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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效忠(第1页)

营帐内。

墨君埋头干饭,今天的补食极为少见,不是羊肉而是牛肉。

因为昨天屯留刚好有一头牛上山吃草的时候,意外跌下山崖摔死了。

墨君照旧给熊大也分了一份,熊大对此也没客气,按照他的说法,反正自己这条命是墨君救回来的,那他干脆就把自己卖给墨君算了。

直到吃饭的时候,熊大还是时不时的瞥向墨君的脸,眼神充满了惊异与惊奇,那种感觉,就像是墨君前世在动物园看到某些极其罕见的珍兽动物一样。

墨君有些不习惯这样的注目,便主动岔开话题道:“最近军中有什么事发生吗?”

听到墨君的询问,熊大也迅速收回目光,神情稍稍严肃几分,道:“屯留这边并没有什么事,蒙将军依旧在整顿军马,应该是打算重新攻回赵国。”

“不过我听说王翦将军率领的大军在尧山那边遭遇到了赵国的阻击,双方大战了三日,结果不分胜负。而长安君则趁机逃去了赵国,并且还被授予了封地。”

之前熊大说要把自己卖给墨君,虽然是用一种看似玩笑的语气说出口,但实际上这就是熊大内心的真实想法。

毕竟熊大之前虽然侥幸活了下来,但却丢掉了一根拇指。这不单单会让他以后的生活受到影响,同时‘半残废人’的标签,估计也会跟他一辈子。

虽说熊大家中现在父母兄弟都尚在,以后也不至于沦落到老无所依的地步。但他是个聪明人,而大多数聪明人都会有一个通病,就是不甘平凡。

所以熊大如果不想以后只能窝在一个偏僻山野,取一个只有‘半残废人’才能取得到的妻子,那他就必须另谋出路。

幸运的是,现在熊大身边刚好有这样一个机会。

经过“新型刀创药”一事,墨君的前途已然是一片肉眼可见的平坦大道,甚至哪怕他未来什么也不做,仅凭这一件功劳,都足以收获不小的名望与赏赐。

在这个时代,选择一位‘明主’,献上自己的忠诚,并不是一件耻辱。

恰恰相反。

若是证明自己的眼光正确,那是一件极其荣耀之事。

虽说墨君如今的具体封赏还没下来,因为要等到战争彻底结束才会统一论功行赏。但只要墨君这个时候放出话,别的不敢说,但收获两位数以上的食客效忠,绝对不成问题。

但很可惜,墨君至今似乎并没有这样的想法(其实主要是这段时间一直在闭关,而且现在的墨君对于这方面也确实不了解),这也让很多暗中观望的人大失所望。

何况锦上添花,终究不如雪中送炭。

相比之下。

从一开始就和墨君建立了一份交情的熊大,却是占据了巨大先机。

于是熊大果断把握住了机会,向墨君表达了自己的意思,而墨君也听懂了,并且接受了熊大的投诚。

一来墨君确实有些缺人手。

二来就是在墨君看来,熊大这家伙确实特娘的是个人才。尤其是在探听情报这方面,至今墨君也不明白这家伙到底从哪里搞来那么多小道消息。

三来熊大也确实聪明,而且性格冷静。

毕竟当初在战场上墨君支援他的时候,熊大第一时间连交流都没有,就能果断舍弃自己一根手指,和墨君打出一波完美配合。

这在当下,九成九以上连字都不认识一个的平民中,可是极为罕见的人才。

接受了熊大的效忠后,墨君派给他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在军营中打探各种情报,这也算是给予对方的一种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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