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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部分(第1页)

三支部落因为部落所在地的山脉中出产的矿物的不同,各自有其举世闻名的拿手绝活。

古铜山丘矮人部落。因为古铜山丘大多出产铜矿,所以武士地盔甲和兵器最为出名。黑色山丘中出产大量的铁矿,所以那里的矮人最能打造出魔兽身上地坚固护身。还有就是强大的攻城利器。而银色山丘中出产银矿居多,所以那里的矮人出品的法师权杖,个个都是精品,千金难求。

龙浩天控制的货源,只不过是三大分支中地古铜山丘而已。不过这已经让龙浩天七年来发了一大笔横财了。

如果仅仅用这笔钱给自己该几座金碧辉煌的总督府,买上大量的奴仆,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地。但龙浩天对这些败家子的想法嗤之以鼻。

龙浩天来到这个欧非亚大陆上。可不想就这么如同寄生虫一样过完此生,男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给自己一个看似无法达到的目标,才能够激发出无比的斗志

龙浩天的目标不算太高,他没有去想什么时候统一欧非亚大陆,反正这些国王各自都在劳心费力的管理着各自的臣民,何必去替他们卸下担子。龙浩天的目标很简单,就是让那些渴望自由的平民。在当地被贵族欺压地无法生存的时候,会想起这块大陆上有一个叫做自由之城的地方,那里没有恶霸贵族,因为那些恶霸贵族都被更大的恶霸龙浩天给铲除了。那里没有欺压,因为一天到晚想欺压别人的家伙,脑袋都被龙浩天打爆了。

当然,那里也不会白给任何一个人饭吃,人人都要劳动,人人都很平等,快快乐乐,自由自在的生活着。

如此而已,很简单吧,龙浩天美滋滋的想着。

可惜,实施了七年之后,龙浩天发现一切并不如此简单,原来想要在一片荒凉的红月三角洲上,建立如此一个自由之城,是需要大量的金钱来维持的。不仅如此,为了面对将来潜在的威胁,龙浩天还要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

妈的,钱,还是钱,龙浩天边走边想。

所以,这次上京,龙浩天唯一的目的,就是利用这个傻瓜草包王子,从太阳帝国的领土上,把皮厍斯山地挖过来。利用那里的丰富的矿产,建立一个矿产基地,作为锻造工厂的矿石来源。

今天,龙浩天第一次把九阶暗黑帝王独角兽从空间戒指里放了出来,让电眼小狐狸进到空间戒指里休息。小狐狸毕竟是个女孩子,长途跋涉的事情,还是交给傻大黑粗的家伙来承担吧。

帝王独角兽在空间戒指中闷了七年了,一只都在养膘,再不出来溜溜,恐怕过年的时候就只好杀杀吃肉了。

太阳已经升起,高高的挂在东边,照在暗黑帝王独角兽的身上,黑色的毛熠熠生辉,独角兽也闷得够了,一路上撒欢的跑,累得后面的九小,龙鹰,龙虎,外加奥斯,三十个精英玄甲狂骑上气不接下气的追赶。最累得还是拉着一个装着一个大木头箱子的大车的四头六阶风牛兽,虽然四蹄生风,还是追赶不上九阶独角兽的步伐,干脆赖在路边呼哧呼哧的喘气,怎么用鞭子抽也不肯走了。

龙鹰气喘吁吁的从后面追上来,“头儿,你能不能停一停,兄弟们都快累趴下了。”龙鹰胯下幻兽是一个七阶的闪电虎,追上龙浩天时已经口吐白沫,趴在了地上。

这次出城是以佣兵团的身份做掩护的,龙浩天吩咐,所有的人都叫他头儿。而不能再叫城主,少爷,伯爵之类,免得暴露身份。

龙浩天拍了拍九阶帝王独角兽的硕大独角,独角兽有点不乐意的摇了摇脑袋,但是又不敢违抗龙浩天命令,嘴里喷着白气,一只前蹄不停的踩着地面,把山路上弄出了一个大坑。

过了好半天,后面的人才陆陆续续追了上来,胯下的幻兽都累得不成样子。只有奥斯很得意,他骑的是龙浩天从魔域森林中收服的九阶火灵蚂蚁,果然不愧是九阶魔兽,比其他人的七阶和六阶的幻兽不知强了多少倍。

幻兽和魔兽的实力,还是有差距的。

最重要的一点,幻兽是要消耗主人的能量的。

龙鹰和龙虎,外加九小,不光是幻兽萎糜不振,连他们本人也跟着累得半死。

倒是三十个玄甲狂骑的胯下“玄甲吞噬蚂蚁”,虽然也只是七阶,不过都是魔兽,而且这些蚂蚁根本没有智商,只知道跟着九阶火灵蚂蚁屁股后面猛跑。三十个玄甲狂骑倒好像悠然自得,就像在逛风景。

