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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进阶的噬灵剑(第1页)

从进来刚碰到的哥布林,到绿魔人,雷丘兽,再包括现在的黑角野猪和玉角野猪。如果说一次两次,一只两只还有可能,但从中午打到太阳都快落山,背包中黑色的角都有近二十个,除此之外其余一无所获,更别提装备这种东西。

“难道魔兽山脉里头的野怪不会掉落装备或者材料什么的?”,陈凡这么想着,除此之外他也想不到还会有啥别的原因。自己的运气不会差到碰到近百只野怪什么都不出,而且其中还包含两个从未见过的领主。

按照论坛以往整理的信息,第一次杀死从未参与击杀的BOSS必出东西,就算是垃圾货色也会有,这也是一众玩家当下的共识,没听说有哪个有例外,至少论坛上没有反例。但在魔兽山脉却打破了这个既有认知,陈凡连个毛都没见,就连背包里的黑角都是自己动手从黑角野猪身上砍下来的。

经过玉角野猪倒地后的搜寻,陈凡确认了这一点,至少魔兽山脉是不会出现战利品,就算有也只能靠自己收集。面对机制陈凡完全没办法,只能叹气后再将身前野猪的似玉非玉的角也砍了下来,但看成色就觉的它肯定值钱,比黑角漂亮多了。

将玉石角扔进背包,再用噬灵剑熟练地剖开玉角野猪尸体,果不其然取到了其中的魔核,形状外形和雷丘兽的大差不差,也不知道是几阶魔核,只能回佣兵工会询问了。

正要走时,陈凡突然想起了什么,抬手看向了手中的噬灵剑,只见剑身重新变成了通体黑色,红色彻底消失不见,连忙点开查看详情:

噬灵剑,等级需求:31;攻击力:1410-2100;攻击速度:+7%;敏捷:+15;暴击率:+4%,附加效果:有几率减少敌方的移动速度,有几率将伤害值的1%转化为生命值;粉色下品。

“粉,粉色???哈哈哈哈哈…。”,陈凡笑的无比灿烂。

“什么劳什子不爆装备啊,不爆就不爆呗,反正劳资有噬灵剑这种武器!”,陈凡眼神炽热地看着手里的长剑,除了属性的全面提升,更让他激动的是附加的攻击特效。

有几率将伤害值的1%转化为生命值,简言之就是现在的噬灵剑拥有吸血特性。虽然看着百分之一很一般,但是当你伤害值起来后可能效果就比吃药还猛了。要知道一颗小还丹就要近乎一个银币,而且恢复效果也不是直接拉满。无形之中就为以后的自己省下不少的药钱,焉能不激动?

凡叶,职业:无,等级:33,物理攻击:5590-6280,法术攻击:0,生命值:12000,攻击速度:55,敏捷:308,物理防御:201,法术防御:48,运气:0,声望:500。。。

再次盯着自己的数据,攻击力已经突破6000大关,再加上元气的辅助,诚然相信此刻的自己再回去单刷白水县的仙人掌兽完全可以做到站撸了。

斜眼瞟了瞟玉角野猪的尸体,果不其然,还在那里,并没有要消失的迹象。陈凡不由地疑惑道:“难道这高阶地图中的野怪就不会消失了?那它们还会刷新吗?这是什么机制?”。

千头万绪一时也整理不出个所以然来,日头又偏西了,还是先回邺城问问别人再做打算吧,于是陈凡也不再耽搁,掉转身形沿着来时的路走了回去。

“橙色品质上面是红色,这红色品质上面居然是粉色品质,这策划的审美也是有些独特,还会出现粉色这种颜色。”,陈凡暗道。

自从开了地图记录之后,陈凡再也不用担心自己会迷路了,根据方向指引,不一会就看到了自己入口的地方。当然其中也绕了一小段路,毕竟他可不想再碰到那具恐怖又恶心的尸体,不过这一路走来畅通无阻,陈凡再也没碰到绿魔人,哥布林这种野怪。不禁暗道:

“这他么不会真的不刷新吧,那怎么玩啊…”。

带着浓浓的疑惑走出了魔兽山脉山底的森林,回头看去,魔兽山脉在夕阳的映衬下烨烨生辉,但看景色确实极美。自己也就探索了一会最下沿森林的边缘地带吧,而且也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真不知道哪天我能站在星辰的最顶端,让魔兽山脉都能匍匐在我的脚上…”,陈凡看着无边无际的魔兽山脉感慨道,然后转身走向了回邺城的道路。

等到陈凡再次回到邺城北门的时候,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天色基本全暗了。经过简单的盘问,当城卫得知陈凡是孤身一人从魔兽山脉返回时,眼里都有敬佩的神色,陈凡微微一笑就穿过了邺城北门。

“卧槽,这地方也太美了吧…”,陈凡惊讶地喊道,不同于白水县的安静夜晚,只有寥寥的店铺开着门,亮着灯,邺城的夜晚依然生命力十足,热闹依旧。

映入眼帘的是万家灯火,不管是酒楼还是其他店铺,好像每家每户都点着灯,亮着烛火,将陈凡眼中的建筑,街道照的通亮。街道上也有点着灯笼的小摊,还有卖食物的摊位,木质蒸屉上正冒着热气腾腾的水汽,说话声,欢呼声,声声入耳,烟火气十足。

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陈凡一瞬间仿佛自己置身于现实生活,要不是人群的衣着和古朴的建筑风格,都以为自己仿佛在天元市的街道上。不过陈凡觉得这样的城市,这样的街道似乎更美好,更有人情味和生活的味道。烛火散发的光芒虽不及现实中的路灯明亮,但却比白炽灯的光线更加温暖,更有生命力。

陈凡一边欣赏着沿途的美景,一边沿着街道朝着城西的佣兵工会走去。等再次看到那个雄伟的酒楼时,陈凡再次被震慑。每层的酒楼的四角都有巨大的灯笼,把酒楼的青砖都照的清晰可见,酒楼的最上方那颗圆形石头也在散发着淡淡的光辉。在夜晚,整栋酒楼看起来更加奢华和漂亮。

“不愧是邺城,这才是大城市啊。不知道那颗石头是不是夜明珠…”,不过这个问题刚刚滋生就被陈凡自己否决了,酒楼顶部那颗石头看着比自己背包中的那颗夜明珠大好多倍,自己这颗已经很值钱了,楼顶那颗得多少钱,再有钱估计也不是这么个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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