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亚马逊河的土人咧!”这有什么好惊讶的。
“你真是无可救药到了极点,愚蠢的连狗也不想理你。”他把她的蛋糕移开,扳正她的脸。“我真想打你两拳。”难得动怒的他,现在怒火高涨。
骆莳莳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人家说话比她大声,比她还凶的恶人。她赶紧安抚眼前这个怒发冲冠的岳飞二代。
“别生气,这样有损你的潇洒风度,潘安容貌,请镇定。”她连忙拍拍他的肩安抚。
“他对你好不好?”他深呼吸一口气,镇定一下情绪,短短一分钟细胞被她害死几万个。
“当然好,所有的家事都是他在做。”现在家里的大小事,卫子易全包了,莳莳只要负责搞乱让他整理。
“真的?”他狐疑地看她,她是去哪捡到这种好男人,个性好到能忍耐她半年之久,兼包全部家事,可不可以借他来当男佣。
“当然是真的。”她装出柔媚的样子,用与生俱来的甜嗓说:“你这么关心我,真是让我太感动了。”
她装出这么肉麻,又让人起鸡皮疙瘩的样子,他当然在配合演出。
“当然,我们的友情充满了爱。”他握住她的双手,会放电的深情眼眸凝视她。
快,哪里有垃圾桶,有两个人需要吐一下。
只要是看见这一幕的人,都会以为他们是深情款款、正情话绵绵的情人。如果去问他们,他们会相视而吐,然后再很正经地合送你一拳,表示你“有眼无珠”。
这两人的孽缘从莳莳小学三年级转学开始,刚好熊倪那班人比较少,又刚好熊倪的隔壁没人坐,于是她就顺理成章坐进熊倪隔壁的空位,一坐坐三年。
一开始彼此看不对眼,到后来,为对得起自己的成绩,只好握手言和,互相帮忙,从作弊中建立起友情。六年级下学期莳莳转学,两人含泪道别,因为已经找不到如此有默契的弊友。过了三年都没再联络,莳莳都快忘了有这号人物时,他很无聊地打电话给她,两个小时的谈天里,熊倪不断地重复自己有多帅,多潇洒又多有品味,不停地自夸,莳莳都快断了电话,他才说出重点,要开同学会。孽缘又开始延伸到他们的高中生活,本来一个念女中,一个是男校,应该没什么交集,坏就坏在两人不小心当选该校的班联分主席,再不小心的同办园游会,断了六年的孽缘,又被连起来。
他们就像哥儿们,完全培养不出男女之情,相处自然到忘记对方的性别,在公开场合勾肩搭背,有说有笑。很快就被渲染成一对情侣,结果这两人,相视一眼,情侣
哈、哈!——
哈、哈、哈!太可笑了!
他俩不能自制地笑到在地上打滚。
搞得一旁人全雾煞煞,难道不是这样?为了澄清谣言,熊倪交一托拉库的女朋友,其实他本来就有一托拉库的女朋友倒不费事。莳莳更是身体力行地推销自己的好友郭晶晶当他女朋友。这位集外貌、品味、优雅、知性于一身的美男子,纵横脂粉阵中,十年未尝“败绩”,一碰到晶晶,就惨遭滑铁炉。晶晶长得漂亮、个性大方、而且热情、善良。拜倒在她白裙裙下的忠臣,比成吉思汗还多。
唯一的小缺点就是娇滴滴,有时会使性子,闹别扭。两人旗鼓相当,又彼此对眼,于是为这世间又多添了一对“旷男怨女”。
毕业之后,莳莳效命于报社,熊倪和晶晶就踏入银色世界,靠着外貌的出众,成了当下最红的模特儿。这三人再加个沈恩容,成了四人帮,四个人凑在一起时,不是打成一团,就是互相吐嘈,对他们来说这就是友情的最佳体现。
看莳莳笑得天真烂漫,熊倪闪过一个念头。
“你想不想拍广告?”他问。
“拍广告?”她呆瞪着双眼,对这突来一问满头雾水。
“是呀!我有一个case,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女主角,你要不要来试镜?”他怎么没想到“自己人”。
“什么广告?”想到可赚钱,她表示出极高的兴趣。
“卖马桶的。”他正经八百的,看来不像开玩笑。“需要一个屁股大的女人。”说完手上多了一个非常深的齿痕。
“居然叫我去卖马桶。”两个肋帮子气得鼓鼓,她早该知道这人没句好话。
熊倪嗯嗯哼哼地叫痛几声。
“开个小玩笑,干么认真呀!”他要去打一副铁皮手套。“不是卖马桶,是唐代皇朝的代言人。”
“唐代皇朝!那不是很有名的金品店吗?”态度立刻七百二十义的大转变。“对不起哦!痛不痛,我吹吹。”她看起来十分谄媚。
“这还差不多。”他一副大男人的把手伸出去,享受这百年难得一受的阿谀。
“为什么想到我,那晶晶呢?”她侧着头。
“因为,这个广告,要带给人不同的清新感受,所以需要一个特别的人。”越想越合适。“晶晶的暴光率太高了。条件不符。”
“我特别吗?”“特别”听起来挺舒服的。
“当然特别,特别丑——呀!”一时忘记手被敌方握住,所以,又是深深一咬。“好啦!因为你让人感觉像猫,懒散散的,迷糊天真,嗓音又细甜,声清如水。”认识她这么久,第一次开口夸她。人不可以对不起新台币,只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
“既然你这么说,我就勉强同意。”表面骄傲得无所谓,心里其实乐翻了。
“勉强啊?”把她两颊拉成方形。
“那我什么时候去试镜?”她兴奋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