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家只有姜爱军一个儿子,下面两个双胞胎妹妹前两年到了年纪也下乡了。
姜爱军的身体是出了名的不好,所以根本考不到好工作,最后还是托老丈人的关系,在制衣厂里面拜了个做裁剪的师父,拿的是学徒的工资,而他的妻子,则是在制衣厂里做制衣女工,夫妻俩一个月的工资加起来也才二十多块钱。
而姜父则是砖厂的老技术工,对烧炉子的温度控制很有一套自己的办法,姜母则是在热水瓶厂做组装,一个月加起来有四十多块钱的工资。
经济决定地位。
所以现在姜家是姜母一把抓,做了大家长。
姜美玉这一偷,偷走的可不仅仅是姜家老夫妻俩的工资,而是他们老姜家这么些年来所有的积蓄。
姜美玉怀里揣着介绍信,忐忑的上了火车。
早在前几天,她就去街道办事处开了探亲回乡的介绍信,她过去的时候,街道办事处的人员还觉得新奇,要知道这年头,只有故意拖延的,什么时候有过提前回乡的,只这一点,就让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对她的印象好了许多。
只是街道办事处的人不知道,姜美玉没有拿着介绍信回下河村,而是直接买了去羊城的火车票。
这些年她虽然人在下河村,却不是那种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人。
她和以前高中的同学相互通信,相互鼓励,也曾询问过其它同学的情况,当得知以前班上一位资本家小姐被打为臭老九后,因为不堪折磨而偷偷跑去羊城做了逃港人。
姜美玉信中虽然义正言辞的抨击,却将羊城暗暗的记在了心底。
如今她无处可去,自然而然的想到了羊城。
攥着手里的钱,她眼神坚定的看着窗外急速倒退的景色。
她知道,这一去羊城,前途未卜,是死是活都是未知,可她不后悔,与其在下河村忍受付爱党那个畜生,或者说被姜家再卖个好价钱,倒不如她轰轰烈烈的为自己拼一把。
若是她能活着到港城,那是她的造化,若是死在半途,她也不后悔。
她姜美玉这一辈子,只为自己而活。
——
过了元宵没多久,就到了开学的时间。
头一天的时候,宋清华骑着自行车,带着苏锦绣先去学校里报道,两个人拿着录取通知书,带着证件先去报了名,报完名从教室里出来,就看见蹲在花坛那儿的刘聪。
刘聪是在京城过的年,过完年他的父亲刘师长就回边疆去了。
因为知道宋清华两口子都是清华的学生,所以临走前,刘师长还特意请他们夫妻俩吃了一顿家常菜,郑重的将刘聪托付给了他们,希望他们能在闲暇之余,帮忙照应着点。
这一拳拳老父亲的爱护之心,让刘聪感动的眼泪汪汪。
所以听从老父亲的吩咐,去数学系报了名后,就乖乖的蹲在经济系门口的花坛上,像一只乖乖等待主人的大狗。
“刘聪。”宋清华对着刘聪的方向喊了一声。
刘聪的耳朵一动,立刻站起来对着宋清华挥手:“宋哥,我在这儿呢。”然后从花坛上一跳,小跑着跑到宋清华的身边。
“咱们先去外语系,你嫂子报名还没出来呢。”宋清华一边带着刘聪往前走,一边解释道。
无论是宋清华的经济系,还是刘聪的数学系,男女比例都有些不协调,基本都是男孩子比较多,外语系那边的情况就不一样了,几乎是男女平等,尤其是学外语的人家庭条件都不会太差,明显能看的出来,穿衣打扮上面,比别的系的同学要洋气一些。
宋清华和刘聪在门口等了一会儿,才看见苏锦绣从屋子里走了出来。
她的身边跟着一个二十出头,梳着大辫子的女孩子,两个人说说笑笑的,看起来好似很熟稔的样子,到了大门口都有些念念不舍不想分开的架势,不过苏锦绣已经看见了宋清华,所以对女孩子挥了挥手。
“清华,小聪。”苏锦绣跑到宋清华身边。
宋清华连忙伸手扶住她胳膊:“你怎么出来的这么慢?”
“外语系比较特殊,所以做了个小测验。”
毕竟学科特别,有些人是自己选择的英语系,有的人则是被调剂过来的,所以里面的外语水平也参差不齐的,自己报考的,类似苏锦绣之流,有一定的基础,被调剂过来的,则是一脸茫然。
等开了学,有基础的会直接快速学习,没基础的则是从零开始。
“刚刚那姑娘就属于没基础的?”宋清华瞬间了然。
“嗯。”
苏锦绣点点头:“她测验分数不高,刚刚的老师说了,以后可能要组成一对一的帮扶小组,结对子学习,争取让无基础的学生能快速的融入大学生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