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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日记写了坦白(第3页)

人群散了,我看着电子琴,不知不觉地走上前去坐上琴椅。

「爱玩。」宗毓走到我身边,话里带笑地说道。

他以为我只是想来按琴键?瞥了他一眼,我耸耸肩,将手指摆上黑白双色琴键。平静温柔的音符自手指缝线中流泻而出,如同自夜空中洒落于地的银华,予人雅致空灵的感受,那是首会让人无限沉醉的乐曲。

「贝多芬的《月光》?」宗毓十分讶异,他并不知道我会弹琴;学了快八年有吧,许久没弹了指尖的触感有些生疏,但《月光》是我最喜欢的奏鸣曲,我曾一练再练,因此是我熟到不能再熟的曲子。

听到嘈杂的人声,我吓了一跳,止住音乐。忘了不光是流行音乐才会有人围观的,我跳了起来站到一边,有些羞赧地低着头。

「喂,你想听什么?」宗毓突然推我。

「啊?」我愣愣地问,看着他走向电子琴,然后转过头来望着我。

宗、宗毓要弹琴?要弹给我听?

「快啊,点播。」他用唇语催促我,自信的神色让我兴起想整他的念头。

「垃圾车。」我说,他随即一愣。「快啊!看你要弹哪一首,二选一耶看对你多好,《给爱丽丝》跟《少女的祈祷》都不错呀!」

围观的群眾笑了起来,甚至有人吹口哨鼓吹他弹。

宗毓挑了挑眉毛,很配合地转过身去弹琴,本以为他真的会弹我选定给他的两首曲子,但他没有。传入我耳中的是一首流行歌曲的背景音乐,然而稍嫌慢了一点……悠扬的乐音扣人心弦,我回想起在音乐课时老师曾讲解过这首乐曲的来歷──音乐家的妻子在结婚前夕送了他一首诗,之后,音乐家便将这首诗加以谱曲,回赠给深爱的妻子。

那是英国作曲家艾尔加的作品:《爱的礼讚》。

简单地弹奏了一小段,宗毓做了结束,偏过头来对我笑。人群为他喝采,但我只是红着脸呆立,脑中仍回盪着《爱的礼讚》的旋律。

「走囉。」宗毓拍拍我的头,相当自然地牵起我的手。

走在依然灯火通明的街道,我细细地在脑中回想故事之后的情节。

精灵被送回洞穴之后,发现暴龙竟还在里头等她,看见她时眼睛一亮,原本颓靡的身躯突然间又活了过来,散发光芒般充满活力。

「你一直在这里等我吗?」精灵吃惊地问道。

暴龙只是对她笑,什么话都没有说。但精灵的心中早已盈满感动。

「宗毓!」我停下脚步,抽回手叫住他。

宗毓睁大眼睛回头,似乎很疑惑我为何要这么大声叫他。

心脏好像快跳出嘴巴外,我怕不大声我就说不出来了!

「不要再当我的朋友了!」我从袋子里拿出笔记本,塞到他怀里大叫。

「请你别再等我了!」在故事的最后,精灵也对暴龙大声喊着。

他握着我按在笔记本上的双手,相当不能理解地反问:「你……说什么?」

这时候才装傻,他平常不是自詡聪明吗?不对,他本来就很聪明呀!

我闭着眼睛,深呼吸了一口气,「我、说,别再当我的朋友了!请你当、当……」

后继无力,我狼狈地蹲在地上抱着头哀怨。我是女生啊,女生比较胆小是应该的,可是加油,不能就这么算了,算了以后就讲不出来了!

我猛地抬头,正好望进宗毓那对棕色的眸中,他跟着我蹲在地上,怀中抱着我强塞给他的笔记本,眼里充斥着认真的情绪,但嘴边却掛着一抹似笑非笑,让我猜不到他的心思。

「当什么?」他开口问道,双眼定定地盯着我。

「……当我的男朋友。」我很迅速、很俐落、却也很低分贝地说罢。

「一起走吧,我们一起离开这个山洞。」精灵欣喜地哭泣,她不在乎了,不在乎暴龙会喜欢她多久,她只想好好珍惜他们还拥有的当下,好好地跟他在一起。

我也不在乎了,不在乎宗毓究竟会喜欢我多久,至少现在的他用尽心思来喜欢我,所以我不想再让他等待了,没去尝试,怎会知道不可能长久?

「你、你说什么?我好像听见了,又好像没听见。」宗毓勾着我的肩膀,用力地摇了两下,难不成他以为我神智不清才跟他表白?

「请你当我的男朋友。」我看着他,坚持不到几秒,马上把头埋进膝盖里,「好话不说第三遍!」

沉默了一阵子,宗毓都没有说话,我很缓慢地抬起头,想知道他的反应如何……结果只看到一个人半蹲在我前方傻笑,眼神呆滞的那种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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