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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部分(第2页)

三人坐在王勃家中的客厅,一边喝饮料,一边聊着班上和年级上的琐事。时间很快到了晚上八点。这时,王勃就感到有点饿了,问两人:“你们吃晚饭没有?”

“上晚自习前肖老师叫我们过来的,你说吃了没有喃?”廖小清白了王勃一眼。

“吃了也没关系,你们肯定没吃饱。这样,小清,文健,反正现在时间也早,我也没吃饭。我下去买点菜,顺便提两瓶啤酒,咱三好好喝一杯。”王勃说,旋即站了起来。

“啊,我不吃,王勃!我吃了饭的。”廖小情连忙说。

“就是,勃哥,不要麻烦了,我们是吃了过来的,一点也不饿。”林文健也说。

“你们吃了饭我没吃饭,你们等着哈。很快的,最多十分钟就回来。小清,遥控板在茶几上,你们看哈儿电视嘛。”王勃边走便说,先回到自己的卧室取了钱包和钥匙,然后旋风一般的出了门。

来到好吃街,称了半只蘸水兔,砍了半个油淋鹅。要了半斤卤肥肠,素菜则弄了个凉拌三丝,最后。又称了半斤卤鸡爪和卤鸭脚脚。重生后他和廖小清的第一次见面或者说缘分便是源于一个卤鸡爪,那时,他和廖小清除了是同班同学这一关系,几乎没有任何其他的交集。但两个月后的今天,对方却成了他的同桌,在他“生病”的时候还提着水果来看望自己,这是前世的王勃无论如何也不敢奢望的。

买了菜。又在楼下的小卖部提了两瓶冰啤酒,王勃回到了家中。

“文健,小清。过来帮下忙。”王勃一进屋,就朝客厅一声喊。廖小清和林文健正在看电视,闻言后急忙走了过来。王勃将啤酒塞到林文健的手中,将装卤鸡爪和卤鸭脚脚的口袋拿给廖小清。迅速的朝她眨了眨眼睛。而后说道,“你们跟我来饭厅,我去拿几个盘子。”

廖小清一看王勃递给自己的东西,刹那之间就回想起第一次跟王勃见面的情形——那个时候,那家伙还骑着辆矮小,破烂的女式自行车,见自己的第一面就请自己吃他买的卤鸡爪。自己和他不熟,哪里好意思吃他的东西。可这家伙却拿起一个卤鸡爪就朝自己的眼前送。弄得自己要也不是不要也不是。当时是在大街上,人来人往。不得已,只有勉强接了……

廖小清还陷入在回忆当中,王勃已经去厨房取了盘子,将自己买的几个卤菜和凉拌菜摆了盘。“小清,快点过来噻。我给你倒杯啤酒哈。从来没跟你喝过酒,今天晚上我们也喝两杯。”王勃在饭厅高声嚷嚷。

“啊!”廖小清“啊”了声,从回忆回到现实,“我不喝酒。你和健哥喝嘛。我喝不来酒(不会喝)。”廖小清急着道,匆匆来到饭厅,却见王勃的面前摆着三个八角透明玻璃杯,他正在“哗哗哗”的倒酒。

“喝不来学着喝嘛!哪有人天生就会的?”王勃笑着道,拍了拍自己身边的椅子,“小清,你坐这里。”

饭厅的餐桌呈长方形,很大,两头两边加起来一共摆了六把椅子。靠客厅的一边坐着林文健,王勃坐在林文健的对面。廖小清原本打算单独坐桌子的一头,王勃现在一喊,尽管心头不好意思,她也只有坐过去,毕竟有句话叫做客随主便。她飞快的瞟了林文健一眼,却见林文健正小心翼翼的端着王勃递过去的倒满酒的杯子,并没注意到她,她这才松了口气。

王勃将倒了大半杯的啤酒推到廖小清的桌前,又给自己倒满。然后放下瓶子端起杯子,冲身边的两个同窗说道:“小清,文健,你们第一次光临寒舍,真是让寒舍蓬荜生辉。也没啥子好菜招待你们。不过都是同学,我想你们也不会见外。来,咱们走一个。祝福我们大家在星期六的联考中都能考一个好成绩。”

“勃哥,你说啥子哟!这么多菜还说没菜。你看,我和小清本来是过来看你的,你这样弄,搞得我们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林文健端起杯子,看着满桌子的好菜说。刚才王勃说去买菜,他以为对方会去菜市场买点肉买点小菜回来自己炒,却不想对方又是油淋鹅,又是蘸水兔,又是肥肠又是卤鸡爪。特别是油淋鹅、蘸水兔和卤肥肠,他家过大年也不一定能够吃到。这让林文健相当的吃惊,随即便是一种被人看重的感动。

