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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多情剑客只求一败(第1页)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将苍穹作洪炉,溶万物为白银。

这是我最喜欢的古龙先生在《多情剑客无情剑》中开头的所用一幅对联,虽然对仗不是很工整,但是,却很有意思。

而我下面所要说的这个故事也很有意思。

在我所要说的这个故事的开头呀,既没有冷风,也没有飞雪,只有漫天的夕阳。夕阳如画,夕阳如歌,这样的时刻,这样的夕阳下,本应是情人们相约黄昏后,呢喃柳梢头的时候,可是,漫天夕阳的插旗镇却突然陷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骚乱之中:蹲在墙根下抽旱烟的老人们赶紧吐出最后一口烟,在脚底板上敲了敲了沉重的烟袋,插在羊皮袄的外面,随手抓起还在拉屎的小孙子,揣进宽大的羊皮袄里,踽踽而行,直奔家门,然后一头栽进被窝里,蒙上被子,抖个不停。那小孩子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刚才的屎才刚刚拉出一半,就被爷爷塞到了那臭烘烘的羊皮袄里面,觉得难受,挣扎了几下,便从爷爷的怀里伸出大半个脑袋,就像是受到了惊吓的小乌龟那样,手足无措地观看着外面混乱的世界,然后,就被眼前慌乱的架势吓得哇哇乱叫,憋在肚子里的那剩下的一半屎尿便跟着一起涌了出来。那些青壮年后生则把袖子高高地挽起,顺手抄起一把锄头或者铡刀,根本就没有摸清情况,就要往外冲,健步如飞,向插旗镇尽头那片空旷的李家荒园涌过去。冲到那里之后才发现,那里密密麻麻地已经挤了一大群人,议论纷纷的,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在那个时候,“江湖”这个词语是一个异常流行的东西,就像时下的网络,街舞,快男超女一样,占据了人们生活的大半部分,大家几乎是削尖了脑袋,非要把这个词套用到自己的脑袋上,以为只要做了一番轰轰烈烈的事情,杀了个把人就是锄强扶弱,偷了个把钱,就是劫富济贫,然后跟那些所谓的大侠握了个手,就是进入了江湖。所以呢,到了后来,江湖就开始改变了性质,成了是一个很恐怖的名词,绑架,暗杀,下毒,成为所有江湖人的看家的本事,所以江湖就成了糨糊,混乱得不成样子。走夜路的时候,就会无缘无故被打闷棍,拉屎的时候无缘无故地被人按倒在地上抢劫一空,甚至连个遮羞的不片都不给留下,反正是你抢我,我劫你,你套我,我宰你。这样一来,江湖中就很难会有风平浪静的时候。况且,插旗镇又是边陲小镇,属于“三不管”的地方,经常会有成群的绿林强盗前来抢劫,江湖中的各个小帮派为了变成大帮派而争夺地盘,相互攻打,朝廷为了天朝的利益和尊严,也经常派兵围剿强盗,和北方的游牧民族开战,朝廷中的大臣们为了反对皇帝,也到这里拉丁拉夫,打造兵器,篡养谋士,准备谋反。除此之外,小镇上又经常有鸡鸣狗盗者,走私贩毒者,拐骗妇女儿童者出没,这些不安的因素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刺激了小镇居民的自我保护意识,甚至到了神经过敏的地步。稍微有风吹草动,他们的老弱病残就会躲起来,青壮年就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武装起来,拥上街头,和强盗,和异族,和朝廷的叛军作战。所以,今天的小镇居民一听到从外面传来那些乱哄哄的声音的时候,就有点儿风声鹤唳,也不管有没有看到强盗的黑色眼罩或者契丹人帽子上的狐狸尾巴,就很快地行动起来,涌上街头,准备应付这突发的袭击事件。而李家荒园就是他们平常聚集的地点。

