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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第1页)

“女儿,你看。”父亲叫住我。

我随他看过丢。

窗口边的白衣女子,已不再是独自一人,不知何时,走来了一名气质卓然、俊挺中见刚毅的男子。他们对视着,然后男子将女孩搂入怀中,以一种无比怜惜的姿态与强势的气息,拢住那飘渺女子的身躯与灵魂。

远远的。我看到那男子手掌心有深刻的疤痕。

最后,男子带走了女子。

我竟有松了口气的感觉。回头看父亲,父亲眼眸中有一层水光;他也松了一口气。

“他会照顾她,一如当年她的父亲与母亲的故事。小女孩不需要钱,她需要的只是栖息的臂弯。”

是的,那也是我的感觉。

“女儿,有些男人是不能惹的。”父亲意味深长地警告我。

我想,他强调先前那个故事,是有用意的。但我既然已涉足下水,断然不会半途而废,我与楼公子才刚开始呢!我相信楼公子不会有王竞尧那种狂烈的性格,他应是没有那种热情去用在我这种烟视媚行的女人身上。我承认我的母亲,或是刚才那位少女的母亲是值得男人紧抓住不放的奇特女子;那是因为她们特别,并且没一丝狐媚的神态,或拜金的表现,因此是情妇中,男人趋之若骛的上品。但我呢?执意扮演下品,既拜金且狐媚十足,男人怎么也爱不下去的。我怕什么来着?楼公子若会盯上我,那就是他品味大大有问题;依他的标准衡量,我想我绝对安全,并且可以全身而退。

父亲见我笑得一脸皮皮的表情,活似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顽童,忍不住又说了:

“如果你真的是只花瓶也就算了,那我还放心一点,可是你不是!你只是因为好玩才去玩那种角色。倘若你玩弄的对象是个呆瓜或纯色狼,那还无所谓,可是女儿,我相信你不会让自己玩得那么低档,你有可能惹的是厉害男人。一旦那个男人察觉到你有另一面。知道你只是对他演戏,那你能保证那男人涌起势在必得的决心要征服你吗?到时你真的叫玩火自焚了。”

“爸,这是您的经验之谈吗?”我一点也没有放在心上,反而拿他的话回砸他。

父亲只是纵容地看我,没有生气:

“不,我没遇过你这种女子。不过你母亲已够我七上八下了,我不会再贪心要更多;还是拜金的女人比较好摆平。不过我告诉你,如果早个二十年,我遇到你这种不知死活捻虎须的女孩,是怎么也不放你走的,不将你拆解入腹,至少也会绑在身边一辈子。”

我暗自吐吐舌。男人都这么暴力吗?不会吧。毕竟老爸是老式的大男人,对三妻六妾比较有概念,要玩女人就会买在身边玩,既安心又省事;不过现代男人可没那么负责任了,除了正妻之外。外头偷腥是不谈感情与独占的,最好性伴侣的本身又有其他伴侣,省得向他要负责之类的东西。

何况,楼逢棠在认定我是拜金花瓶女的情况下,是不会多给我一分关注的。我相信自己的判断。

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对的,而那得归功于我不错的演技。

当上楼公子的花瓶秘书兼床伴已有两个月的时间,我与他可以说是合作无间。上班时,他需要一个虽办事不力,但可以帮他哄客户的秘书,而且上班时间不能恃宠而骄,我做到了;而夜晚,当他需要我时,我也尽职地当一个好床伴。

这么合作良好的关系,其满意的程度可以由我的薪水袋与遽增的首饰中看出来;男人都是用物质来表达自己良心的。这个楼公子相当慷慨,他同时也是个上好的学习人选,在他身边。我看到了他手腕灵活与客户周旋的一面,也看到在宴会中他主导全场的方式。私底下,他放纵,他也冷漠。怎么有人能在极端放浪形骸之余,仍给人强烈的疏离感呢?他最深的一面,不是我能去碰的,否则会有一个惨痛的代价等着我;那是我不准备去付出与承受的。

可能是我太合作了吧!偶尔我会察觉到他眼中闪过一抹疑惑,那时我会飞快地使媚,让他无法深想。唉!难道太合作也是一种错误?我只是依他要的方式去演出而已。怎么凡事顺他心了,却反而令他不相信有这么好的事呢?

今夜的宴会是个名流巨贾云集的场合,主办人是台北三大集团之一的汤氏集团。我穿着紧身黑丝晚礼服,勾勒出我一身不算差的身材,微微暴露,但一条火红披肩,让暴露变成半掩半遮的诱惑;颈子上配着红宝石项练,一式配件由头到尾,搭配得艳丽且金光闪闪。我说过,楼逢棠是慷慨的男人,不必我开口,他会常叫宝石公司送来目录任我桃。然后一套套饰品就累积在我的梳妆台上了。

与他跳完第一支舞,他嘱我自行打发时间,然后他前去与主人翁打招呼。我没在意。听说汤氏千金被内定为楼公子的妻子,上回楼家千金找我的碴就是为汤小姐打抱不平吧?我比较好奇的是汤淑靓小姐的相貌。

不久,我看见了。会场另一边楼逢欣拉着的女子应该就是汤淑靓,据闻她们情同姐妹,非常要好。远远的,并不能看清她的面孔,不过由衣着上可以推测出应是乖巧温顺的千金小姐。

我晃着手中的高脚酒杯,冷眼看着这个冠盖云集的会场,淡淡地噙起一抹冷笑。独自悠游在自我的世界中;人愈多的地方,我愈能明白自己的孑然,完全隔离而已。这时,我禁不住想起两个月前在凯悦看到的那名飘渺少女,也许外人看她像是寂寞,其实哪能体会她是在享受孤独的快乐?

但我的快乐并没有持续太久。

“颖儿!”

讶异的男中音在近距离扬起,我也讶异地看过去!全天下会这么叫我的人除父母,就只有我那些异母兄长了。是钟岷之,我父亲第二个老婆的独生子。

“你怎么会在这儿?”我堆起假笑,千娇百媚地勾住他手臂。该死的东西,没事出现在我粉墨登场的舞台做什么?

“你这是什么打扮?你这是什么面孔?你你……”

哦!我忘了提,在我三名兄长、三名弟弟中,就属钟岷之先生最为食古不化、古板保守,也不知道是谁教出来的,因为他阁下的妈,可是个手段高强的酒家女,当年当上我爹的第一任小老婆只差没惊天地泣鬼神了;也大概是物极必反的关系,钟岷之操守良好到可以去当圣人。

“岷之,这位是?”另一名与岷之同行过来的斯文男子有礼地问着。一身儒雅的气息,看得出家教尚佳。

“她……她是……”

“我是他前任女友。”我飞快地抢答,趁他还在神智不清当中。我相信,去承认自己异母兄妹众多,绝不是光采的事。钟岷之尤其不爱提。

“颖儿,你……”不过,改口说是他前女友,抹黑他,他也一样会吐血就是了。

我邪笑地对那男子伸出手:

“嗨,我叫任颖,你呢?”

男子斯文地握住我的手。浅笑中有阳光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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