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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第3页)

“对,我们只能做到促使他洗了洗手。他的脸简直黑得象个补锅匠一样。哼,等他的案定了,他得按监狱的规定洗个澡。我想,您见了他,您会同意我所说的他需要洗澡的看法。”

“我很想见见他。”

“您想见他吗?那很容易。跟我来。您可以把这提包撂在这里。”

“不,我想我还是拿着它好。”

“好吧,请跟我来!〃他领着我们走下一条甬道,打开了一道上闩的门,从一条盘旋式的楼梯下去,把我们带到了一处墙上刷白灰的走廊,两侧各有一排牢房。

“右手第三个门就是他的牢房,〃巡官说,往里瞧了一瞧。

“他睡着了,〃他说,“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们两人从隔栅往里瞧,那囚犯脸朝我们躺着,正在酣睡,呼吸缓慢而又深沉。他中等身材,穿着和他的行当相称的粗料子衣服,贴身一件染过色的衬衫从破烂的上衣裂缝处露了出来。他的确象巡官说的那样,污秽肮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可是他脸上的污垢还是掩盖不了他那可憎的丑容: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露在外面,象是一直在嗥叫的样子,一头蓬松光亮的红发低低覆盖着两眼和前额。

“是个美人儿,是不是?〃巡官说。

“他的确需要洗一洗,〃福尔摩斯说,“我想了个他可以洗一洗的主意,还自作主张地带了些家伙来。〃他一边说,一边打开那个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取出了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使我吃了一惊。

“嘻,嘻!您真是个爱开玩笑的人!〃巡官轻声地笑着。

“喏,如果您肯做件大好事,悄悄打开这牢门,咱们很快就会让他现出一副更体面的相貌。”

“行,那又有何不可?〃巡官说,“他这样子不会给布街看守所增光,是吗?〃他把钥匙插进门锁里面,我们都悄悄地走进牢房。那睡着的家伙侧了侧身子,重又进入梦乡。福尔摩斯弯腰就着水罐,蘸湿了海绵,在囚犯的脸上使劲地上下左右擦了两下。

“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介绍,〃他喊道,“这位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一辈子从没见过这种场面。这人的脸就象剥树皮一样让海绵剥下一层皮。那粗糙的棕色不见了!在脸上横缝着的一道可怕的伤疤和那显出一副可憎的冷笑的歪唇也都不见了。那一堆乱蓬蓬的红头发在一揪之下也全掉了。这时,在床上坐起来的是一个面色苍白、愁眉不展、模样俊秀的人,一头黑发,皮肤起滑。他揉搓双眼,凝神打量着周围,睡眼惺忪,不知所以。忽然他明白事已败露,不觉尖叫一声扑在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

“天啊!〃巡官叫道,“真的,他就是那个失踪的人。我从相片上认出他。”

那囚犯转过身来,摆出一副听天由命、不在乎的架势说,〃就算这样吧,〃他说,“请问,能控告我犯了什么罪?”

“控告你犯了杀害内维尔·圣……哦,除非他们把这案件当做自杀未遂案,他们就不会控告你犯了这个罪。〃巡官咧嘴笑着说,“哼,我当了二十七年的警察了,这次可真该得奖了。”

“如果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么,显然我就没犯什么罪。因此,我是受到非法拘留。”

“不犯罪,却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你要是信得过你的妻子的话,你就会干得更好些。”

“倒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儿女,〃那囚犯发出呻吟的声音说,“上帝保佑,我不愿他们为他们的父亲所做的事而感到耻辱。天哪!讲出去多么难堪啊!我可怎么办呢?”