可是,当他们纷纷到达李家荒园的时候,却全都愣住了。原来,那片原本荒芜破败的李家荒园,此刻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另一番模样。地上的杂草和大小便已经被清除地干干净净,然后,铺上了波斯的红色羊毛地毯,那些倒塌的围墙,爬满绿色藤子的窝棚已经被华丽的锦缎屏障所代替,锦幔的周围,每隔五步就有一个彪形大汉把守,凶神恶煞地呵斥着围观的人们,一副皇帝驾到,闲杂人等不得靠近的架势。后来,有人实在是忍不住好奇之心,就爬到树上,坐在树顶,观看锦缎围墙里面的情形。可是就这么一看,差点儿没从树上跌下来,里面的情形简直比皇帝还要排场。锦帐内金碧辉煌,犹如皇帝出游的行宫。在最中央处,有一座用檀木搭建起来的台子,高有五尺,黄缎罩顶,鲜花美酒,置于其中。台子的四角处,摆放着四面牛皮大鼓,旁边站着彪形大汉,等着击鼓发号施令。中间摆放着兵器架,刀枪剑戟,斧钺钩叉,拐子流星,鞭镗锤抓,在夕阳的余晖折射下发出褶褶的光辉。台子的上首,放着一张八仙桌,桌上有花,花下有酒。桌前一把檀木椅子,上面铺着长白山的貂皮,貂皮上面躺着一个白衣人,这人大约三十五六岁的样子,英俊潇洒,气宇不凡,可是,一脸的高傲之气。在他的身旁,侍侯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同样一脸的高傲,可是,在看着白衣人的时候,脸上却显现出波斯猫那种特有的温顺,斟酒,捶背,剥果子。白衣人选择了一个最舒服的姿势躺在那里,故作潇洒地摇着洒金折扇,左边的美貌侍女斟上美酒,送入他的口中,右边的美貌侍女则剥了一颗葡萄,为他佐酒。人是美人,酒是美酒,果是美味。看他们的这副排场,白衣人如果不是个有钱的花花大少爷,可能就是江湖中的翩翩侠客。

爬到树上的人们看到这种排场,疑窦暗生,不停地嘀咕:这是谁呀?好气派的排场。大家觉得眼生,好像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可是,当他们看到白衣人身后的那个少女手中捧着的那件兵器的时候,立刻散发出一阵惊讶的尖叫声,断魂枪,仇万千。

在江湖中,也许你不知道小李飞刀是谁,也许你不知道楚留香是谁,可是,你却绝对不敢说你不知道断魂枪仇万千是谁。众所周知的是,断魂枪仇万千是当今武林中的第一高手,十岁出道,十五岁成名,十八岁建立掷杯山庄,已经纵横江湖二十年,从未遇上过对手。他已经成为江湖中的神话,真可谓江湖中无数少年侠客们心目中的偶像,无数少女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其超级霹雳无敌的偶像地位丝毫无输于当今娱乐界的常青树刘德华。看到偶像突然现身于这座济济无名的小镇,小镇居民的那个心情究竟如何,那就不用我描述了吧。可是,大家虽然高兴万分,可是,却又不得不有点儿疑惑,像仇万千这样一个超级霹雳无敌的巨星偶像,不在他的掷杯山庄里享受他的鲜花美人美酒,跑到这个鸡不飞,狗不咬,兔子不拉屎的边陲小镇来干什么?难道是来喝西北风呀?哦,可能是他这人美酒和美人享受得太多,脑袋出了毛病,所以来这里闲庭信步了。这是嫉妒他的人在小镇上看到他的时候的第一想法,而他的那些忠实崇拜者则表现出完全不同的态度。他们高举着鲜花,高喊着偶像的名字,叫着,闹着,疯狂地向锦帐拥挤过去,想跟偶像握手,拥抱,索要签名,结果还没有进门,就被那些守卫在一旁的彪形大汉给赶了出来,让他们哪凉快哪呆着去。唉,偶像,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众人叹了口气。

好像是起风了。风很大,很大的风刮起一阵很大的黄沙,黄沙漫漫,弥漫着整个干燥而苍蓝的天空。天空中传来几声苍鹰尖锐的鸣叫声,杀,杀,杀,声音划破黄沙,在插旗镇的上空徘徊不去。这个时候,小镇外突然跑过来一个彪形大汉,一身雪白的衣服落满了飞沙,汗流浃背,满脸仓皇之色。他不是跑,简直是在飞,飞进锦帐里,飞到仇万千的脚下,单腿着地,双手抱拳,郎声道:“禀告庄主,他来了。”

仇万千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似的,微微笑了一下,满脸的不屑,看了看大汉,冲着他摆了摆手,示意他退下,然后,收起折扇,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笑了笑,道:“好,他终于来了。”

谁来了?

