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几岁,上至几岁,下至几十岁。都无可避免地面临这种问题。
不是看不起任何人,自尊心不是用在这个地方的。
问题,它就这么血淋淋地摆在面前。
用再多装模作样、推卸责任的语气去辩驳,又有什么用呢。
如果真的是不敢、懦弱,那就大方承认,而不是用各种面具去粉饰这一点。
太可笑了。
在你意识不到的时候,你其实特别可笑。
不要对号入座,只是陈述事实,没有特别指其他人。
希望所有人都理性,不要像被戳到痛处一样跳脚。
如果觉得自己不是这样的,那最好,没有说谁都一定是。
只不过,真的有这种人存在,而且不少罢了。
就像寄生虫一样,寄生在所有人中间。
并且活得风风光光,给人以“好人”的假象。
人都是有恶存在的,只要这种恶不伤害别人,不造成大的危害,也无伤大雅。
全是善良的世界,也很无趣。
但是有的时候那些肮脏和丑陋不是在明面上的,它的表面与我们普通人无异。
甚至可能还是中等偏上的。
如果我们多一点点分辨,不去助纣为虐。
我们离好,就会靠近那么一点点。
在社会这个漩涡里,如果每个人分辨是非的能力都能提升一点点,造福的,应该是很多很多人。
毕竟你也不想看到你的仇人,被众星捧月,被温柔对待吧。
但是这里指的人,并非那些因口角、或生活琐事反目成仇的人。
是真的做错了事,并且不知悔改。
还在源源不断地为害他人。
游走在法律之外,但是精神犯罪,就不是犯罪了吗。
他们以人的痛苦为食、为引、为乐。
并且,没有人觉得他们做错了。
是他们粉饰得太好,还是我们的眼睛,看不见?
那拙劣的演技看穿并不难。
还是那句话,哪怕什么都不作为,也不能成为帮凶。
无知不是做错事的借口,除非你也有这样的倾向,甚至你是认同他们做的事的。
只能说,人以类聚。
如果真是如此,那也没有什么拯救的余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