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脸一红,张牙舞爪地举起双手:“不许说了!不许再提咬人的事情了!”
斯内普拖长了声音:“我亲眼看到伊芙琳呲出尖牙,扑向——”
我大叫着跳到斯内普面前,挥舞着手:“别说了别说了,别说了,这是秘密!这是秘密!”
我们像三个做不规则布朗运动的蜜蜂一样,在唐人街的招牌下一路追追打打。
就连斯内普都露出了和他这个年纪相符的笑容。
我们的小小战役最终终结于一家意大利冰淇淋店门口,我们说不准为什么唐人街会有意大利冰淇淋,但我们也热到没有闲心去分辨了。每个人都要了一支三个球的脆皮甜筒冰淇淋,然后在遮阳伞下专心致志地啃,在冰淇淋融化流到手上之前迅速地将三个球和最好吃的脆皮甜筒通通消灭。
蝉鸣声很响。我们望着逐渐偏斜的遮阳伞的影子,除了我之外,没有人知晓这样的童年会在哪一天终结。
而我,希望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能够结束得晚一些,再晚一些。
作者有话要说:
暑假三个好朋友就是要一起出来吃吃白相相嘛
斯内普已经可以对小狗的情绪和想法进行精准判断了,而且他们已经到达了能互损的友谊阶段!
加油!继续推进!加油!
第27章
这个暑假我觉得过得还是很开心的。
我跑出去玩了好几趟,主要是跟莉莉一起逛街。因为无论我怎么给斯内普写信,他都不太愿意出来了,他说天太热,出来玩太累,而且他要看的书太多,出来玩很浪费时间。
这是非常斯内普的发言,我也不能强行把他从蜘蛛尾巷挖出来。于是我只能通过信件和他交流。
我给他讲我和莉莉去麻瓜的百货大楼买衣服和乱七八糟的小首饰,我们还偷偷混进去过一家酒吧,听说这里会有摇滚乐队表演,但我们是白天去的,没有人表演,所以只能遗憾而归。
不过我也不是那种特别喜欢出去玩的人,只是因为放假了,机会难得,所以才和莉莉约着出去玩了几次。
平时我一般就待在家里看书,睡觉。有时候看书看到觉得有趣的地方,就把我脑子里蹦出来那些胡言乱语都记下来,统统写到信里,也不管斯内普是什么反应,全都给他寄过去。
斯内普回信的速度倒也不慢,但他只会捡他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回复。比如我提到练成阿尼马格斯的第一步是把曼德拉草的叶子含在嘴里一个月,这期间叶子会不会在口腔环境里腐败,斯内普就专门查了曼德拉草的特性,抄了一大段来向我论证它是不会屈服于口腔菌群的。
好,很较真,我很佩服。
不过我对于这种写信的方式还是不太习惯。我还是更喜欢上辈子的即时通讯,我迷恋于那种每句话都能立刻得到回应的感觉。
我记得上辈子有本很火的HP同人,女主发明了一种类似于汤姆·里德尔日记本的东西,每个人都拿着一本本子,就像是每个人拥有一个账号,可以通过在本子上写字来和其他人进行即时通讯交流,还能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