风更大,沙更猛,顺着风吹来的方向,沙肆虐的源头,众人驻足观望,只看见那小镇的尽头,一个落拓而憔悴的身影正慢慢走来,走得很慢,走得很懒,如果不是大病初愈恐怕就是刚刚睡醒。现在,就让我用一两笔来描叙一下来人的大致形象吧。在此之前,请先回忆一下《多情剑客无情剑》中李寻欢再次入关时的那副样子吧:一车,一仆,一壶酒,一把飞刀雕刻着他心爱的女人何其落寞而孤寂。这个人虽然也像李寻欢一样,一领蓝衫,神情落寞而惆怅,眼角布满皱纹,充满了忧患和不幸,但是,他又和李寻欢有所不同。李寻欢入关的时候,坐着车,跟着一个忠实的奴仆,可是,这位中年“李寻欢”却没有坐车,因为他认为坐车会让一个人的的耐力减退,他希望用步行的方式训练自己的体力。他没有跟着仆人,他只有一个人,因为他是一个浪子,浪子如果有随从跟着侍侯,酒会让他意志消退。李寻欢一生与酒为伴,可是,这个人却没有喝酒,因为他马上就要进行一场决斗,所以,就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他更没有用一柄例无虚发的小刀去雕刻一个女人的头像,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够令他铭刻于心。因为要做一个真正的高手,就必须寂寞,只有耐得住寂寞的高手,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他的一领长衫本来是深蓝色的,海一般的蓝色,可是,由于经常浆洗的缘故,或者是由于长久没有浆洗的缘故,已经褪了色,变成了既像是被污染过的海水又像是飘着浓烟的天空那种难以描绘的颜色。一顶凤阳竹笠遮住了他的大半张脸,假如你把他的那顶斗笠摘下来的话,可能就会惊奇地发现,他竟然长着一张黄黑色的脸,面颊鼓起,颔下胡子拉碴,像是有好几个月没有刮过,又好像是自从长出来之后就没有刮过,这使得他的外貌比真实年龄至少要老上十岁。他的嘴唇刚劲而富于线条感,就像是用新鲜的大理石雕刻出来的,但是,这个有着大理石般刚毅的脸上,却没有一丝冰冷的意味儿,而是常常笑着,微笑着,不过,却笑得莫名其妙,像是在嘲笑别人,又好像是在嘲笑自己。如果你仔细看一下的话,可能又会觉得,他根本就没有笑,因为他的脸天生就是那样,笑的时候是那个样,不笑的时候也是那个样子。他的人也像他的笑一样,让人捉摸不定。在他的身后,背着一只竹筐,筐子里斜插着一柄剑,这种剑随处可见,一钱银子就可以在街边的铁铺里买到。可是,这柄剑却又偏偏让人觉得,她有与众不同的地方。它通体漆黑,就像是用乌金炼就而成的,又像是用白铁炼成的,只是在炼制的时候稍微过了些火候,就像是过了火的米饭,糊了一般。普通的人,黑色的铁剑,将要在这个地方铸就他的传奇。

