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8——第七年,17号地堡
去教室的路上,吉米一直让电筒亮着。已经回不去了,他很快便明白了这一点。那儿,在教室中央躺着他的旧书包。几张桌子歪歪斜斜,整齐的排列已被打乱,犹如被打断的骨头。吉米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朋友们正在涌出,看到了他们每个人所选择的路径,看到他们冲向了门口。他们全都带走了各自的书包,只剩下吉米的那个依然躺在那儿,犹如一具尸体。
他往前走了一步,房间在他的手电筒光下亮了起来,他仿佛看到皮尔森太太从一本书上抬起头,笑了笑,什么都没说。芭芭拉就坐在她的座位上,就在门边。吉米还记得她的手,还记得那次全班去参观牲畜栏时的情形。在回来的路上,在闻过了那么多动物圈养在一起的古怪味道,在隔着围栏摸过了那些皮毛、那些羽毛以及肥硕而又光秃秃的猪之后,他们踏上了归程。那时,吉米已是十四岁,兴许是太兴奋的缘故,也有可能是那些动物身上的某些东西改变了他,总之,当芭芭拉故意留在盘旋而上的队伍最后面,将一只手伸向他的手时,他并未将手缩回。
那一长长的触碰,带来的是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他也说不好,兴许就是那样吧。他用指尖摸了摸芭芭拉的桌子,在尘埃上画出了一条条痕迹。他最好的朋友保尔的书桌,便是被打乱的其中一张。他从缝隙间穿了过去,仿佛看见妈妈把自己领走后,所有人都离开了。他来到了教室正中,站在他的书包旁,茕茕孑立。
“我好孤独,”他说,“我是孤独的。”
他的双唇异常干燥,紧紧地粘在一处。他说话时,它们这才撕开,像是生平第一次开口说话。
来到书包前,他发现它已被掏过。吉米跪下来,打开了书包上的盖子。妈妈一次次用来给他包午餐的塑料纸还在里面,可他的午餐却已不翼而飞。那是两根玉米和一份燕麦巧克力蛋糕。真是奇怪,有的东西在记忆中竟是那么鲜活,胜过其他所有记忆。
他又往里掏了掏,在想他们是否将别的东西也给拿走了。爸爸给他做的那个计算器还在,还有叔叔在他十三岁生日时送给他的几个塑料士兵雕像也在。他抓紧时间将自制背包中的那些东西全都放进了书包当中。拉链已是异常僵硬,可依然能用。他看了看那套被他用作背包的衣服,只觉得它竟比自己身上的那套还要不堪,于是把它给扔了。
吉米站在那儿,环顾四周,用手电筒照射着四下里的混沌。黑板上,不知是谁留下了痕迹。他将手电筒照了过去,只见一个“操”字,被写了一遍又一遍,像是一串被串起来的文字:操操操操。
吉米在皮尔森太太的讲桌后面找到了黑板擦,只见它已变成了一副硬邦邦的模样,结了一层硬壳,可他还是用它将那些文字都擦掉了。眼看着黑板上留下的那片脏污,吉米不由得想起了在教室前面的黑板上乱写乱画的那些愉快的岁月。有一次,皮尔森太太还盛赞了他写在上面的诗——兴许不过是出于鼓励。他舔了舔嘴唇,从粉笔盒中拈起一支老旧的粉笔,想了想自己该写点什么。站在黑板前,那如影随形的紧张感消失了。没人在看,他很好,而且真正变成了独自一人。
“我是吉米”,他在黑板上写道。手电筒光投下了一片古怪的氤氲,一圈昏暗的光线。每写上一笔,那块粉笔都在吱吱作响,在尖叫,在呻吟,这声响就像是一个同伴。他用旧时的习惯性动作,机械地写下了一首关于孤独的诗:
幽灵在看。幽灵在看。
它们在看我独自游荡。
尸体在笑。尸体在笑。
我从它们身上跨过,它们这才安静了下来。
父母不见了。父母不见了。他们
在等着我回家。
对于最后一行,他有些拿不准。吉米用电筒逐一照着自己写下的这些字句,觉得有些不尽如人意。兴许就算再写上几句,也好不到哪儿去,但他还是写了:
地堡是空的。地堡是空的。满满当当的
都是死人。
我叫吉米,我叫吉米。可
没有人再叫我。
我是孤独的,幽灵在看,孤独
在让我更加坚强。
最后一行是一个谎言,他清楚。但这是诗,所以也就无所谓了。吉米从黑板前退开,用闪烁的手电筒光注视着自己写下的这些文字。只见它们越到后面越小,还在渐渐下沉。每一行都不如上一行齐整,每一个字都比上一个要小上几分。他在黑板上写字向来都存在这个毛病,开头那个字会写得很大,但后面便慢慢缩水。手摸着下巴上的胡须,他在想这首诗都说了多少关于自己的东西,或者假装说了些什么。
这些文字当中,想必还有不少错误,他暗想。第五句完全就是胡说八道,就是说没人再叫他吉米那一句。在最上面,他写的是“我是吉米”,他依然觉得自己是吉米,还是小孩子。
他从粉笔盒中抓起硬邦邦的黑板擦,站在那首诗前,打算擦掉那句谎言,可又犹豫了。他怕,怕任何试图修复的尝试都只会让这首诗更加不堪;怕一旦擦掉,便写不出更合适的来填进去。这是他的声音,是一件稀罕的事,无法撤销。
吉米只觉得皮尔森太太的目光又落在了自己身上,还有同学们的眼睛。幽灵在看,尸体在笑,而他则在研究着黑板上的问题。
解决之道终于到来,带着顿悟的兴奋感,是那么熟悉,就像是突然把一些零散的碎片给联系了起来。吉米抬起手,将满是粉尘的黑板擦“啪”的一声按到了黑板上,擦掉了他写下的第一句。伴随着簌簌飘落的粉末和一片模糊的痕迹,“我是吉米”这几个字消失了。他将擦子放到一边,开始在那地方写下真相。
“我是孤独的”,他开始写道。他喜欢这句话的味道,它听起来更像是回味无穷的诗。可一如诗歌惯常的那样,文字自有其意义。潜意识介入,他又改了改,将最后两个字进行了提炼:一撇,一竖钩。写完,吉米抓起书包,离开了教室,离开了他的老朋友们。唯一留下来的,便是一首渴求被记住的诗,一个证明他曾来过的印记。
我是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