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身子依旧是痛的,但那痛里偏偏还有些许清凉的舒适,一身干爽,看来她已经洗过澡,上过药了,但皮肤还是敏感而灼热的,就连丝质的被单摩擦,好似都快承受不住。
于佳辰辗转地侧过头,看见了那道挺拔的身影。
深蓝色的睡衣柔软清爽,乌黑干净的发丝让人想伸手去抚摸,宽阔的肩膀,还有结实的手臂,她记得那里的力量,强大到可以将她举起来抵到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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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蛋猛地涨得通红,她呼吸一下子乱了,身子某处泛起怪异的酸,与此时她疲惫的酸不一样,非常不一样。
「醒了就去吃东西。」
清冷的嗓音打破了那团怪异的热,她一下子从迷思中醒过来,并不奇怪于宋忻不用回头就知道她已经醒了,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如此。
于佳辰伸手按了按胃,那里空空的,飞机餐咽不下去,一整天什么都没有吃,再加上之前的那场……体力完全耗空。
她真的饿了,听话地起身准备吃饭,却发现自己的手臂都是软的,努力了好半晌总算是爬了起来。
拿过床边的睡裙套上,起身刚跨了一步,就拉扯到腿间酸疼的肌肉,她差点痛呼出来。
还是这么没用,让她忽然就生气起来,气自己,可更多的是气……
带着薄怒地偷瞪某人一眼,旋即又更气,她就连瞪于宋忻都只敢偷偷地瞪,真是……
什么时候任性的于家大小姐会这么可怜,这么卑微了?
都是因为他!于佳辰咬了咬牙,忍住疼痛往卧房外走去。
这栋小楼是很典型的英式建筑,在剑桥,这样的楼房随处可见,一共三层楼加一个小花园,此时虽然春天还未至,但依旧花木扶疏,绿树葱笼,打理得非常好。
一点都不意外,于宋忻就是那种天生会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妥贴无比的人。
厨房在一楼,瓦斯炉上的锅子「咕嘟嘟」地冒着热气,掀开盖子,一股淡淡的清香瀰漫,白果干贝粥,清热润肺,滋阴养颜,对她此时的喉咙干涩特别的好。
暖暖的雾气喷洒在她的脸上,热度退去后的那种湿润感觉,一直泛到眼睛里。
盛出食物,粥色如奶,白果圆润,挖了一杓吃入嘴里,绵软清雅的味道真是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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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宋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做任何事情都可以做到最好,哪怕简单的一碗粥都可以煮得如此美味,这人的手里好像就没有困难的事。
于佳辰一杓接一杓地吃,因为饿,也是因为想要阻止自己不去多想些不应该想的东西。
她的身子一向都是健康的,除了不太适应坐长途飞机,每次都会莫名地上火,其他的还好。这白果干贝粥,现在喝来最为适宜,可不管于宋忻是有心还是无意煮了这锅粥,她都不要顺着他指引的思路去走。
从小到大,于宋忻对她好的每一分,后来都会一百分、一千分地拿回去了。
于佳辰未懂事时,身边就有一个他,一直到后来他到英国唸书,他都是一个满分到极点的哥哥,有耐性又温柔,哪怕安静沉默,可对她还是好的,所以当年的于佳辰不要任何人,只要她的哥哥。
真奇怪,其实于宋忻陪在她身边也没有几年,可她却对他的好记得那么深刻,是因为后来的回忆太可怕,所以之前那些美好才会尤为珍贵?
那时的她,是多么信任他呀,全心全意,只愿意跟着他,他说的任何话她都会听,也只听他的,每天都喜欢缠着他,缠到就连爸爸都吃醋了。
可是那天,一瞬间天地变色,快到让她没有丝毫的准备。
于宋忻国中最后一学期提前去了英国,准备在那边念高中,她那时才知道,原来哥哥是在英国出生的,七岁之前一直在英国,直到被爸爸收养才回来台湾。
于宋忻要离开,最失落的那个人,莫过于于佳辰。
记得于宋忻去机场时,她哭得简直是惊天动地,死趴在他的行李箱上,嚷着要跟他一起走,如果不是当时她年纪实在太小,于兴业舍不得她,说不定当年她还真的就跟着他去了英国。
于宋忻走了之后,她就一直都是不开心的,饭也不吃,就连最爱的冰淇淋都吸引不了她,每天赖在他的房间想念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