在那柄黑色铁剑的旁边,还挂着一只用青竹做成的壶,里面装满了酒。人是一般人,剑是普通的剑,酒,当然也不会是好酒——是那种一文钱一碗的烧刀子。烧刀子,酒如其名,烈如火焰,能够喝得下这种酒的人,酒量一定不错,够得上酒鬼的称号。这个人看起来也像个酒鬼,可是,这个酒鬼此刻却滴酒不沾,他此时之所以没有喝酒,是因为他要去赴一个约会,一个生死约会。在这样一个生死决战之前,他一定要使自己的大脑保持绝对的清醒。他已经败过二十九次,这一次,绝对不能再败了,再败的话,他只有一条路,死。即使别人不杀他,说不定他自己也会杀了自己的。一个已经被人连续打败过三十次的人,还有什么脸面再活下去呢。想到这里,他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脖子。在他的脖子上,从耳根到下巴的地方,有一道很长的疤痕,犹如怪兽暂时闭上的嘴巴。那是他在上一次——也就是第二十九次的决斗中让对手留下的。每到心情紧张,或者是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他都会习惯性的摸一下这道疤痕,这道疤痕会在这个时候提醒他已经失败过二十九次,绝对不能在失败了。可是,还不仅如此,假如你把他的衣服脱下来,仔细看一下的话,可能就会惊奇地发现,在他的后背,前胸,大腿,小腹上,还有二十八道同样的疤了。而且这些疤都是让同一个人留下的——这个人就是仇万千。在每次比武之后,仇万千都要在他的身上留下一道疤,作为一次胜利的终结。经过二十九次的决战之后,他的身上,已经没有任何可以让他再留下疤痕的地方,所以,这一次,他一定不能败。

想到这里,他又开始笑了。他笑得同样莫名其妙,不知道是在嘲笑自己的无能,竟然让仇万千在自己的身上留下了那么多的疤痕,还是在笑自己这次胜券在握,决不会再让仇万千在自己的身上留下疤痕了。可是,他究竟在笑什么,恐怕只有老天知晓了。他看了看天空,天空很蓝,夕阳很红,映着夕阳的天空中有苍鹰飞过,不是地发出凄凉而悲绝的声音,他摇了摇头,然后,又看了看小镇。小镇中间的那条街道两边,人头攒动,事先约定的李家荒园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仇万千的排场依然不减,就像每次决斗的时候那样,彩旗飘飘,富丽堂皇,犹如帝王出巡,围场周围的旗杆上,各色的旗子随风哗啦啦的猎猎作响。旗子上斗大的“仇”字在夕阳下显得格外耀眼,犹如仇万千那极具挑衅性的目光。哼,好大的排场。他轻蔑地笑了一下,知道仇万千此刻很可能已经在等着他了。看见这么一个貌不惊人,技不压重的家伙,众人猛然一怔,难道仇万千等的人就是他?这实在是一件让人难以相信的事情。其实,作为叙说者,我也不大相信。这样一个人,跟叫花子似的,怎么值得让名满江湖的断魂枪仇万千特意跑到这个花不香,鸟不语的小镇等他呢?这个家伙究竟什么来路?看到这里,我相信很多人都和我有一样的疑问。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想。想就接着看下去吧。

很多人正在用极其蔑视而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来人,可是,这种蔑视并没有让他感到尴尬,恰恰相反的是,这种轻视反而激起了他内心无限的斗志,因为他知道,经过这次决战之后,人们将完全改变对他的态度。这一次,他有把握取胜。只要胜了,他就是江湖中武功最高的人。仇万千是江湖中最有名的人物,那么,只要打败仇万千,他就可以取而代之,成为江湖中最有名的人,这样的人谁不尊敬。只可惜这个时候,谁可看不出他有能够击败断魂枪仇万千的本事,所以,大家都在用一种极其轻视的眼神看着他,看着他懒洋洋地从镇外走进镇内,看着他懒洋洋地从镇内走进李家荒园,看着他懒洋洋地穿过拥挤的人群,走进锦帐,来到仇万千的跟前,然后,看着他懒洋洋地将双手抱在一起插在胸前,懒洋洋地看着仇万千,露出一丝懒洋洋的笑意。他这副懒洋洋,满不在乎的样子立刻引起仇万千粉丝的极大不满。他们横挑鼻子竖挑眼,对这人议论纷纷,大加指责。

“这个家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态度竟然如此傲慢,真拿自己当爷了,还让仇万千等着他,呸。”

“依我看呀,他根本就不是个东西,还不是狗鼻子插大葱,装洋相,哼,老子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人了,恶心。”

“我看也是,自己一点儿本事也没有,只会拿仇万千的名头来炒作,用以抬高自己的身价,真不要脸。”

