没有很快乐。她也陪朋友去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