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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部分(第2页)

这种技术上的细枝末节,完全可以等整篇文章的初稿完成之后再来补充修改,但王勃却是一个性格上追求十全十美,十分“轴”的一个人。这个问题不搞清楚,他的心头便始终会有根刺,刺得他坐立不安,心绪不宁,难以将此问题跳过去写后面的内容而总想将其先除之而后快,他的心灵才安宁得下来。

在写作上,王勃就是这样一个吹毛求疵的人。这种性格的养成,跟前世他用电脑写文不无关系。用电脑写文时,遇到任何问题,他都可以马上问度娘,百度百科乃至翻墙访问谷歌和基维百科。现在坐在教室里,没度娘可问,而且今年才1999年,谷歌好像也还是在娘胎之中。

王勃看了看表,三点半,离第二节课下课还有十来分钟。

“小清,剩下的两节课我不上了。我要去一趟图书馆查点资料。待会儿如果有老师问,你就说我肚子痛,去医院看病了。ok?”王勃合上笔记本,结束自己的写作状态,对身边的廖小清说。

“啊,你要去图书馆查资料?不能等周末的时候再去吗?”廖小清有些讶异的道。

“卡文,我等不及了。需要立刻知道答案。拜托拜托。”王勃冲廖小清一笑,心头却在想在待会儿去了图书馆要不要给自己的“未来的丈母娘”打个招呼。

到底要不要打招呼呢?

tobeornottobe?

这是一个问题啊!(未完待续。)

458,再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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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两节课放学,王勃带上自己的书包,去到车棚取了车,然后直奔图书馆。王勃在教室的时候还想着要不要去跟梁娅母亲程文瑾打招呼的事,但是后来一想,今天不是周末,现在也是上课时间,自己却翘课跑到图书管,在一些正派人士的眼中,这多少都是逃学旷课,不务正业的行为,还是不见为妙吧。

因为上次有关天文学的几本书的索引信息全都被王勃写在了笔记本最后一页的“参考书籍”上,所以这次来面对一排又一排浩如烟海的书架,只需要照着索引信息按图索骥,搜寻起来毫不费力。

找到了参考书后,王勃将三本用得上的书拿到书架前的阅览室查看起来。为了避免被自己“未来的丈母娘”发现,他特意找了个远离并背向阅览室门口的地方。

几个似是而非的技术问题在参考书的帮助下很快解决,王勃就打算离开。他看了看四周,发现阅览室的人很少,连上他,也就五个人,其余四个,全都是五六十岁的老人家,一看就是退了休的。十几二十岁的年轻人,除了他,一个都找不到。此时,四个老人,各自坐在阅览室的一角,桌前放一个茶杯,正津津有味,悠游自在的徜徉在书籍的海洋中。

感觉到阅览室的清雅和安静,完全是一处比闹哄哄的教室更加安逸舒服的写作之地。王勃刚刚抬起来的屁股就又黏在了下面的木椅上。而且,在这里码字还有个好处,那就是若再次遇到需要查资料的地方。他随时可以到后面那堆书海里面去寻找答案。这点,对于他这个很“轴”的,有写作“怪癖”的人而言尤为重要。

于是,王勃翻开自己的笔记本,接着上面的故事,继续埋头创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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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馆长助理办公室内的程文瑾合上《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最后一页,她的整个人。整个心,完全沉浸在了菲茨杰拉德这位美国二十年代最优秀的大作家用最精美的文字所构筑出来的那个亦幻亦真,像梦境一样美丽的繁华世界——高耸的纽约天际线;美丽的长岛;长岛上硕大无朋的豪宅;一座又一座漂亮的蓝色大花园;花园内。男女像飞蛾一样穿来走去,拿着香槟,举着美酒,掩映在群星之间。还有那绵长无际的私人沙滩;沙滩上穿着清凉。恣意而悠闲晒着太阳的男人和女人;那轰鸣的。划破长岛海峡海水的汽艇以及跟在后面拉出道道白沫的滑水板……

程文瑾闭目合眼,掩卷长思,用自己匮乏的想象力,想象着书中那让人眼花缭乱,心生向往的上流社会。

然而,当繁华,鲜花,香槟。美酒,闪着金光的劳斯莱斯……这些代表着上流社会的符号很快过去。破灭之后,便迎来了冰冷的现实。《了不起的盖茨比》书中的最后一段话突兀的跳入了程文瑾闭着的眼帘:

“盖茨比信仰那盏绿灯。那绿灯正像高潮欢快的未来,在我们眼前一年年褪去。它现在躲开了我们。但没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把手臂伸得更长。总会有那么一个清朗的早晨,我们便这样,扬着船帆,迂回前进,逆水行舟。而浪潮奔流不歇,又不停将我们推向过去……”

“真是一本好书啊!”程文瑾低声感叹了一句,张开褐色的眸子,如同才从梦中醒过来一般。每当看过一本值得一看的小说后,她都有这种感觉。而这本《了不起的盖茨比》带给她的感受,对她产生的冲击尤为深刻。

程文瑾看了眼左手腕银色的女士手表,竟然都五点过,接近下班了。于是,程文瑾匆匆站了起来,拿起《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朝二楼走,打算把书还回二楼的书架后就准备下班。

通过转角楼梯上了二楼。图书阅览室已经没什么人了,只剩下一个年轻人还在埋头写着什么东西。程文瑾不以为意,直接朝后面的书架走去。

去的时候,她是从靠近门口的一边过道去到后面的书架。但是因为外国文学的书架是在进门的对面,所以,当她将手中的小说还回原处,从琳琅满目的书架中走出来时,便走到了阅览室的左边,最里面的一边。走出书架的程文瑾刚准备离开,朝前面门口走的时候,她下意识的瞟了眼阅览室内那唯一一个奋笔疾书的读者。

只一眼,程文瑾便愣住了。

“这,这不是王勃吗?他现在不在四中上课,跑图书馆内来干嘛了?而且看样子正在埋头写东西。他在干什么?做作业?还真把图书馆当教室了!”

看到王勃的第一眼,程文瑾心头冒出来的第一个想法自然而然就是王勃这个小家伙,竟然在上课时间逃学旷课,跑到图书馆来溜达,这不是不务正业嘛?上周星期天才来图书馆泡妞,现在没过两天又逃学旷课跑图书馆来干些“莫名堂”的事,这小子,还真是不求上进,越来越过分了哟。

上次和王勃见过面之后,程文瑾就在心头打定主意,如果再次见到这个印象不错,她也心怀好感,还帮自己解过围的小家伙,她就站在一个阿姨的角度提醒下对方别浪费光阴,将时间花在一些无谓的事情上。考上四中不容易,学生嘛,还是要以学业为重。

怀着这样的想法和打算,原本准备径直离开的程文瑾便掉了个头,直接朝正埋头疾书的王勃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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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如大学自修室一样的环境让王勃文思泉流,写得异常的顺畅,至少比他这几天在教室写得顺畅多了。两个小时不到,他估计自己起码写了一千五百个字,情节也从恢弘大气的宇宙星空拉回了带着土腥味的地球世界,中国西南某个穷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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