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倒是够,横竖刚刚洛非结的账。”余乐哼了声,“什么红色的,没大没小,叫余哥。”
“余叔。”
“余哥。”
“老余。”
“……老余也成吧。”余乐颇为心累地点开下单界面,“好家伙,三万字,咱们从哪儿搞内容?我可不会编故事。嗯,这会你想要什么味道的?”
“老样子就好。”季小满用金属指尖摩挲了下那个树莓图案。“内容不用担心,我在地下城看过不少乱七八糟的书,都还记得。”
“我就不问原因了。”余乐熟练地下了单。
“不过我不会写字。”季小满小声补充。
她懂事以来便没有受过正规教育,能认字已经是极限。就算按照记忆里的写出来,先不说效果如何,首先她会写得慢到令人发指。他们的时间终归有限。
“你说,我写。”余乐爽快地耸耸肩,“这就是代沟,小丫头。我小时候那会儿,这门手艺还是要有的。”
“知道了,老爷子。”
“你叫谁老爷子?!算啦,快趁现在做你的墨水。说来你打算给他们看个什么?”
季小满回忆了下钱一庚拿来消遣的那些电子资料,挠挠头发,决定找个最有冲击力的——钱一庚是她为夺得知识定下的第一个目标,当初她年纪还小,能接触的资源着实有限。无论好赖,钱一庚藏在腕环里的每个字她都熟记在心。
“《杀手之王的禁忌娇妻》”季小满决定挑个情节最糟糕的。
“…………”余乐的表情凝固了。
两个人在房间里熬了个大通宵。第二天的太阳升起来时,季小满还好,著名墟盗余先生的表情少见地呆滞。
“这都什么和什么。”他揉着手腕,有点愤怒。“我第一次看这么垃圾的黄书。操,钱一庚那孙子就这品味?”
性格再怎么奇怪,季小满也算是个年轻漂亮的女性。刚开始时余乐还会觉得有点尴尬,可时间一长,情节的糟糕程度使得那一点暧昧的气氛都烟消云散。
饶是见多识广,他还是写得分外膈应。
“不。”背了一晚上书,口干舌燥的季小满又灌了杯茶,表情非常平静。“钱一庚做的事情比这本书里的情节狠得多。”
“当初我怎么没多给他两脚。”余乐虚弱地把笔一掰。
“你的字很漂亮。”季小满将纸张拢到一起,用义肢上锋利的刀刃仔细切过,小册子隐隐约约有了点书本的样子。“等胶水做好,我们就可以收拾收拾再出发了。”
“……你不困?”
“不困。”
“年纪小就是牛逼。”余乐打了个哈欠,话语模糊不清。“我不行,我得睡会儿……你先去弄吧,弄完记得叫醒我。”
余乐甚至懒得挪到沙发,他将靠枕一拽,在地板上倒头就睡。季小满仔细凝视了会儿余乐,确定对方已经睡熟。她轻手轻脚地站起,走到放置胶水半成品的小罐子旁边,取出一片小小的卡纸。
她把盒子上的树莓图案偷偷剪了下来,那是她在毒雾缭绕的地下城里从未见过的鲜亮颜色,清透得仿佛在发光。
季小满比划了会儿,用它沾了沾罐子里的胶水,把它牢牢黏在金属义肢的前臂上。
漂亮的颜色衬上满是划痕的金属表面,意外的合适。季小满欣赏了几秒,随后小心地将袖子放了下来。
非常有意思的夜晚。希望另外两个人那边的进展也同样顺利,她想。
这个早晨,阮闲是被铁珠子拍醒的。
套了助理机器外壳的铁珠子业务明显不熟练,它将早餐成功放在床头柜上后,用机械臂一巴掌打上阮闲的胸口,阮闲差点以为自己受到了袭击。
好久没有睡得这么沉过了。唐亦步离开后,他直接睡了个回笼觉。按照习惯,阮闲以为自己十几分钟后便会醒过来,没想到直接睡了一个多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