“没办法呀,如今这年头,都想拿红人来炒作,即使打不赢人家,也可以让别人记住自己的名字和这张不好看的脸,这样的人多的是,你简直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还是忍忍吧。”

“真想一拳头把丫挺的鼻子打下来,看他还敢不敢冒犯仇万千,你说这家伙什么玩意儿嘛,貌不惊人,技不压重,跟个叫花子似的,喂,喂,喂,哥几个盯好了,别让这小子钻了空子,等比完之后,咱们一起朝他扔鸡蛋石头,要对付这种不要脸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比他更不要脸。”

“真是至理名言。哥几个先盯着,我再去叫人来帮忙”

如果换成一般人的话,听到这种异样的指责之后,恐怕早就火冒三丈,满地乱窜了,可是,这个人却偏偏不是一般人,所以,任凭那些围观的人怎么挖苦,怎么恶语相加,都没有显现出丝毫生气的样子,仍然懒洋洋的,一副满不在乎的姿态。什么才是真正的高手,怎样才能成为高手中的高手?高手的最高境界不仅是要在武功上高过别人,更重要的是要有超人的忍耐力,只要你有极高的武功,拥有超出常人的反应力和超乎常人的忍耐力,那么,你就是高手高手高高手。况且,这样的指责他已经听得不止一遍了,经过多次的磨练,他已经达到了可以把别人的指责当成是在放屁的地步。在闻到别人放臭屁的时候,一般人还要捂一下鼻子呢,可是,他呢,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高,实在是高。

看到如此豪华奢侈的排场,又看到四周满是愤慨的人群,来人忍不住摇了摇头,然后迈步走上台子,来到仇万千的面前。他笑了笑,将一只手插在腰间,另一只手将剑从竹筐里拿出来扛在肩膀上,丢掉竹筐,懒洋洋地站在那里,懒洋洋地看着仇万千,然后,笑了起来,笑得莫名其妙。他一边笑,一边看着躺在椅子上享受的仇万千,眼神中充满了满不在乎,又充满了挑衅,仿佛在看马戏团里的老虎在进行表演一般。笼子里的猛虎虽然余威仍在,可是,生活太安逸了,动作就会大大折扣,已经褪去了山中王者那种与生俱来的野性。这是他在看到此时的仇万千的时候,脑子里所产生的第一想法。

仇万千也跟着笑了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唰”地一下打开洒金折扇,用一种最舒服的姿势躺在椅子上,斜着眼睛望着那人,淡淡地道:“喂,你都已经输了二十九次了,为什么还不死心呢?”

那人将背后的竹筐拿下来,随手扔在地上,笑着道:“因为我这个人生性懒散,生活没有目标,如果不找你比武,那我恐怕就什么没事可做了,你也知道的,我平生最大的目标就是要打败你。”

仇万千摸了摸鼻子,他的鼻子很白,很软,每摸一下,就会在上面留下一个红色手指头印,摸完了,便不停地摇头,然后,开始不停地叹气,道:“你知不知道,我一接到你的挑战书,就觉得很头疼,头疼得简直睡不着觉,吃不下饭,甚至连美酒和美人也没有心思享受了。”

说到这里,他又开始不停地摇头,仿佛真的碰上让他头疼的事情似的,然后,一把将左边侍立的美貌侍女拉过来,搂在怀中,坐到大腿上,他的腿柔软而富于弹性,少女的身体更是如雪,如絮。

他捏了捏那美貌侍女的脸,笑了一下,然后,看了一下来人,接着道:“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那人耸了耸肩膀,笑道:“连你断魂枪仇万千都感到头疼的事,我一个无名小卒,又怎么会知道呢?”

不知道看到仇万千左一杯,右一杯地喝个不停,勾引得他的酒瘾也犯了,还是此时他想喝两口酒来稳定一下自己内心不安的情绪,他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然后,用脚轻轻挑起丢在地上的筐子里的竹筒,拔掉塞子,朝嘴里倒了一口酒,甚至还闭着眼睛,仔细地品了品,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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