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固其表,卫气不固,则表虚自汗,而**为之发泄也。治宜实表补阳。盗汗者属阴虚,阴
虚者阳必凑之,故阳蒸阴分则血热,血热则液泄而为盗汗也。治宜清火补阴。此其**,固
亦不可不知也。然以余观之,则自汗亦有阴虚,盗汗亦多阳虚也。如遇烦劳大热之类,最多
自汗。故或以饮食之火起于胃,劳倦之火起于脾,酒色之火起于肾,皆能令人自汗,若此者
,谓非阳盛阴衰者而何?又若人之寤寐,总由卫气之出入,卫气者,阳气也,人于寐时则卫
气入于阴分,此其时非阳虚于表者而何?所以自汗盗汗亦各有阴阳之证。不得谓自汗必属阳
虚,盗汗必属阴虚也。然则阴阳有异,何以辨之?曰∶但察其有火无火,则或阴或阳,自可
见矣。盖火盛而汗出者,以火烁阴,阴虚可知也;无火而汗出者,以表气不固,阳虚可知也。知斯二者,则汗出之要无余义,而治之之法,亦可得其纲领矣。
一、汗由血液,本乎阴也。经曰∶阳之汗,以天地之雨名之,其义可知。然汗发于阴而
出于阳,此其根本则由阴中之营气,而其启闭则由阳中之卫气。故凡欲疏汗而不知营卫之盛
衰,欲禁汗而不知橐之牝牡,亦犹荡舟于陆而驾车于海耳。吾知其不败不已也。
一、汗证有阴阳。阳汗者,热汗也;阴汗者,冷汗也。人但知热能致汗,而不知寒亦致
汗。所谓寒者,非曰外寒,正以阳气内虚,则寒生于中而阴中无阳,阴中无阳,则阴无所主
而汗随气泄。故凡大惊、大恐、大惧,皆能令人汗出,是皆阳气顿消,真元失守之兆。至其
甚者,则如病后产后,或大吐大泻失血之后,必多有汗出
者,是岂非气去而然乎?故经曰∶
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满死。仲景曰∶极寒反汗出,身必冷
如冰,是皆阴汗之谓也。故凡治阴汗者,但当察气虚之微甚、微虚者,略扶正气,其汗自收
;甚虚者,非速救元气不可,即姜桂附子之属,必所当用。余别有治按在伤寒门战汗条中。
汗出不治证
属性:凡汗出不治之证有六∶一、汗出而喘甚者,不治。二、汗出而脉脱者,不治。三、汗出
而身痛甚者,不治。四、汗出发润至颠者,不治。五、汗出如油者,不治。六、汗出如珠者
,不治。凡见此类,不得妄为用药。
论治(共八条)
属性:一、阳证自汗或盗汗者,但察其脉证有火,或夜热烦渴,或便热喜冷之类,皆阳盛阴虚
也,宜当归六黄汤为第一,保阴煎亦妙。其或阴分虽有微火而不甚者,宜一阴煎、或加减一
阴煎之类主之。其有心火不宁,烦躁出汗者,宜朱砂安神丸、天王补心丹、生脉散之类主之。又有本非阴虚,止因内火熏蒸,血热而多汗者,宜正气汤,或黄芩芍药汤、清化饮之类主
之。
一、阴证自汗或盗汗者,但察其内无火邪,又无火脉,便是气虚阴证,皆不可妄用凉药
以败阳气。若止因气虚而火未衰者,宜三阴煎、参归汤、人参建中汤之类主之。若睡中盗汗
而无火者,宜参苓散、独参汤主之。若阳气俱虚者,宜参附汤、大建中汤之类主之。若气虚
火衰之甚者,宜大补元煎、六味回阳饮之类主之。
一、卫气不固,腠理不密而易汗者,是亦阴证之属,宜黄六一汤、玉屏风散、附汤
之类主之。
一、诸病误治,有不当汗而妄汗,或虽当汗而汗之太过者,皆汗多亡阳之证,是亦阴证
之属,当察其虚之微甚。微虚者,宜三阴煎、五阴煎、独参汤之类主之;大虚者,非大补元
煎、六味回阳饮之类不可。
一、湿气乘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