“就是,王勃。你买这么多菜干啥子嘛?都给你说了我和健哥都是吃了饭的,你还买这么多菜。”面对满桌子的好菜,廖小清也有点意外。桌上的好几个菜,她家平日里也很少吃。据她自己的估计,桌上的这些菜,起码得六七十元。除非家里面来了重要的客人,平时她家待客都不会这么奢侈浪费的。

“哎,吃不完剩起我明天又吃,这哪是啥子问题?来来来,小清,把杯子端起来。我们碰一下杯。”王勃对廖小清道。

除了逢年过节,平时廖小清的父母是不让她喝酒的,即使喝,她也只能偷偷摸摸的喝一点,而且她喝酒容易上脸,多喝两口,就容易脸红。所以,廖小清平时基本上不喝酒。现在没有了父母的约束,身边又坐着她很有好感的同学,廖小清的心头便有些蠢蠢欲动。但是在端起杯子之前,她还是说:“王勃,我真的喝不来酒。我平时……很少喝酒的。”

“那就少喝点嘛。抿一口意思意思。”王勃劝着廖小清。

“行。那我就抿一口嘛。”廖小清端起酒杯,“叮——”一声和王勃,林文健的杯子碰在了一起。

考虑到喝酒的对象还是未成年人,待会儿还要骑车回家,王勃就没有拿出跟薛涛,黎君华等人一起喝酒时一口干的气势,只是啜了一大口。便放下了酒杯。“来来来,吃菜吃菜。想吃啥子拈(夹)啥子哈!莫客气。”王勃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油淋鹅的鹅腿放在廖小清的碗里。又夹了个翅膀放在林文健的碗里,之后才夹了块兔子肉沾了点麻辣蘸水送入自己的嘴里,一边吃一边点头道:“嗯嗯嗯,这蘸水兔不错。肉嫩得很。你们快点尝一哈儿。”

三人边吃边喝,边喝边聊,继续聊起四中的那些事,时不时回忆一下高一的过去,或者畅想一番高二高三的未来,加上王勃偶尔冒出来的一两个笑话,整个桌上的气氛,十分的轻快。

而从头到尾整个吃喝的过程中。王勃忠实,尽责的充当着自己主人家的本分。或斟酒,或夹菜,热情大方,好客爽朗,把两个上门的同窗照顾得无微不至,以至于第一次在城里人家里做客的林文健被王勃感动了无数次。他看着王勃所住的环境,吃着桌上的好菜,喝着杯中难得一喝的啤酒,忽然之间,一道明光照入心间:

自己从小到大,孜孜不倦,刻苦用功的读书,究竟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考上大学?考上大学又是为了什么?难道不就是为了摆脱命运的安排,让自己,自己的父母生活过得好一点,更像人一点?

而说一千道一万,归根结底,考上大学的最终目标又是为了什么呢?不就是为了找个好工作,成为城里人,有好衣服穿,有好东西吃,不再被人笑话,需要用钱的时候拿得出来,不至于求爹告奶的到处去借么?

可自己向往,自己戮力以求的生活,对王勃而言,他已经实现了。衣食住行,每一点,按照目前四方城里人的标准,他已经处在了中上的水平且不断的朝前攀升。他已经超越了普通学生,不论是农村学生也好还是城里学生也罢,他已经超越了所有人的思维,所以考大学之类的,在他的眼中,也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恍然间,林文健明白了王勃开学以来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在不少人眼中看起来显得“消极”而“颓废”的原因。他觉得自己抓住了其中的核心点。想着前不久自己还为这家伙操心,担心他成绩下降,就此一蹶不振。

可他哪里是一蹶不振啊!哪里是什么消极和颓废啊!他的待人接物,他的举手投足,分明透着一种不羁跟洒脱,一种掌控未来,不为周围环境所左右的强烈的自信!

可笑,自己真是可笑!

想到这里,林文健自嘲的摇了摇头,第一次抓起酒瓶,给自己倒满,又给王勃倒,朗声道:“勃哥,我敬你。你是我的榜样,我真的应该向你学习。以后……还请你多指点。”说着,端起自己的酒杯,“咕嘟咕嘟”的把酒杯中的酒喝了下去。

林文健的话让王勃感到有些错愕,但是他只愣了一下,就端起酒杯,一口干了。王勃拍了拍林文健的肩膀,什么也没说,只是点了点头。

两人莫名其妙的敬酒,林文健莫名其妙的话让旁边的廖小清完全摸不着头脑,但此时,已经不知不觉喝了一杯酒的她头脑都有点运转不灵了。她也没多想,见林文健给王勃敬酒,下意识的抓起桌上的酒瓶,学着林文健刚才的动作,先给自己倒满,又给王勃的空酒杯斟满,然后端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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