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麦平淡地给出了霹雳一般的判断。
刹那间,一缕怪风掠过,惊起一只叫不上名字的怪鸟,从草窝里扑扇而出。
余秀心口一缩,接着,忍不住把火把放到萧麦面前,确认了他还戴着那条眼罩,“萧少侠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我们还没开始查呢。”
“我曾听人讲过一桩命案,凶手行凶时,刺穿了死者的动脉,大量鲜血浇在地上。凶手移走尸体后,对地上的血迹,只做了简单的掩埋。孰料,自那之后,连着好几年,只要下雨,地面就会有血水渗出来。”
余秀皱紧眉头:“这跟命案有什么关系?”
“我嗅见了血水的味道,很淡,但是也很多。”
萧麦方才一直沉默,实际在用听觉和嗅觉,探查这座河西村。
“有吗?”余秀使劲嗅了嗅,当然只能闻见混合着草木和泥土味道的空气。
萧麦回道:“若只有一缕血腥味,那说明不了什么,但我闻到,四面八方皆有血腥气,像犹如无数冤魂,徘徊在残垣断壁之间。”
余秀冷不丁打了个哆嗦,拧眉说道:“我不迷信,但深更半夜,还是别说那个字。”
萧麦发现余秀这人有点双标,他自己说话经常低情商,却很忌讳别人说出不合时宜的话。
“对不住,我只是打个比方,不是说真的有‘鬼’。”
“嘶!”余秀抽了口凉气。
“不说了不说了。”萧麦摆了摆手,“言归正传。若河西村发生了屠村级别的命案,那么当地官府,应该会选择挖乱葬岗,将尸首就地掩埋。”
余秀说道:“你的意思是,会在附近发现乱葬岗?”
“没错。”
“先四处看看吧。”
余秀被萧麦一口一个“冤魂”、“鬼魂”搞得心里发怵,脚步都有些迟疑了。
他跟在萧麦后面,来到村庄深处,忽然,萧麦嗅到了空气中的一缕异味:“止步!”
“一惊一乍的,又怎么了?”
余秀有点不耐烦,因为跟萧麦在一块儿时,他总有种,萧麦才是锦衣捕快,而自己是无业游民的错觉。
“村里有人。”萧麦给出了自己的判断。
“嗯?”余秀仔细环顾四周,也竖起耳朵倾听,“没什么异样啊。”
萧麦也不解释,直接冲着气味的方向喊道:“诸位已经暴露,何不速速现身?”
他的声音在寂静的村落中回荡,惊起了树上的飞鸟,草丛中的昆虫,但潜藏于黑暗中的诡影,仍岿然不动。
“虚张声势。”余秀轻道,以为萧麦只是咋呼一下,根本不确定有没有人,“这一路走来,连个脚印都没发现,怎么可能会有人呢?”
萧麦坚信自己的判断,扯开嗓子喊道:“这几位的潜伏技巧,的确堪称一绝。凭我的耳力,也听不到任何声音。可惜百密一疏,大概是长夜漫漫,寂寞难遣,有位弟兄受不住,偷偷抽了口烟袋。”
余秀使劲嗅了嗅:“有烟味儿吗?”
见还是没人出来,萧麦只好继续说:“诸位也别埋怨这位抽烟的兄弟,不止他一人露了破绽,还有一位偷吃了酒肉。至于第三位,第四位,都有破绽,要我继续说下去吗?”
“嗖嗖嗖——”
萧麦话音未落,漆黑的村落中,就飞出了五条黑影,将萧麦和余秀包围在中间。这几道鬼魅般冒出来的身影,把早成惊弓之鸟的余秀,吓得勒紧缰绳,原地胡乱走了几步。
然而很快,余秀在火光的映照下,注意到这五个黑衣人,眉眼都十分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
“余秀?”对面先喊出了他的名字。
“哎哟!”余秀终于认出来,对面真是熟人,于是赶紧下马:“凌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