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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菲斯心里想,又不是法律社会,能有什么约束力。
“西顿老板为人老实善良,经常同意赊账,也是个好欺负的性子,想来是不会,也不敢做过河拆桥这种事的。至于赊账这种事,你们过去就禁了吧。”
“拉斐城最多再同意两家加盟,分散在城的四个方向开店。如果有人违约,就先断了利塞小镇的香料,再请城主府决断此事。”
可惜他是个好人,不做打打杀杀的事,不然在这个律法管不了权贵和资本家的世界,杀鸡儆猴也是个很好的办法。
莫恩他们这几年跟城主府的关系维持的还不错,加上他们每年上交的越来越多的税,以及酒馆和利塞镇特产吸引来了越来越多的旅人和货商,需要一点小帮助的时候,相信城主府还是愿意站在他们这边的。
莫恩点点头,又道:“前几天有来自圣卡斯托城的旅人路过,提到如果我们把店开到王城,一定会生意爆火,少爷,您对这件事有什么想法吗?”
艾尔菲斯总觉得这小子跃跃欲试的样子不像是在说开分店,而是去攻城。
他轻笑一声,“王城吗?还早着呢,不急。拉斐城的生意稳定之后,莫恩去近一点的大城市,亚特城开个食宿一体的店吧。”
刚开始接触格雷大叔的时候,艾尔菲斯还想着只是找个老实人合作一下,靠吃红利赚点钱,然后当条低调的咸鱼,免得哪天不小心招惹上得罪不起的权贵或者引起那个把他扔河里的女人的注意。
不是他太胆小,这张脸还真挺引人注目的。
谁知道这小酒馆生意做着做着,就往连锁店的方向发展了呢……
艾尔菲斯吃着面,思考了两秒事情怎么会发展成这样——都是因为闲啊,又没有学可以上,闲的他只能搞事业和养孩子了!
他现在年龄还小,不适合露面做事,莫恩今年十六,再等两三年,找几个熟悉的大人陪着一路,还是可以放出去闯荡一番事业的。
至于他自己,就做一群成功富商背后的男人好了。
今日艾尔菲斯没有在酒馆久留,吃了饭后就和威尔大叔一起去城边的一处马场了。
他们挑选、试骑,终于选定五匹三到六岁,脾气又比较温顺的马。
他们之后要教镇上的几个年轻人骑马,脾气太烈的马恐怕没有耐心让一个个的陌生人驯服自己。
“艾尔,八十金不能都让你出,我和你平摊。”
威尔知道艾尔菲斯这几年赚了不少钱,但也是真的没想到小孩儿居然面不改色地递出装着八十金的钱袋付了买马的钱。
马匹贵是贵,但他和艾尔两个人都能靠它们再获利,怎么能让一个小孩儿出了所有钱。
艾尔菲斯装作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威尔大叔,我实在没那个耐心养马,干脆我就付个钱了事,照顾它们这种麻烦事以后就交给你了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