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雨踏入房间的那一刹那,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
此刻,唐小雨并没有穿裙子,上身穿着一件鲜亮的红衬衫,下身搭配了一条白色七分裤。
她的衬衫领口解开两颗扣子,露出了修长优雅的脖子,上面佩戴的一颗五光十色的宝石异常夺目。
尽管在同一所大学就读,但丁伟诚从未见过唐小雨。
因为在丁伟诚的认知里,所谓的校园女神都是那些用心之人炒作起来的。
然而,当他亲眼见到唐小雨时,竟感觉自己仿佛魂魄都被勾走了。
丁伟诚暗自思量,任何诗词歌赋都无法准确描绘这个女孩的美丽。
沈秀秀认识唐小雨,她们曾在一起参加过几次聚会,并有过交谈。
沈秀秀站起身,把唐小雨拉到身边。
“小雨,快过来这边坐着。”
唐小雨恰好坐在了李天明旁边,两人互相瞥了一眼,仿佛心照不宣般,都没打招呼。
不过,彼此的眼神交流却是清晰可见的。
那是一种奇特的感受,仿佛无需言语,就能知晓对方心中所想。
至于具体在想些什么,却又无法确切言明。
这种体验或许可以称为“心有灵犀”吧。
女生的心思细腻,沈秀秀很快注意到唐小雨脖子上的项链。
沈秀秀看到那颗熠熠生辉的贵火欧泊,双眼闪烁着光芒:“哎呀,小雨,这是谁送你的?看上去好贵重啊。”
唐小雨笑着回答:“是个笨蛋送的。”
沈秀秀八卦之心大起,赶忙追问这个“笨蛋”是谁,唐小雨却含笑不答。
事实上,那个被称作“笨蛋”的家伙正在挠鼻翼,也不知该如何开口。
这时候,沈秀秀察觉到了什么,指向丁伟诚问唐小雨:“小雨,你认不认识他?”
唐小雨轻轻摇头,表示并不认识。
“这是丁伟诚,非常有才华,是我们系的学霸,还会写诗呢。”
丁伟诚脸上流露出得意之色,一副谦逊的模样说道:“不过是随便写写罢了,没什么了不起的。”
同时,他也刻意或不经意地观察唐小雨的神情,期待从中捕捉到一丝仰慕之意。
然而,这一尝试让他颇为失望。
唐小雨礼貌地点点头回应:“你好。”脸上并无丝毫涟漪。
对于满腹才华的男生,唐小雨早已见识不少。
从前有一位文学社社长,他在校内名声在外,曾给唐小雨写了封冗长得信封都要撑破的情书。
唐小雨出于好奇想知道里面写了些什么,然而只翻看了一页,便将其垫到了床脚之下。
从此以后,唐小雨明白了一个道理:甜言蜜语当然喜欢听,但这要看是谁来说。
此时,沈秀秀又指向李天明说:“这位是……”
沈秀秀忽然不知如何介绍李天明,只得说,他是她父亲沈玉龙的朋友,爱好收藏古董。
李天明喜欢开玩笑,便对唐小雨说:“你好,原来你就是唐小雨啊,早就听说过滨州大学里有位绝色美女,今日终于一睹风采了。”
见唐小雨正眨眼,李天明又补了一句:“唉,可惜啊,我早毕业了两三年,不然的话,说什么我也要追求你。”
“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哦对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