福尔摩斯在床上坐在他身边,和蔼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如果你让法庭来查清这件事情,〃他说,“当然那就难免要宣扬出去。可是,只要你能使警务当局相信,这不是一件足以向你提出控告的事情,我想没有什么理由必须把你案子的详情公诸于报纸。我相信布雷兹特里特巡官是会把你说给我们听的记录记下来提交给有关当局的。这样,这案子就根本不会提到法庭上去了。”

“上帝保佑您!〃那囚犯热情洋溢地高喊起来,“我宁愿忍受拘禁,唉,甚至处决,也不愿把我的令人感到痛苦的秘密作为家庭的污点,留给孩子们。

“你们是唯一听到我的身世的人。我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小学校长,在那里我受过极为良好的教育。我青年的时候酷爱旅行,喜欢演戏,后来在伦敦一家晚报当了记者。有一天,总编辑想要一组反映大城市里的乞讨生活的报道,我自告奋勇来提供这方面的稿件。这就成了我一生历险的开端。我只有客串充扮起丐才能收集到写文章所需的一些基本材料。我当过演员,自然学到了一些化装的秘诀,并曾以我的化装技巧而闻名于剧场后台。这时我利用了这种本领。我先用油色涂脸,然后为了尽量装成最令人怜悯的样子,我用一小条肉色的橡起膏,做出一个惟妙惟肖的伤疤,把嘴唇一边向上扭卷起来,戴上一头红发,配上适当的衣服,就在市商业区选定一个地方,表面上是火柴小贩,实际上是当票丐。我这样干了起个小时,晚上回到家中,发现我竟得到二十六个先令零四个便士,这使我大吃一惊。

“我写完了报道,这些事也就置之脑后不再去想了。直到后来有一天,我为一位朋友背书担保了一张票据,后来竟接①到一张传票要我赔偿二十五镑,我因拿不出这么多钱,急得走投无路,这才忽然计上心来。我央求债主缓期半月让我去筹款,又请求雇主给我几天假。然后我就化起装来,到城里去乞讨。过了十天,我凑起了钱,清了这笔债。

“哦,这么一来,你们可以想见,当我已懂得:只要我在脸上抹上一点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静静地坐着,一天就能挣两英镑的时候,再要我安心地去做那一星期只能挣这么多钱的辛苦工作,是多么不容易了。是要自尊心还是要钱,我思想①背书。这是金融财会上的术语,即指在支票等票据的背面签字担保。——译者注斗争了很久。最后是金钱占了上风,我抛弃了记者生活,日复一日地坐在我第一次选定的那条街的拐角,借着我那一副可怕的面容所引起的恻隐之心,铜板儿塞满了我的口袋。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隐秘。这就是我在天鹅闸巷寄宿的那下等烟馆的老板。在那里我能够每天早晨以一个邋遢乞丐的面目出现,到晚上又变成一个衣冠楚楚的浪荡公子。这个印度阿三收了我高价的房租,所以他会为我保密。

“不久,我就发现我已积起大笔钱财。我不是说:任何乞丐在伦敦的街头,一年都能挣到七百英镑(这还够不上我的平均收入),但我有巧于化装和善于应付的特殊才能,而这两方面又越练越精,这就使我成为城里为人所赏识的人物。整天都有各种各样的银币流水般地进入我的囊中,如果哪天收入不到两英镑,那就算是运岂不济的了。

“我越发财,野心越大。我在郊区买了所房子,后来结婚成家。没有任何人怀疑我的真正职业。我的爱妻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她却不知道我究竟干的是些什么。

“上一个星期一,我刚结束了一天的营生,正在烟馆楼上的房间里换衣服,不料向窗外一望,忽见我妻子站在街心,眼睛正对着我瞧,这使我惶恐万状。我惊叫一声,连忙用手臂遮住脸,接着立即跑去找我的知交——那个印度阿三,求他阻止任何人上楼来找我。我听见她在楼下的声音,但知道她一时还上不来。我飞快地脱下衣服,穿上乞丐的那一身装束,涂上颜色,戴上假发。这样,甚至于一个妻子的眼睛也不能识破这伪装。不过马上我又想到也许在这屋子里要进行搜查,那些衣服可能会泄露我的秘密。我忙把窗户打开,由于用力过猛,竟又碰破我清晨在卧室里割破的创口。平常我要来的钱都放在一个皮袋里,这时我刚把其中的铜板掏出来塞在上衣兜里。我抓起因装满铜板而沉甸甸的这件衣服,扔出窗外。它掉在泰晤士河里不见了。其它的衣服本来也要扔下去,但是就在此转瞬之间,有些警察正冲上楼。我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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