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水病之证也。观水胀篇言寒气之胀,按其腹,而不起;水肿之病,以手按其腹,随手而
起,如囊裹水之状,此其候也。然以愚见,乃察之证验,则若与此论相反。盖凡是水证,必
按之而不起,此其水在肉中,如糟如泥,按而散之,猝不能聚,未必如水囊之此;凡随按随
起者,亦惟虚无之气,其速乃然,故辨当若此也。凡欲辨水气之异者,在欲辨其阴阳耳,若
病在气分,则阳证阴证皆有之,若病在水分,则多为阴证。何也?盖水之与气,虽为同类,
但阳王则气化,而水即为精,阳衰则气不化,而精即为水。故凡病水者,本即身中之血气,
但其为邪为正,总在化与不化耳。水不能化,因气之虚,岂非阴中无阳乎?此水肿之病,所
以多属阳虚也。然水主于肾,气主于肺,水渍于下,而气竭于上,所以下为肿满,上为喘急
,标本俱病,危斯亟矣,此当速救本源,庶保万一,倘以虚喘作实邪,而犹然泄肺,无不败
矣。
一、少年纵酒无节,多成水鼓。盖酒为水谷之液,血亦水谷之液,酒入中焦,必求同类
,故直走血分。经曰∶饮酒者,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此之谓也。然血者神气也,血属
阴而性和,酒者淫气也,酒属阳而性悍,凡酒入血分,血欲静而酒动之,血欲藏而酒逐之,
故饮酒者身面皆赤,此入血之征,亦散血之征也。扰乱一番,而血气能无耗损者,未之有也。第年当少壮,则旋耗旋生,固无所觉,及乎血气渐衰,则所生不偿所耗,而且积伤并至,
病斯见矣。故或致血不养筋,则为中风;或致伤脾,则为痰饮、泻痢;或湿热上浮,则为喘
、汗、鼻渊;或流于筋骨,则为、疼痛;或致动血伤精,则为劳损、吐衄;或致伤肌腐
肉,则为烂疮、痔漏;其有积渐日久而成水鼓者,则尤多也。盖酒性本湿,壮者气行则已,
酒即血也;怯者着而成病,酒即水也,不惟酒为水,而血气既衰,亦皆随酒而悉为水矣。所
以凡治水鼓者,必当以血气为主,而养阴利湿,是诚善矣。
然奈无知少年,初不知畏,而惟酒是耽,此其浸渍已非一日,致令血气天真败极至此,
又
岂能以旦夕挽回者哉?故于诸鼓之中,则尤以酒鼓为最危难治之证。尝有一杜康之徒,不
信余说,云∶公为此言,其亦过矣,兹见有某人者,以酒为生,自朝继暮,今年已若干,未
闻其病,岂酒果伤人者耶?是不知若人者,惟千百中之一二,而天禀之特出者也。不然,何
善饮者如此其多,而寿于饮者仅见其人,则其他之困于此者,从可知矣,使不有斯人之禀,
而有斯人之嗜,吾恐其不免于斯矣。
肿胀危候
属性:大凡水肿先起于腹,而后散四肢者可治;先起于四肢,而后归于腹者难治。掌肿无纹者
死。大便滑泄,水肿不消者死。唇黑,唇肿,齿焦者死。脐肿突出者死。缺盆平者死。**
及茎俱肿者死。脉绝,口张,足肿者死。足肿,膝如斗者死。肚上青筋见,泻后腹肿
者死。男从身下肿上,女从身上肿下,皆难治。
气分诸胀论治(凡八条)
属性:凡胀满由于气分者,宜察气之虚实。若胀满在中而不在外者,其病多实,经曰∶中满者
,泻之于内,此之谓也。若果因酒食浓味,气滞脉滑,而大满大实者,宜廓清饮主之;兼胀
兼痛,诸药不效者,宜神香散主之。若脏腑胀实而坚痛者,宜承气汤或百顺丸下之,然必年
壮力强,素无损伤虚弱等证,而暴见胀满者,方可峻攻,否则,只宜缓治。如果气实于中,
而表里俱胀者,宜用蒜瓣以滚汤煮微熟留性,少蘸盐醋,常以佐食,大能破气消滞,亦佳法
也。若气胀而兼小水不利者,宜用四苓散,以半熟蒜捣膏丸服,极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