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
格兰镇。
城安局,接待厅。
“姓名?”
“路轻歌。”
“年龄?”
“二十三。”
“本职工作?”
“个体冒险者。”
“麻烦出示一下个人面板,我们这边需要录入一下信息。”
路轻歌:“……”
真是草了!
既然要出示面板,为什么要问这么多有的没的啊喂!?
明明上面什么都写着好吧,就不能自己看吗!?
“好的,谢谢配合。”
“嗯?等会……”
女治安员看了一眼面板信息,又看了一眼路轻歌,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你……你才lv1?”
“对啊,请问有什么问题吗?”
路轻歌面无表情地说道:
“是不是哪条法律上有写着,“禁止lv1玩家通过正当防卫的手段,击杀故意寻衅滋事的玩家”?”
“呃,我们倒也不是这个意思……”
一男一女两个治安员一时语塞,不知道该怎么接路轻歌的话:
“我们就是,就是……”
“就是确认一下。”
路轻歌依然面无表情:
“确认我是不是真的杀了罗兹?”
“那我可以说,这是是真的。”
“我的历史记录里面还记录着这条消息,你们可以随意查看。”
早就料到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路轻歌,特意地把击杀记录一直保持到了现在。
若是换作以往,从小养成随手删记录习惯的路轻歌,早就已经把它们给清空了。
本来嘛,这种东西有还是没有,其实都完全无所谓的。
城安局的执法权限,本来就也就仅限于[城镇区域]而已。
玩家们在[野外区域]所发生的一切冲突,实际上也都不在他们的职责范围之内。
毕竟野区的环境,大家懂的都懂。
作为一个冒险者,就得随时做好在野区遭到危险的心理准备。
不过出于保险起见,路轻歌依然还是把这些纪录保存了下来。
历史纪录不仅会记录下自己的击杀目标,还会显示他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
如此一来,即便非要争论此事的话,无论是什么情况下,他都永远是在理的那一方。
“呃,这那倒是不用了,既然您都已经承认了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