“打开木箱子看看,那个什么布林顿草包,有没有被颠簸散了,顺便给他点清水还有干粮,不过不能给他太多,死不了就行了。免得他精力充沛后,想办法逃跑。”龙浩天对着奥斯摆摆手,把一个金色的魔法钥匙交给了奥斯。这里也就狂战士可以站的直了,九小,龙鹰,龙虎都在路边躺在草地上喘气。

别看装着布林顿的箱子是木头制成的,不过出发前龙浩天让克莱尔法圣在上面加了一个九阶魔法禁制,没有这把金色的魔法钥匙,是根本无法打开这个木箱子的。

除非是另外一个法力比克莱尔更高超的法师,用解除禁制的魔法强迫打开。不过,作为一个法师,能够比法神克莱尔法力更高强,在这个大陆上恐怕找不到几个了。

光明教会的大主教坎特伯雷六世可能算上一个,其他的三大帝国中,护国的几位法神或许能够办到,至于暗黑教会的暗黑大主祭巫萨拉恐怕也可以,不过因为光明和暗黑魔法的属性上的冲突,他如果用暗黑的能量来解除九阶光明禁制,恐怕连木箱子都会一起变成木屑,里面的太阳帝国的五王子嘛,也就能剩下两根阴毛吧,而且是裤裆最里面,夹的最隐秘的那两根。

奥斯拿着金色的魔法钥匙,走到了木箱子的跟前,打开了九阶光明禁制,随即打开了木箱子的门,探头往里面一看,回头对龙浩天禀报,“头儿,他还在喘气,就是进去的气多,出来的气少!”

第二卷 第一百三十六章 龙鹰的猎物

死就行,给他点吃的,在给他口酒喝,一会儿就缓过来了!“龙浩天骂了一句,心里想,养尊处优的草包,肯定是被宠坏了,禁不起一点折腾,看来太阳帝国国王伐利亚二世肯定不是个英明的君主。不然不会把自己的儿子娇惯成这样。虽然旭日帝国国王罗兰奥八世也不能算是个英明神武的帝王,不过至少在管教儿子方面还不至于这么糊涂。罗兰奥八世的几个王子龙浩天都见过,虽然有些也有点跋扈,不过至少在武学的修炼上还是说得过去的。

奥斯这家伙,也真他妈的小气,干粮倒是给了布林顿不少,都是些干巴巴的大饼,至于酒,这个嗜酒如命的狂战士,一边嘴里嘟囔着,一边从魔牛皮口袋里倒出了一小杯,放在木箱里。似乎很不情愿。

休息了一会儿,龙浩天吆喝大家继续上路。这次龙浩天选择的路线,全是偏僻的山路,沿着兽人部落和旭日帝国的交界处,往京城进发。

龙浩天不想走大道,太阳帝国肯定派出了不少密探在大道上打探消息,虽然太阳帝国的人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动武,不过难保不会在夜里偷袭。从红月行省前往京都路途不算近,走大道可能要十天。这十天里总不能每天晚上都不睡觉,敌人在暗,自己在明,难保不出乱子。

再加上途中有几个行省的总督,可能暗中和太阳帝国关系暧昧,如果派出一队军队冒充盗贼,在大道上明强。凭着手下这么几个人,恐怕是凶多吉少。

虽然现在走的这条道,*近野蛮的兽人部落,兽人据说是神和魔兽留下地混血。虽然具有人形,不过远远不如人类聪明,还过着蛮荒落后的生活。不过兽人大多数天生力大无穷,平日里打猎过活,兽人不会象人类那样制造精巧的工具,还有其他的生活用品。不过兽人有兽人地办法。缺什么,三五成群冲到人类的村庄里面,看到了就抢。

兽人的神力,大部分都不是来自修炼的,他们的比蒙。比人类高大好几倍,一个成年的比蒙,大多数都有五米高。手里也没有什么像样的兵器,大多收就是随手在树林里连根拔起一根大树,把树叶树枝用粗大的手掌撸掉。挥舞着粗大的棒子,往往一棒子就可以砸死一个七阶的魔兽。

人类普通没有修炼过武道地平民,哪里是这帮掠夺者的对手。往往一个比蒙冲进了一个村子,将会带来一场灾难。不过兽人天性并不是那么嗜血。他们的性格接近与魔兽,他们做事往往不经过周密地思考。也不会故意杀死人类来取乐。他们做事的目的很简单,如同野兽一样,就是为了吃和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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